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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六章 偶遇清婉

  鑒於上次獨自外出的意外事故差點小命不保,所以雲熙這段時間很安分的呆在衛府,每天看看書,喝喝茶,練練劍,悠然自得。


  近日,雲熙突然發現,府中的小侍女在空閑之時都在拿著針線繡荷包,便問了問絲竹,這才知道,原來是七夕乞巧節快到了。那群小姑娘是在趕製香囊,準備送給她們的心儀之人呢。


  “乞巧節那天,老爺夫人會準許大家出府,逛街看燈會,若是遇上心動的,就把香囊送給那人,若那人也接受了,那便可以把臂同遊,欣賞夜色······”


  雲熙還從來沒有參加過古代的節日,聽絲竹說的如此浪漫,不由的開始幻想起那日的場景。


  想著想著,一個人影出現在雲熙的腦海中,那人身影挺拔,一襲白衣,隨風而楊,俊美異常的臉龐上,一雙眼眸深邃而又溫柔。


  “嘻嘻。”想到這裏,雲熙不由的笑出了聲。


  “姑娘,你在想什麽呢?這麽開心?”絲竹見雲熙臉上盡是笑意,那眼中笑意內還帶著絲絲甜意,莫不是,在想意中人?


  看絲竹那好奇的神情,雲熙卻是揚了揚眉,故意說道:“不告訴你。”然後,拉起絲竹就往外走。


  “姑娘,咱們去哪兒啊?”絲竹被拉著問道。


  “府裏悶太久,出去走走。”


  街上依舊熱鬧非凡,許是因為七夕將近的緣故,街道兩邊,多了不少售賣荷包的攤販。


  隨手拿起一個荷包,都是錦繡花邊,栩栩如生的。


  雲熙左手一個,右手一個,挑的眼睛都花了。


  “姑娘,我覺得,還是自家繡一個,更顯心意哦。”絲竹看雲熙挑的為難,便猜到了幾分,笑著說道。


  “誰說我要送人了,我就是看看而已。”雲熙被絲竹說中心事,偏偏不樂意承認,將兩個手中的香囊還給了老板。


  轉身時沒注意,一不小心撞到了一個人。


  那個人身子柔軟,還帶著一股淡淡的胭脂香,看來被她撞到的是個女子。


  絲竹扶住雲熙,雲熙定身抬頭一看,果然是個女子,還是一個大美女。


  該女子身著翠綠色織錦羅裙,麵容精致,微施粉黛,半傾的墨發挽在腦後,隻用一支青簪固定,額前的兩鬢發絲於臉頰兩側垂下,美目流轉間,更增添一份柔情和一份天然而成的魅惑。


  這個女子,雲熙認識,是名氣僅次於白如雪的萬花樓花魁,清婉姑娘。


  雲熙這一撞,力道並不大,所以清婉隻是身子後傾,稍微後退了兩步,便也被跟著一同出來的丫鬟扶住了,隻是在後退之時,手向上揚起,手中的絲帕,滑落在了地上。


  “清婉姑娘,不好意思啊。”雲熙趕緊道歉。


  清婉微笑著搖了搖頭,然後就蹲下身撿起掉落在地上的絲帕,拿起來後翻了翻,認真的將絲帕上沾染上的一絲灰塵擦去,隨後收入懷中。


  這是一方白色絲帕,上麵隻繡了一隻飛燕和一個“雪”字,絲帕的質地和刺繡的陣法,都不如錦繡綢莊,看起來並沒有特別出彩的地方,但看清婉如此珍視,想來定是有著什麽寓意的。


  來鄴城後,雲熙曾瞞著衛墨初,偷偷去了萬花樓兩次,其中的一次,正好碰上清婉演出。清婉沒有如雪那般清冷孤傲,為人也比較隨和,所以她們二人也有過短暫的交流。算不得熟悉,但也算相識。


  “清婉姑娘,今日也出來看香囊?”雲熙注意到那個丫鬟手上也拿著一個香囊。


  清婉也不隱瞞,微微點頭笑著說道:“嗯,我手工活兒做的不多,繡的不好,也不知道該繡什麽樣子的,就出來借鑒一下。”


  萬花樓的清婉,舞技出眾,當初雲熙去看表演之時,也是被清婉頂配的舞姿給驚豔到了,她從來沒想過過,古代人的舞蹈,竟然也能如此讓人欲罷不能,嫵媚,風情,在清婉的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詮釋。


  偏偏,略施粉黛的她,又是這般的柔美清純。


  這樣的臉龐,練就這樣的舞蹈,必定是下了一番苦功夫的,所以沒有時間繡花,也是正常。


  不過古代女子,大多會女紅,而且都不錯,清婉說她繡的不好,定然是謙虛了。


  “再過半月,便是七夕,就是你們說的乞巧節,這麽紅鸞星動的日子裏,自然是要選擇冒著粉紅小泡沫的繡樣啦,像那個並蒂蓮,鴛鴦這種的,是最合適的啦。”雲熙一邊說著,一邊挑了幾個樣式的香囊,遞給清婉。


  雖然雲熙的話有些怪異,但是清婉還是聽懂了。


  乞巧節,她確實是因乞巧節將近,才想繡一個香囊的,隻是向她這種身份的人,如何送的出手,更何況,對方還心有所屬呢。


  清婉微微頓了頓,還是接過了雲熙遞來的香囊。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隻有一天乞巧節,女子含蓄,隻有那天才有機會向心愛的人吐露心意,怎麽都要試試才行。”雲熙說著。


  這話,既像是說給清婉聽的,又像是說給自己聽的。


  二人一同挑選了香囊,雲熙提出請清婉吃頓飯,清婉也欣然答應了。


  二人去了亦楓閣,亦楓閣依舊生意紅火,但是隻要雲熙去,依舊會有位置。


  飯桌上,許是喝了幾杯酒的緣故,二人的話,漸漸多了起來。


  清婉從懷中拿出那方絲帕,目光中,是毫不掩飾的思念。


  原來,清婉曾經也是大戶人家的千金,家屬江南,奈何家道中落,又遭遇父親病逝,黑心叔父奪權掌家,她才被迫進了青樓。在她年幼之時,曾經救過一個落水的男孩,為了答謝,男孩便將自己的一塊貼身玉佩送與她,而她,則將一方絲帕,贈予了男孩。十年後,他們在鄴城再度相遇,隻是男孩是高高在上的達官子弟,而她,隻是一個卑賤的歌姬,她沒有勇氣相認,隻能遠遠的看著他,祝福他。


  那方絲帕原是兩塊,一塊在她這裏,一塊,在那個男孩手中。


  每每想起他時,她便會拿出絲帕,細細看著。


  雲熙聽著,難怪,剛才絲帕落在地上,僅是沾了點點灰塵,她就會這般的緊張,這絲帕於她,竟是如此重要之物。


  “那個男孩的名字,你知道麽?”雲熙問道。


  清婉笑了笑,眼中有過一抹苦澀:“知道又如何,我與他,身份懸殊太大,娶了我,對事業毫無幫助,甚至還會被他人取笑,更何況,他早已心有所屬了。”


  若是對方沒有意中人,那雲熙說不定還會鼓勵她去爭取一下,但是現在,對方已經有了心儀之人,這就無法言說了。畢竟二人分開十年,這十年之間,男孩經曆的一切,都沒有她的參與。


  或許那個女子,陪伴了男孩最重要的十年。


  隻是可憐了清婉,十年癡心付出,對方卻毫不知曉。


  “像我們這麽美麗的女子,上天一定會善待我們的。所以,不要傷心,不要難過,還有大把的好青年,在等著我們呢。”雲熙舉起酒杯,說道。


  清婉被雲熙的話逗笑了,思念和無奈之情也減少了些。


  她看著雲熙,眼前的女子眼神明亮,笑容如初,果然還是三年前那個可愛的雲熙。


  “嗯。”清婉應了聲,也舉起了酒杯。


  酒杯相碰,發出清脆的聲音,二人皆是一笑,將杯中的酒,一飲而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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