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體係2-4
第四節產品功能價值與使用價值的激發
產品,即通過人的勞動使其具有功能屬性的事物叫做產品;從一定意義上來講人也是其自身的產品,我們通過學校使其據各自不同的功能屬性,當然也可以通過其他途徑,甚至是自身,但本質上沒有區別,不過我們接下來要研究的是除了人這種特殊“產品”以外的其他產品;
從價值的定義出發我們可以將產品的價值分成自然價值,功能價值,和使用價值三個部分;其自然價值很好理解,即組成產品的自然物質;其功能價值和其使用價值我們將在下麵進行分析和說明;
產品的功能價值,即產品的功能屬性,是由人的勞動凝結而成的,人通過將自身價值的轉換,使自然中的事物具有某種功能的過程,即是功能價值產生的過程;比如,用木頭做出的桌子,其製作的過程就是其功能價值的產生過程;那麽其功能價值在現實中如何來進行準確的認定和判斷呢,還記得我們在本章的第二節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中說過,功能價值是由其自身自然價值轉換加上其使用價值的累加組成的;所以對功能價值的確認要通過對自然價值的轉換和使用價值的累加兩個方麵進行確定;自然價值的轉換怎麽理解,比如將樹木變成桌子,其桌子的功能價值中自然價值的轉換,就是由其樹木的自然價值的轉換成桌子的過程,其大致要經過以下一些步驟樹->伐木工人->木材->製作工人->桌子;這過程中由樹木變成木材的階段,需要伐木工人相應的功能價值;在由木材變成桌子的階段,也需要製作工人相應的功能價值;所以在其自然價值轉換的過程中涉及到伐木工人的功能價值和製作工人的功能價值;桌子的整體價值中也必然包括了這個轉換,也就是其自身自然價值轉換;其使用價值的累加,要先從對其使用價值的分析開始,樹木作為自然物質,具有其自然價值,在其可變成木材後其具有了使用價值,也就是其樹木的使用價值;木材本身的使用價值及在木材製作成桌子後,桌子自身的使用價值,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即在樹木到桌子的過程中,涉及到樹木的使用價值,木材的使用價值和桌子的使用價值,這裏要特殊強調的是其中人的使用價值及功能價值包含在了其不同階段的報酬中可看為一整體用其功能價值來表示,這個我們在下麵還會詳細說到,所以在分析桌子功能價值中使用價值的累加時,隻需要考慮累加其樹木的使用價值和木材的使用價值即可,其桌子的使用價值隻計入其總價值中,當然不可能累加到自身的功能價值裏,這個在其定義和實際情況中都是非常明顯的,我們不需要對其進行過多說明,所以,最終桌子的功能價值是其自然價值轉換過程(即伐木工人的功能價值與其製作工人的功能價值)和使用價值的累加(即樹木的使用價值和木材的使用價值)組成;在此要提前強調一點,工人得到的工資,不是其整體價值(沒有工廠是購買了某個人),也不是其單獨的功能價值或者是其單獨的使用價值,而是在一定空間和時間內對其功能價值和使用價值的量化,也就是說工人得到的工資要大於其功能價值本身,是其單位內功能價值與使用價值的總和;這個其實很好理解如果其付出勞動後得到的價值是其自身的功能價值,而沒有剩餘,沒有人會願意去工作也沒有理由去工作,這項功能也沒有存在的意義;我們可以做一個抽象的比喻,比如一個人學一項技能需要支付的價值是100,而通過其使用後產生的回報價值總和還是100(我們這裏說的是回報的價值而非產出的價值),那麽估計是沒有人會接受的;所以對於個體而言當然是想提高其使用價值,那麽對於整個社會而言呢,其實對於整個社會而言是要努力減小其使用價值,這個我們在第四章資源的分配中會給出具體的原因及說明;
產品的使用價值是如何激發的呢,如果在自然界每一個存在的物體都會自然的融入到它的軌跡,從它的出現具有了自然價值後,其周圍的世界會為其提供使用價值,這一切都具有一套完美的係統,即自然係統;人的存在,尤其是現在人類的發展水平,可以說脫離了自然自有的係統,所以在人的係統內產生的事物及其相應的功能,必須要人類自己的係統為其提供使其滿足的條件即其使用價值,事物的價值才能充分體現,這於我們上一節講的人的使用價值的激發本質是一樣的,一個產品生產完成後隻具有相應的自然價值和功能價值,要其周圍環境(人類的環境)提供其必要的使用價值,其整體價值才能充分呈現;人的功能價值與使用價值的激發和產品的功能價值與使用價值的激發區別如下
人的功能價值與使用價值的激發
人自然價值->功能價值->使用價值;
人自然價值->通過外界->功能價值->使用價值;
人自然價值->功能價值->通過外界->使用價值;
人自然價值->通過外界->功能價值->通過外界->使用價值;
產品的功能價值與使用價值的激發
產品自然價值->通過外界->功能價值->通過外界->使用價值;
(有時間製成圖表的話會更直觀,大家可以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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