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天宇傳媒
“陳華順為什麽那麽看重許晟?”易澤疑惑問。
陸遠提到這事更氣了“聽說許晟簽約的經紀公司,就是陳華順開的,他這是在變相搞黑幕!”
“怪不得!”
歌手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會開屬於自己的公司,兩人既然有利益關係,陳華順自然會偏向許晟,把他捧紅了好賺錢。
雖然知道這些,但他們隻是選手,又無憑無據,什麽也做不了。
這天中午,陸遠興衝衝跑回宿舍,告訴他一個消息“許晟有一首原創歌曲,準備總決賽的時候唱!”
“你聽誰說的?”易澤驚訝
“今天許晟在訓練室偷偷練歌,被人聽到了,然後就傳開了!”
比賽嘛,每個選手都有自己壓箱底的東西,不到最後一刻不會拿出來,不足為奇。
節目組喊他們錄製vcr,會在下周比賽時播放,大家都去了攝影棚,每個人設定的場景不同。
輪到易澤時,他按照要求換了黑色西裝,化妝師給他化妝,前後ng了八遍,導演不斷調整他的動作,總算拍完了。
就在他脫掉衣服準備離開時,突然被人叫住“易澤,程編導找你!”
跟著工作人員來到一個休息室,裏麵坐著兩個人。
程良國他認識,海選時他是評委,另一個人卻很陌生,年紀跟程良國差不多,國字臉,身材微微發福,很有氣勢。
“易澤,來,我給你介紹!”
程良國笑著站起身,指向旁邊中年人“這是天宇傳媒副總監任寧!”
在聽到天宇傳媒的時候,易澤立即反應過來,伸手道“任總好!”
天宇傳媒,國企背景,橙子衛視下屬企業,實力很強。
在參加夢想之聲前,易澤上網查過資料,知道夢想之聲是由天宇傳媒跟橙子衛視聯合舉辦的音樂選秀節目,以往夢想之聲全國十強,全都簽到天宇傳媒,少有例外。
依托橙子衛視的優勢資源,天宇傳媒業務遍及全國,影視娛樂、唱片演唱會、綜藝等全麵發展,旗下當紅藝人層出不窮,規模十分龐大。
但黑料也不少,天宇傳媒的簽約合同是業界出了名的苛刻,很多歌手都無法忍受。
最明顯的例子,以往通過夢想之聲簽約天宇的歌手,十個裏麵至少有一半會後悔解約,不惜賠付巨額違約金。
網友戲稱天宇是靠違約金奶大的公司,讓無數粉絲恨的牙癢癢。
剩下一半不解約的,也難逃‘出道即巔峰,發展就過氣’的詛咒,這20年來,在夢想之聲真正紅了且還留在天宇的,隻有一個!
這次單獨找他,估計是為了簽約的事,易澤打起精神。
任寧上下打量他,心中滿意。
歌唱得好,形象也好,難得的好苗子,值得他親自跑一趟。
三人落座,作為中間人,程良國率先開口道“易澤,這次把你喊來,是想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天宇傳媒十分看重你的才華,想正式簽你做公司藝人!”
任寧拿出一份挺厚的合約書,遞給易澤,道“簽約之後,我們會給你龐大的資源,持久的曝光度和宣傳,你的發展將不再局限於音樂領域,還包括帶影視方麵……”
他說了一大堆,易澤沒怎麽在意,而是認真看起了合同。
越往下看,他的臉色就越沉。
合同開口就點明,簽約時間為10年,一旦乙方(藝人)在合同未到期時單方麵解約,需要賠付高達500萬的違約金。
之後又寫一條乙方(藝人)所有音樂著作(詞、曲)、錄音著作(錄製的歌曲)、視聽著作(v)、創作的音樂等全部版權和鄰接權,俱交由甲方獨家代理,沒有甲方允許,乙方不得轉讓和授權。
上麵並沒有寫代理期限為多久,潛意思就是——永遠!
最後是附加合同在合約期間內,乙方(藝人)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舉辦的活動,乙方若欲從事其他工作,需得到甲方同意。
這三條加起來,赫然就是現代版的賣身契!
任寧拿出一隻筆遞給他,易澤沒有接,他把合同放在桌子上,道“任總,我不會簽!”
任寧眉頭一皺“理由?”
“第一,簽約時間太長,我怕以後會出現變故,第二,歌曲版權,我寫的歌隻屬於我自己,第三,你們對旗下藝人的種種限製,恕我無法苟同!”易澤回答。
網上都說天宇的藝人合約如何的黑,他以前還有點不相信,如今可算是見識到了!
要是真簽了字,以後恐怕一點自由也沒有!
任寧臉色微沉“年輕人,不要隻看你失去的,要多想想你能得到什麽,夢想之聲全國20強選手,你是第一個拿到這個合約的,這樣的機會對於很多選手來說,是夢寐以求的,你要知道珍惜!”
“您的好意我心領了!”易澤回答。
任寧心中微怒,看向旁邊的程良國,程良國立即勸道“易澤,你再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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