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三章 新女朋友
林醉看看晴可,再看看一邊坐著的洵夜,他總覺得洵夜給自己使絆子了,他走過去問晴可道,“媽,你怎麽還不睡?”
晴可白了林醉一眼,“你剛剛幹什麽去了?”
林醉扯扯嘴角對晴可道,“我去送旋風回家了?你看天已經這麽晚了,你不能讓人自己回去吧?”林醉心裏有數,說完這話晴可一定不會再說什麽,但是他這回好像小看了晴可。
晴可歎口氣道,“既然天晚了,你就把人留下啊,正好能跟我說說話。”
等晴可說完這話,洵夜的臉都黑的看不見了,他對晴可道,“你整天都是為了他們費心,什麽時候關心一下我?”說完起身離開了。
這下好了,晴可見洵夜起身離開,自然跟著洵夜一起走了,根本連看林醉的工夫都沒有,林醉暗暗慶幸自己躲過了一劫。
誰知道剛回到自己屋裏,就看見肖瑾瑜躺在自己床上,他嚇了一跳,本來以為肖瑾瑜早就走了,但是沒想到他還在家裏,而且是在自己屋裏,林醉不淡定了,他問肖瑾瑜道,“你怎麽還沒走?”
其實林醉沒有別的意思,但是聽在肖瑾瑜耳朵裏就無比的刺耳了,肖瑾瑜暗想,他這是開始嫌棄我礙事了是吧?於是肖瑾瑜火了,他對林醉道,“那你現在就想趕我走了是吧?我現在就走。”
林醉看著肖瑾瑜急匆匆的走了,他一攤手,這算怎麽回事?他來了之後就說了一句話,肖瑾瑜倒是說個沒完,最後他還生氣了,這都是什麽事?不過林醉也沒在意,肖瑾瑜脾氣來的快去的也快,說不定明天就好了。
肖瑾瑜回家的路上還想著呢,以前他交女朋友的時候,不管什麽事都是想著林醉,但是現在林醉有了女朋友,就把他忘得一幹二淨了,甚至都開始嫌棄自己了,肖瑾瑜那叫一個傷心。
林醉本以為肖瑾瑜第二天就好了,但是沒想到他還是挺有骨氣的,竟然一天都沒搭理自己,他想了想還是給肖瑾瑜打了電話,“你在哪裏?”
“哥哥?”沐晴直接問道。
林醉震驚了,他把手機拿過來看看自己確實是給肖瑾瑜打的沒錯,但是沒想到接電話的人是沐晴,他問沐晴道,“到底是怎麽回事?肖瑾瑜的手機怎麽會在你哪裏?”
沐晴扯扯嘴角道,“也沒事了,我們現在在一起,瑾瑜哥哥幫我買東西去了,他的手機留給了我。”
林醉聽到這話放心了,他覺得肖瑾瑜快被自己的妹妹搞定了,他於是放心的道,“那你們好好的玩,我就不打擾了。”說完就掛了電話。
沐晴把玩著肖瑾瑜的手機,她發現肖瑾瑜對她還是很放心的,就這麽的把手機交給了她,不等她開口,就有人打來了,看樣子是個女人打來的,沐晴冷笑了一下,說不定這人是肖瑾瑜的女朋友也不一定,於是她接了電話,“你是哪位?”
那人沒想到接電話的是個女孩子,她皺眉道,“我找瑾瑜,你是誰?”
沐晴聽到她質問的語氣,更加的不悅了,她扯扯嘴角道,“他去給我買甜筒了,你如果找他的話等一會就好了。”
那人聽到這話是徹底無語了,雖然肖瑾瑜多情,但是從來不會幫她們買東西的,這人是誰,竟然能指使的動肖瑾瑜,她問沐晴道,“我問你是誰?你還沒有回答我。”
沐晴冷哼一聲,這人跟自己說話都這麽橫,還敢問她是誰?她冷冷的道,“我是誰,你沒有必要知道。”說完就掛了電話。
一會兒沐晴見那人又打過來了,沐晴也是無聊至極,放在耳邊聽那個女人想要說什麽,那人提高了聲音對沐晴道,“你記住,我才是肖瑾瑜的女朋友,他愛的是我,如果你聰明的話就離肖瑾瑜遠一點。”
沐晴扯扯嘴角道,“是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為什麽你這麽緊張?你仔細的想想,肖瑾瑜有多長時間沒跟你一起了?”
那人聽到這話有點恐慌,她質問沐晴道,“你到底是誰?”
沐晴剛想回答,這時候肖瑾瑜就回來了,沐晴笑了一下道,“我是誰跟你無關,我沒有必要告訴你。”
肖瑾瑜拿著甜筒過來了,他見沐晴心情不好的樣子問道,“怎麽了?”
沐晴把手機遞給肖瑾瑜道,“我看到有人給你打電話,擔心有急事就接了,但是我沒想到這人一直質問我是誰?”
肖瑾瑜聽到這話變了臉色,雖然他不喜歡沐晴,但是還是不願意別人打擾到她,於是他結果電話走到了一邊。
沐晴看著肖瑾瑜離開的背影笑了一下,她知道這回自己可以不用動手了,因為肖瑾瑜很快的就要跟那個女人分手了,不過就是上不得台麵的東西,分手是遲早的事。
肖瑾瑜對她道,“我們分手吧!”說完就掛了電話,不給那人說話的機會,他從來沒有這樣過,就是不喜歡沐晴被人質問罷了。
其實在那女人聽到肖瑾瑜聲音的時候就知道了,她從沒有聽過肖瑾瑜那麽溫柔的聲音,但是卻對著身邊的人這麽溫柔,自己輸了。
等肖瑾瑜回來的時候,還是那個樣子,他對沐晴道,“走了,我們繼續玩吧!”
沐晴笑了一下對肖瑾瑜道,“如果我哥哥在這裏的話一定更好,要不叫哥哥跟旋風一起過來?”
現在肖瑾瑜提起林醉就生氣,更不用說把林醉跟旋風一起叫過來了,讓他們過來幹什麽?一起秀恩愛嗎?他可不願意,肖瑾瑜就納悶了,明明當初自己也是助攻,怎麽林醉跟旋風在一起之後就把自己忘了呢?想想就覺得難過,於是肖瑾瑜對沐晴道,“算了,我們不在,他自己指不定怎麽開心呢,就不叫他們了。”
沐晴不過就是隨口問問,她也沒真的想讓林醉過來,開玩笑,她還想跟肖瑾瑜兩個人逛著玩呢,如果再把林醉跟旋風找過來,多了兩個電燈泡,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