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他的小情人
荷花池。
墨函在這裏寫生。
夏天的池塘裏,綠色的荷葉一大片一大片的展開在了水麵上,將整個水麵全部鋪滿。
顏色鮮豔的荷花,在池塘裏競相開放。
紅色、白色、粉色,花團錦簇。
一陣微風吹來,花兒的清香,直入鼻息深處。
很多愛好攝影和寫生的人,都在這裏,架起了照相機,擺好了畫架,就在陰涼的大樹下,開始自己寫意的人生。
墨函在畫荷花。
大朱在一旁靜靜的等待著她,小朱走路還不穩,她拿著一個魚網,在水裏撈魚兒,結果魚沒有撈到,還差點掉到了荷塘裏去。
大朱去扶著妹妹,以防她真的掉下去,今天墨晞沒有來,他去了新遊戲的發布會了。
別看墨函平時愛跳愛玩,一旦專注於畫畫時,就會全情投入,一個小小的丫頭,長得是俏麗無雙,但卻又才華橫溢。
夏天非常炎熱,大朱一直在流汗,汗水都濕透他的T恤衫。
“大朱……”墨函叫他:“我想吃冰淇淋,我好熱……”
“我去買!”大朱立即牽著妹妹的手,“走,我們給函函買冰淇淋去!”
由於池塘邊並沒有設小賣部,小朱開心的和大朱一起去大門口的小賣部去買冰淇淋。
墨函繼續畫她的畫,忽然,這時,有一個黑色的身影,正一步一步的向墨函靠近。
墨函畫得認真,也沒有警覺到。
這個黑色的身影,一下在她的背後,用一個手帕捂住了她的口鼻,然後迅速的將她裝在了一個小小的行李箱裏。
由於墨函想清淨,她選的地方比較偏,鮮少有人過。
再加上有一棵百年老樹遮擋,她被人裝在了行李箱裏帶走了,也沒有人知道。
當大朱去買了冰淇淋,他買了三支,函函一支,妹妹一支,他一支。
“函函,來,快吃,一會兒就化了!”大朱興衝衝的跑過來,卻是不見了墨函的身影。
大朱四處望了望:“函函……函函……”
他知道墨函古靈精怪的,經常和他玩遊戲捉迷藏,大朱繞著樹走了一圈:“函函,快出來,你最愛的冰淇淋來了!你若是不出來,我就吃掉了哇!”
如果是以往,墨函在聽到了這話時,飛快的就跑出來了。
今天依然是沒有回應大朱的話。
大朱看了看她的畫架,一朵荷花還沒有完成,但最後一筆卻是亂了,而且畫筆也不見了。
大朱心裏有些害怕,難道函函出事了?
大朱立即給墨晞打電話:“晞晞,函函不見了,怎麽辦?我沒有看好她!”
墨晞一接到了電話,從遊戲發布會,立即來到了荷花池邊,他一看現場就說道:“最後一筆,畫得淩亂,表示函函被人措手不及帶走了!但是,現場沒有掙紮的痕跡,有可能是熟人作案,也有可能是突然襲擊。還有,你雖然破壞了現場,但是還有細小的輪滑過的痕跡,可能是函函被裝進了行李箱,我馬上給爹地打電話!”
墨晞第一時間分析了現場的情況,立即就給權帝琛打電話。
權帝琛的小公主剛剛相認,就已經被人帶走,這是綁架?還是惡意的拐賣?
現在還不得而知。
但是,知道他有女兒的人,就那麽幾個人!
如果是綁架,那反而是好找!
如果說是將函函拐賣掉,他必須在黃金24小時找回來。
權帝琛立即趕到,並且通知了警察局,顧澤野得知消息,也親自趕了過來。
荷塘大門口有監控錄像,發現一個一身黑的女人,戴著黑色的鴨舌帽,她將帽沿壓得很低,整個監控上都沒有她的臉。
權帝琛讓人停留下那畫麵上這個的女人的正麵、背麵和側麵,“這和在醫院裏去權帝霆房間的女人身影很相似!現在可以確定,她先是黑墨初的名聲,離間她和我的關係,再是綁架了函函!有誰敢在我的頭上動土,我看她是活膩了!”
顧澤野道:“立即將這個女人的所有圖片,發至各個關口,若有嫌疑立即查清楚。”
權帝琛在腦海裏不斷的篩選著這個女人,她究竟是誰?
他將他和墨初認識的人裏,全部篩選了一遍,都沒有和這個對得上號的女人!
“有沒有通知墨初?”顧澤野看了看周圍,並沒有看到墨初的身影。
“還沒有。”權帝琛說道“我擔心她會受不了!”
他當然是想先救回了墨函,再和墨初說這件事情。
權帝琛微微蹙眉時,有消息回來:“這個女人坐了出租車,將行李箱放在了車尾裏,正往機場的方向而去。”
“機場?”權帝琛立即說道:“她不太可能去坐飛機,這行李箱一過安檢就知道有人,她立即會被抓!這肯定是一招瞞天過海的計謀,讓我們以為函函被送去了機場,但是,函函有可能就在荷花池旁的某個地方,並沒有走!”
顧澤野也很讚同他的話,“我調集附近所有警察,全部搜索池塘一帶,地毯式的搜索,一寸都不能放過!”
權帝琛的心急如焚,函函才回到他的身邊,這是最近的事情,她和他都還沒有來得及享受父女之樂,怎麽就……
權帝琛親自在察看著池塘周圍的地理位置,由於荷花池邊並沒有安裝攝像頭,此時,對於找到墨函還是比較難。
大家將荷花池邊都搜了一遍,但還是沒有蛛絲馬跡,什麽發現都沒有。
權帝琛的額上冒出了汗水,他的白色襯衫,早就被汗水打濕,眼看著天色漸晚,墨函沒有消息,他的心裏越來越急。
如果是綁匪所為,為什麽沒有人跟他要錢?
如果是單純的報複,傷害一個手無寸鐵的小女孩,這樣的行為,太惡劣了。
權帝琛又來到了墨函的畫架旁,這孩子繪畫向來有天份,畫出的荷花栩栩如生,每一個花瓣,仿佛是賦予了靈魂似的。
他拿起了墨函的畫架,聞到了上麵有很淡很淡的乙醚的味道,這是一般人用來犯罪用的,將乙醚淋在了毛巾手帕上,捂人以口鼻致其暈厥,利於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