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讓我看看,你們家冰球夠不夠撩人?
陳默還是沒有來找林心姿。大男人五六個小時音訊全無。
她有了一點點不好的預感,拉著唐影胳膊,緊張:“他不會死了吧?”
兩人吵架的次數隨時間越發頻繁。冷戰開始,陳默從一開始不惜大半夜橫跨半個北京從北五環奔赴東三環在樓下小區站成望夫石求她原諒;到舍下工作,一通長長的深夜電話煲將她哄到睡著,而後自己通宵加班;再到冷戰後半小時微信一定發來長長求原諒的小作文和數個1314的轉賬;最後到現在,兩人的對話框裏還是五小時前林心姿那句氣急敗壞的:“你給我有多遠就滾多遠。”
而陳默,始終沉默。
唐影為難,斟酌了半天還是那句話:“可能…還在開會?畢竟……碼農很忙的?”
顯然還在生你的氣。鬼都知道。但唐影不能說出口。因為在林心姿眼裏,陳默永遠沒資格生氣。
兩人此刻正坐在酒吧吧台,一人一杯酸酸甜甜的雞尾酒。音樂沉沉,在高高的吧台椅子上晃動兩雙腿。
幾分鍾前本想散完步就回家,奈何太古裏的氣氛太躁動,最終經不住誘惑,唐影拉了林心姿拐入了道旁胡同裏一個小小酒吧。
用她的話說,“老娘連肚臍都畫了,這麽走兩步就回家,太可惜。”
這家酒吧唐影一個人常來,門麵極不起眼,摁了門鈴才會有侍者開門,破破舊舊的大鐵門咯吱一聲拉出一道小縫,進去才知是一番天地。在北京檢驗酒吧逼格的標準之一,是店內洋人的數量。而這家,自從第一次來就好幾個金發碧眼,唐影很滿意,趕緊引以為秘密基地。
兩人正解答愛情疑難,低頭說男人壞話。不一會兒,吧台邊上的椅子,又掛上了一雙黑色西裝褲腿。
男人長得不算帥,但也絕不醜,膚色幹淨,身材高挑體型適中,背部習慣性微微後仰著,手臂結實,顯然是常常去健身房的成果。白色圓領T-shirt外罩著一件藍白格紋美式西裝,腕上緊緊箍著一塊金屬表,幾分雅痞。再搭配梳到一側的油頭與複古金屬框眼鏡相得益彰——
金融男裝扮典範。
他看了一眼旁邊兩位女士花花綠綠的杯中酒,不著痕跡勾了勾唇,伸手打了個響指,招呼侍者,點單:“Macallan Sherry oak 12年,加冰.”侍者點頭,他又忍不住多調侃了一句,“看看你們家冰球夠不夠撩人。”
確保一番操作引得女生注意。
男人的目標是唐影。
他早在遠處觀察許久,兩個姑娘各有千秋,一個黑長直姿色濃麗,但衣著打扮看起來又嬌又乖,不敢輕易招惹。另一個雖然顏色不及,但顯然衣著打扮更加開放。畢竟男人搭訕的標準,除了要求顏值,更講究成功率。
等侍者上了酒,他一手支在吧台,另一手食指輕輕撥動古典杯裏的冰球,眼神隨意觀察冰球球體,均衡無暇,似乎對切割頗為滿意,末了,他又拿起杯子輕輕一嗅,閉眼,再睜眼,這才不急不徐轉過頭,聲音低沉打了招呼,“嗨。”
林心姿被鎮住了。
她想的是,這個男人太有格調了吧。
唐影也被鎮住了,不過她想的是——
這是哪裏來的沙雕?
男人沒有讀透她們眼中驚訝的含義,他有點得意,接著笑,目光深深看向唐影,“如果我們的語言是whisky,世界上很多事情都很容易。比如現在,我遞過酒,你喝下,我想要說什麽,你就都知道了。兩位美女,不知道我有沒有榮幸請你們多喝一杯whisky?”
深情的眼眸,深情的腔調,他成功在唐影的心中激起了一陣風暴。
擅長裝腔的人對每一個需要裝腔的時刻總是格外敏感,而這個男人無異於玩火——他徹底拉響了唐影心中開啟“裝逼模式”一較高低的警報。
“請我們?”唐影笑了,將杯裏酸酸甜甜的雞尾酒一飲而盡,歪頭看他,“我口味很重的,確定請我喝whisky?”
喝這種雞尾酒的小姑娘口味能有多重?男人把唐影的杯子推開,湊上去,聲音變低,“那不正好? 我教你。”他用一貫瀟灑的手勢招呼來侍者,“麻煩給她們點一杯一樣的。謝謝。”
林心姿立刻搖頭,我酒量不好。看你們喝吧。男人很溫柔,說那換成草莓奶昔好了。
林心姿乖乖點頭對他笑了,笑容香滑,比奶昔更甜。
唐影也搖了搖頭,卻問侍者:“你們家的Macallan有桶強的嗎?”
專業詞匯迸出,男人與侍者一愣。
唐影接著說:“沒有的話算了。我要一杯雲頂10年桶強,straight,謝謝。”轉頭又對男人一笑,“我個人喜歡泥煤味重一些的,以前喝蘇威認廠區,喝Islay的多,後來瞎講究,隻願意喝OB。好在現在回歸樸實了,口感好的都願意嚐試。剛入門的時候也像你一樣喜歡Macallan Sherry12,可惜久了覺得哪怕貴點,還是18的層次更好。”
裝逼比拚的要訣,是用滔滔不絕的內行詞匯和私人見解展示自己深厚的認識度,讓對方無話可說。
以唐影的標準,成功噎住對方兩個回合,即視為勝利。
林心姿聽得一愣一愣,但也明白了大概意思,繞來繞去,不過說男人的喝的酒是入門款,她不屑一顧。
男人的表情有些僵硬——他確實是在拿經典入門款裝逼。公眾號上教他的威士忌裝腔三步走:第一步英文點酒;第二步調戲冰塊;第三步以“威士忌是一種語言”拉開話匣。
本來屢試不爽,沒想到這次遭遇強敵。
侍者很快給唐影上了一個凱恩杯,麵露促狹看著二人,酒體占了杯身不過四分之一,唐影隨意晃了晃,輕抿一口,男人的窘迫帶給了她階段性勝利,她決定乘勝追擊,聲音慵懶:“另外,純飲才適合聞香,當然,入門款也沒什麽好聞。不過,我真是第一次見到有人用晃著冰球聞香的——”,她學著他的姿態貼近他,聲音放低,曖昧的語調帶了挑釁:
“鼻子不冷嗎?”
十秒後,男人黑著臉去了洗手間。再沒回來。
大獲全勝。
“我的天!”林心姿目瞪口呆:“你這麽懂威士忌啊寶貝?”
唐影聳聳肩,“我一個人的時候經常來這兒喝威士忌。這次是陪你才喝小糖水啦。倒沒想到真遇到一個愛裝的。”
林心姿吐吐舌頭說那男的應該再也不會回來了吧?
“要我的話,估計再也不會來這個酒吧了。”唐影嗤笑。
“你會不會對人家太狠了?”林心姿心有不忍,“那男的明顯是看上了你。我覺得啊,他條件也不錯,你留著做備胎多好,幹嘛把他趕走。”
唐影頓了半秒,說,“我不太適合養備胎。”
“為什麽呀?女孩子不就應該漂漂亮亮被一群男生追求著,然後捧在手心嗎?”林心姿很驚訝。
她就是從小被男生捧在手心長大的嬌嬌女。林心姿習慣被追求,習慣被照顧,並且習慣最大化一切女性的柔弱與嬌豔,讓異性為之折服。
任何一個男人的侃侃而談,都會得到林心姿雙手托腮外加星星眼的回應三連:“真的?”、“是嗎?”、“好棒啊!”。
示弱,是她對待男人最拿手的武器。
但唐影相反。
唐影選擇男人的標準是“慕強”。男人的誇誇其談,稍有不慎就會觸發她內心冷漠的鄙視三連:“嗬嗬”、“笑話”、“大傻叉”。
唐影隻會愛上完完全全將自己征服的人,那個男人需要比自己更聰明、比自己更見多識廣,也比自己更有腔調。
林心姿好奇了,“這樣的男人有嗎?”
當然有。不僅有,並且,我在很早很早的時候就遇到過了。
她又想起程恪。
人生中的第一口威士忌是程恪帶她喝的。那年她16歲,他25歲。他揉著她的軟軟頭發,蠱惑一般問,想要什麽禮物?她莫名其妙說,大人才有的禮物。與他在一起的時候,她迫切希望長大。
她以為他會送她一支香水或者口紅。結果程恪帶她來到酒吧說,請你喝一杯酒。酒單第一位是莫吉托,檸檬薄荷,朗姆酒底,夏天的清晰香甜口感,少女的愛,她喝完毫無感覺。以為自己酒量超群。卻不知道是他偷偷囑咐服務員不要放酒精。
她越戰越勇,看上了他的杯中酒,問,這是什麽?還沒等他回答,就伸手奪過,有意無意不轉杯子,將唇印在他剛剛喝過的地方。
入口苦澀辛辣,帶了煙焦味道。小臉皺成一團,卻還強裝淡定。他笑,眼神飄忽,最終落在她的嘴上,還有杯沿上。
從酒吧出來,他送了她一瓶尊尼獲加,他說,我覺得你更適合威士忌。甜酒柔情,威士忌剛硬,他了解她性格裏的不服輸與堅韌。但他又叮囑,“你要到18歲才能打開。18歲生日那天,我陪你一起喝。”眼神亮亮,25歲的男人,像個少年。
隻是沒想到18歲生日之前,他就說要結婚。他給她最後的消息是一句“嗬嗬”。放到如今的,還有一瓶積了灰的尊尼獲加。
她想過扔掉,卻還壓在床底,從家鄉輾轉到大學宿舍,再到現在的出租屋。想起他的時候會氣,罵那瓶酒,“哼,調和酒,不值錢的玩意兒。”
活在女人回憶裏的男人總是被思念纏綿地又愛又恨,有時候他是白月光,有時候又變成剩飯粒。
在唐影回憶程恪的間隙,林心姿去了一趟洗手間。
時間有點長,回來時候表情怪怪,唐影問,怎麽了?陳默回複你了?
林心姿一愣,說啊沒有,走吧,回家吧。
她沒告訴唐影,就在幾分鍾前,她從洗手間回來的路上,遇到了一個人,熟悉的小油頭與金屬複古眼鏡,亞麻藍白條紋西裝,熟悉的深情語調,帶了一點點窘迫,問她,草莓奶昔好喝嗎?
然後她的微信好友裏,由此新增了一個人。叫徐家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