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的名字
程鑫回來得比較晚,沒趕上體育課,出租車到校門口的時候,第五節課已經快下課了,因為不是休息日,外麵的車子進不來,他在校門口下了車,直接回了教室。剛到教室,下了體育課的同學也陸陸續續回教室了。
曹繼第一個回到教室,看見程鑫,便快人快語地將體育老師下達的精神傳達給了程鑫,並提到了陳昕:“分組的時候小結巴沒人要,俊賞把他拉到我們組了。”
程鑫聞言讚許地點了點頭:“可以。”扭頭看見陳昕進教室來了,他的臉蛋有著運動過後的紅潤,看起來非常健康。這堂課陳昕收獲頗豐,不僅學會了運球,還學了投籃,玩得非常開心,他洗手的時候順便洗了把臉,額前的劉海打濕了,一縷一縷貼在腦門上,陳昕本來長得很幼,這下子顯得更低齡化了,程鑫見了他這個樣子,忍不住伸手壓上他的發頂。
陳昕沒法習慣程鑫這種摸小狗的動作,腦袋一偏,躲過去了:“別、別摸。”
程鑫含笑從口袋裏掏出一個包裝精美的盒子:“還沒找到修筆的人。給你買了新筆,看好不好用。”他本來是想去讓人家幫忙修筆的,結果對方看見那筆,說沒有發票,不能保修,程鑫說自費修也可以。對方查了老半天,最後說這款筆很多年前就停產了,公司現在沒有相應的配件,還是不能修,倒是可以折舊換新。程鑫當然不會折舊換新,最後給陳昕買了支新筆,並打算隱瞞專櫃不能維修一事,以免讓他失望,以後再去別處想辦法試試吧。
陳昕看著那個過分講究的筆盒,有點不敢接:“這、這好貴吧?”
程鑫低頭看了一眼:“不貴,還沒你那支筆貴呢。”他買的其實也就是基本款,四百多塊錢,但他知道這對陳昕來說已經是筆巨款了,所以沒告訴他多少錢。
陳昕猶豫地接了過來,小心翼翼地取出筆來一看,跟自己那支一樣,都是黑色鑲金邊的,不過款式更別致一些:“算、算我借用,等、等我的筆修、修好了,就、就還你。”
程鑫不置可否:“以後再說吧。籃球會打了嗎?下次我教你。”
陳昕一聽他說到籃球,頓時眼睛發亮,那麽多人喜歡打籃球不是沒理由的,實在是一項很有魅力的運動,以前他不參與這種衝撞激烈的運動,因為覺得戴眼鏡不方便,現在玩了之後才發現,戴著眼鏡似乎也不會太妨礙,他朝程鑫點頭:“好。徐、俊賞教我了,他和曹、繼打、得好。”說著臉上露出興奮的微笑。
程鑫看著他臉上的笑容,頓時無比遺憾,若是今天自己也去上體育課就好了,包準讓小結巴崇拜得五體投地,徐俊賞和曹繼算什麽啊,他們還是自己教的呢。
新筆非常好用,甚至比他原來的筆都要順滑,陳昕用得非常順手,每次寫字都格外用心,生怕寫錯了對不住手裏的鋼筆似的。程鑫也總有意無意地看他寫字,陳昕的字是真的漂亮,結構方正,筆畫剛勁又不失圓潤,看著特別舒服。這年頭字寫得好的人越來越少了,因為電腦和手機的普及,人們對手寫體字似乎也不像從前那麽重視,練字的人也少了,但一手漂亮的字會真會給人特別深刻的印象。程鑫記得網上總有人在誇某某明星字寫得好看,他覺得就比不上陳昕的,陳昕的字都能拿去做字帖了。
見賢思齊,程鑫看著陳昕的字,就忍不住想起了自己那手狗刨體字來。他從小就倔強任性,寫字由著性子來,隨手亂畫,不止一個老師說他寫字像鬼畫符。小學時有個語文老師還特意在班上點名批評他,說他寫字的態度太敷衍,看到他的字和他的人,簡直不能把兩者對等起來,意思就是他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他不僅不以為然,還跟老師對著幹,將字寫得更難看了。現在想想,老師說的其實是事實。程鑫忍不住問陳昕:“你的字是怎麽練的?”
陳昕正在寫作文,他的作文深得語文老師的鍾愛,每次都要拿出來給大家展示一番,還不忘添一句“瞧瞧人家的字和排版,再看看你們的!某些同學作文寫不好就算了,那字簡直是雞爪子抓出來的!”陳昕停下來:“我、我學我爸的。”陳昕父親寫得一手極漂亮的趙體,不論毛筆字還是鋼筆字都極出色,那支派克筆就是他學生時代參加書法比賽得的獎品,他字寫得好,也喜歡寫字,在當時電腦手機尚未普及的年代,他給陳昕媽媽寫了很多書信。陳昕的字,就是從父親留下來的字帖和書信裏模仿來的。可惜陳父英年早逝,留給父母妻兒的遺產也僅有這些了。
程鑫拿出一個本子遞到陳昕麵前:“你的字好看,幫我設計個簽名吧,你寫好了,我來練,以後起碼簽名不能丟人。”
陳昕有些詫異地看著程鑫,原來他也有自己字寫得難看的自覺:“我、我試試。”這個忙不難,他試了一下,程鑫的名字有點難度,因為“鑫”字筆畫太多了,而且結構又密,寫出來就是一坨,真不好看。陳昕試了好幾次,終於滿意了,這才給程鑫:“這樣行嗎?”
程鑫看著紙上那兩個熟悉又陌生的字,不知道怎麽心裏有點酥酥麻麻的感覺,這是他第一次見到自己的名字被寫得這麽漂亮,程鑫從來都討厭自己的名字,難聽、難寫、難看、俗氣,但是此刻他卻覺得不那麽難接受了,原來自己的名字也能寫得這麽好看。他拿過本子,照著陳昕寫的字開始臨摹。
陳昕見他不寫作文,專門去寫自己的名字,不由得輕搖了下頭,又專心去寫自己的作文了。
兩節課寫作文,程鑫用了一節半課去練自己的簽名,最後二十分用來寫作文,要求八百字的作文,陳昕寫了一千二,他呢,隻寫三百多字交差了事。下課之後,他將自己這堂課的成就展示給陳昕看:“看,寫得像不像?”他已經能把自己的簽名模仿得有七分像了,可見是極用心在練。
陳昕點頭:“像。”
程鑫非常得意,笑得大白牙都閃閃發亮,不知道的人以為他中了五百萬呢。這個陳昕隨手設計的簽名他後來一直都在用,就算是後來大家都喜歡用花體字將自己的名字簽得自己都不認得,程鑫的簽名還是那兩個筋骨分明,血肉飽滿的趙體字。
程鑫將自己的簽名練好了,越看越滿意,原來自己也能寫出這麽漂亮的字來,他將自己的課本和本子上都寫上了漂亮的簽名。結果被曹繼揶揄了:“鑫哥,老師拿到你這本子一看,不錯,這字真漂亮,然後翻開本子一看,裏麵完全不像是同一個人寫的,你說老師看到後會是什麽表情?會不會吐血三升?”
程鑫抬手給了曹繼後腦勺一巴掌:“你什麽意思啊?嫌我字難看?”
曹繼嘿嘿笑:“我說的是實話,不信你問問陳昕。”
躺著也中槍的陳昕趕緊轉過頭去當沒聽到,就算是程鑫最近對他態度好了不少,他也不敢去摸老虎屁股。程鑫扭頭去看陳昕,發現他安安靜靜地在做練習,不過從側麵看,他的牙齒咬著下唇,上唇嘴角卻往兩邊拉,明顯就是在忍著笑。他伸過手去,捏住陳昕的耳朵,輕輕拉一下:“我抓到了,你小子也嘲笑我!”
陳昕伸手護住自己的耳朵,說:“我、我、我沒有!”
他們現在熟了,陳昕偶爾也會被動和程鑫幾個這麽玩鬧一下,臉上的笑容也漸漸多了起來。程鑫發現陳昕很像某種膽小的動物,要接近他並不難,隻要他覺得別人對他無害,他就很容易放鬆下來,任由你在附近轉悠,但要再靠近一點就難了,他的自我保護意識非常強烈,仿佛在心牆之外豎起了一道藩籬,想要走進去不容易。程鑫主動去鬧陳昕,陳昕也會配合一下,但陳昕從來不會主動找他玩,甚至主動說話,這跟曹繼和徐俊賞他們太不一樣了,說明他並沒有把他當真正的朋友。程鑫第一次碰到這樣的情況,他幾時用熱臉貼過人家冷屁股,但他並沒有挫敗感,而且不打算就此放棄,還打算再接再厲,要撬開這小結巴緊閉的嘴和心。
有時候程鑫覺得陳昕太悶了點,他可以半天不說一句話,隻是埋頭學習,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這樣的生活難道不單調嗎?他難道不需要朋友?但每次看見陳昕安靜地學習時,他的臉上有著在別人身上看不到的專注,那是一種來自心底的寧靜,又覺得他天生就該是這樣的,又不忍心去打擾他了。
相較於陳昕的忙碌和充實,程鑫則閑得有些發慌,課他不想聽,作業他不會做,大多數時候都戴著耳塞聽歌,現在則多了一樣,就是支著腦袋偷偷打量陳昕。陳昕是個敏感的人,對程鑫盯著自己看的目光不可能沒察覺,他盡量忽略掉,自己臉上又沒開花,有什麽好看的。有一次被盯得毛了,扭頭看過去,跟程鑫的目光撞了個正著,程鑫朝他咧嘴一樂,歎一聲:“好無聊啊。”
陳昕心裏翻了個白眼,你無聊看我幹什麽,看著我就不無聊了?便在草稿本上給他寫了一行字:“無聊就聽課吧。”
程鑫抓過本子,趕緊回一句:“聽不懂。”
陳昕沒法體會別人聽不懂的感覺,隻是覺得,既然聽不懂,那就更應該多花時間學習啊,但程鑫顯然沒這個自覺,他就是來學校混日子的。陳昕想了想,又在本子上寫了一行字:“總要找點什麽事做,來學校不學習太浪費了。”
程鑫看著那句話呲牙一笑,回了一句話:“沒關係,我家錢多。”
陳昕又回了一句:“我是說浪費時間和青春。”
程鑫看著這句話怔了半晌,浪費時間和青春這些話他不止一次從方雋嘴裏聽到過,然而他從來不以為意,當耳旁風聽了,此刻看著陳昕寫的那幾個漂亮的字,莫名覺得刺眼錐心,跟陳昕比起來,自己確實就是在浪費青春年華啊。程鑫沒有再看陳昕,而是把臉轉向了講台,物理老師說的內容如同天書,他聽得眼皮直往下耷拉,春困秋乏好安眠。最後程鑫還是放棄了,聽不懂,那到底來學校幹嘛來了?混日子嗎?程鑫同學第一次認真思考起自己的人生這個嚴肅而高深的問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