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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章,拍死李銘

  毛仲也沒有等他們四個,直接向碼頭上衝去,黑暗裏,他還恍惚記得碼頭的路徑,因為有船隊的燈籠,朦朧間能夠看出,碼頭的大致位置。


  毛仲一衝上碼頭,就瞄準了距離最近的那艘船。


  到碼頭知識第一步,必須先奪取船隻,現在的碼頭外,已經停泊了七艘船,估計陳繼盛軍的船隊,已經被人家叛亂軍的水師給打敗驅逐走了。那麽,要取得乘船,就不能再客氣。


  怎麽辦?

  兩艘船靠近了碼頭,燈火之間,照出了整體的輪廓,約七八丈長,兩三丈寬,中間起了樓閣,兩側和前後是不寬的空閑地區,現在,有十幾個士兵站在那裏張望。士兵的武器各有不同,有幾個拿的是弓弩,有幾個是刀,矛,還有盾牌。一個個五大三粗的,很彪悍。


  “誰?”有人在船上警惕地發問。


  “我!”毛仲模仿著叛亂軍的口音回答。


  “你個操蛋!咋不去搶大閨女?”叛軍士兵鬱悶地說。


  “搶不到,粥少僧多。”


  說著話,毛仲已經來到了碼頭的邊緣,第一艘船還有三丈的距離,他一下子難以逾越過去。


  “大哥,你們咋不過來?”


  “過去個屁,李將軍吩咐了,不捉到陳繼盛,決不能擅離職守,否則,割脖子的!”


  回頭一望,隻見影影綽綽而叛軍上百人,還在被自己吸引的地方亂追亂鑽,一麵狂呼亂喊,真夠傻的,黑暗裏,有幾個影子奔過來。不用說,是陳繼盛等四人了。


  得馬上奪取船隻才行,可是,這麽遠的距離,無論如何動作,都會被對方察覺,隨便一喊,劈裏啪啦的亂箭射過來,就無法應付。他真想懷裏能夠有一挺機槍,朝著叛軍的船側隊列呼啦啦掃了痛快。


  “咳!”一個黑影兒一聲怪叫,向著毛仲衝過來,語氣非常不善。


  毛仲已經從他們的奔跑行徑中忽然有了一絲警惕的意識,因為,陳家老哥倆的樣子,冰梅和蘇烈文的樣子,也不對,顯然是其他人!

  想都沒想,毛仲一閃身,幾乎以鐵板橋的硬功夫呼地一聲砸到了草地上,同時,觀測到了襲擊自己的人影。


  果然不是自己人,而是身強力壯的大漢。三個人,都以短刀為武器。一路兒悶聲殺來。


  毛仲的位置,正好和敵人第二個相近,他對來人的判斷,還是不夠確信,所以,沒有痛下殺手,而是以刀背擊之,啪,拍到了第二人的小腿上,將之絆倒。


  一翻滾毛仲已經脫離了危險地帶。


  第三個敵人,因為奔跑得急,來不及收腳,被第二個家夥繡球般滾動的身體被絆倒了,兩人一起滾動,還將茫然尋找目標的第一個家夥也撞倒。


  毛仲恍然發現,在後來又有了四個身影,一嬌媚苗條,正在前麵,不是冰梅又是何人?


  “怎麽了?”船上的人驚問。


  “娘哦,快,兄弟們,這邊有人逃走啊。”一個襲擊來的叛軍高叫。


  毛仲真後悔,怎麽沒有將這個家夥一刀剁成雜碎了?暴露目標就等於死亡啊。


  悔恨交加的毛仲,認為自己已經陷入了絕境,幾乎是瘋狂地上前衝擊,幾個翻滾,在黑暗裏就閃到了敵人的跟前,雖然草地決不酥軟,讓他也吃了不小的苦頭。


  一刀橫攔,三個家夥都已經站起,還在意識的恢複過程中,這給了毛仲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哢嚓!


  毛仲的刀砍在了一個家夥的背上,雖然砍時沒有經過任何瞄準和計算,可是,有一點兒,他是想到了的,就是力量!


  衝鋒的力量,加上他本身的力量,使那個一時還找不著北的叛軍士兵,呼一聲向前被砍出,棉甲上的鐵片和刀片之間,發生了令人發指的碰撞和摩擦聲,還有幾許的火星閃爍。


  “啊!”三個家夥再一次被集體打倒。


  “別動,我們來了!”海麵的船隻上,叛軍一聲呐喊,將船迅速地向碼頭上靠來,同時,二十幾個士兵密密麻麻地舉起了刀槍。


  毛仲急了,毫不猶豫地上前,瞄準一個叛軍的背上,狠狠的一腳踩踏,將之牢牢地釘到了地上,而這家夥,還壓著第二個,第二個還疊壓著第一個。三個叛軍士兵硬是被毛仲一個人全數控製了。


  咣!毛仲的刀再次飛起來,這回,已經是很把握的事情,刀準確地砍在第三個叛軍的脖子裏,使那兒爆發出一蓬粘稠的水霧,自然是血。毛仲的力道之猛,居然將第二個叛軍的棉甲砍碎,入其骨肉!

  一時拔刀不起,毛仲的手摸上前去,從側麵掐進了第二個叛軍的脖子,大拇指一動,象鋼刀一樣,直接滑進了那家夥的頸動脈,狠狠地倒勾,嚓,將之撕裂。


  噗,又是一孔粘稠的,腥腥的水霧。因為距離太近,直接將毛仲的眼睛都打濕了。


  毛仲沒有去管第三個家夥,因為,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眼看著,叛軍的第一艘船隻就要到碼頭邊上靠岸了。二十幾名敵軍一旦跳下來,可不是隨便玩的。


  靈機一動。毛仲抓住了第三個叛軍屍體上已經“脫離群眾”了的腦袋,朝著水裏呼一聲扔出去,接著,又抓起了他的屍首,狠狠一用力,慢悠悠地掄起來,旋轉兩圈兒,加足力量,猛然間脫手扔了。


  嘩!碼頭邊最近的地方,響起了清晰的海水飛濺聲。


  “快,敵人跳水啦,跳水了,好幾個,還有兩個女的!”毛仲狂呼。


  一刀將第一個還在掙紮的叛軍腦袋割掉,毛仲覺得,自己已經進入了最後的瘋狂掙紮,麵對此情此景,他已經覺得逃跑實在是奢侈。幹脆痛痛快快,能殺幾個是幾個,發泄發泄胸中的鬱悶吧。


  麻辣隔壁,現代特種兵居然活活地被古代人渣們困死在小碼頭邊兒上了!

  噗嗵噗嗵,又兩顆腦袋和屍體被扔進了海裏。


  “哪裏哪裏?哈哈,在那裏!那不,腦袋,老子看見了!”至少兩艘船的叛軍,都向那裏急忙揮舞著火把,至於看見沒有,很難確定。叛軍雖然人多勢眾,可是,在黑夜裏,也不敢輕舉妄動。呼喊著壯膽也是有的。


  毛仲已經沒有管陳繼盛們了,娘的,隻要自己能夠逃走,一切都是勝利,管他陳老將冰小妹,在失火的博物館裏,能夠做的唯一正確選擇,不是看文物的價值,而是看它們與門口的距離!


  毛仲一個健步,跳上了賊船。


  船沒有任何搖晃,對於毛仲的輕盈身手來說,巨大的航船還不至於承受不起,倒是那裏的兩名士兵急忙迎接:“哥兒們,那家夥在哪裏?”


  毛仲的心頭千回百轉,最終決定,幹掉他們!

  冒充的話,可以哄一時,不能哄很久,遲早要開殺戒的,還不如早殺。


  “哥兒們,看,那家夥是不是在那裏?”毛仲用手往黑暗的水麵下一指。


  “哪裏?”兩名叛軍抄著長矛,朝著海麵下就亂捅。其捅功之烈,讓毛仲喪失了對宰掉他們的任何愧疚,因為,要真是他在海麵上,早就被這倆貨捅成蜂窩煤了。


  手裏的刀,毫不猶豫地砍去,一刀砍在一個家夥的左腿上。


  “哦!”那家夥痛哼一聲,向前跪倒,正好給毛仲一個貼切的機會。毛仲的左手如影隨行,扣到了他的咽喉,狠狠地用力,將那裏全部的軟骨都摳碎了。


  另一個家夥還沒有從亢奮的戰鬥情緒中解脫出來,還在用力地捅著:“我叫你跑,我叫你跑。;老子幹死你。”


  毛仲掄足了力氣,使那刀在空中有一個短暫的低吟,嗡,就到了終點。


  位置恰到好處,是從叛軍的這邊掄起,有一個半環的路程,沒入了那家夥的下巴下麵,毛仲對人體攻擊部位的熟悉,幾乎可以預見到一切可能,也是這家夥工作太過努力專業,如果雙臂往上遮掩絲毫,就能避免被秒殺的悲劇。


  嚓!輕微的響聲過後,一個碩大的腦袋連同他頸項上的半截兒物事,呼地飛了出去。


  搖晃了兩下,這家夥的大半身體,才向著前麵砰然倒下,先在船幫上趴著,不,是爬著,令人發指地摸索著,移動著,然後,才消逝了意識,頹廢地往下蹲來。


  毛仲的心裏一悸,抓住這廝的束甲腰帶,狠狠地一提,唰,將之提進了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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