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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真正的女漢子!

  林旭東收到消息的時候,正在處理一個過失殺人案。


  案犯的老婆鄧某和朱某有染,被丈夫張某帶人抓奸在床,張某氣不過和兩個朋友一起,把朱某綁起來打了一頓,結果出手太重造成朱某重傷,送醫治療後挺了幾小時還是死了。


  接下來有意思了。


  張某似乎沒什麽朋友義氣,不斷強調自己隻打了一下,都是兩個朋友出手的,頭部的致命一擊也是朋友打的。


  三人頓時吵做一團。


  這種案子想真判出來難度非常高,因為三人是一起動的手,很難理出具體誰動手更嚴重,是誰動手造成朱某死亡。


  林旭東審訊的時候,感覺頭都有點大了,他再次想到了趙奕。


  趙奕能判斷誰說謊啊!

  如果知道誰是在說謊,就能針對性的審訊,工作就相對輕鬆一些。


  這時手機來了信息。


  林旭東拿出手機看了眼信息,馬上就就把案子拋在腦後,“一個個陌生中年人,帶著眼睛斯斯文文,行蹤詭秘的進了自己家?”


  他頓時晃了。


  大白天家裏就隻有趙虹娟一個人,他也沒什麽戴眼鏡的朋友、親戚,說今天來家裏拜訪,小區的管理也算很不錯,不會放推銷人員進來,陌生中年人到底是誰呢?

  林旭東看向爭辯的三個人,想起案件發生的緣由,心裏就更加忐忑了,他和同事說了句有急事,出門開車就往家裏趕。


  路上還告訴自己,“不可能的!”


  “應該沒事!”


  “就算發生什麽也一定要冷靜,千萬別像是那幾個人……”


  林旭東想多了。


  其實進樓門的人是曾文俊,曾文俊是來找許超的,隻是走錯了樓門。


  海天科技的經理周愷發現了網上的消息,判斷趙奕擁有動態圖像識別物品的技術,就托付曾文俊來幫忙談價錢。


  其實也不算是托付。


  周愷最開始是想詢問曾文俊的研究進展,發現問不出什麽,也就是說完全沒進展後,他登時決定調查資金走向。


  這是讚助方的權利。


  其實對科研的讚助來說,出不了成果也很正常,讚助方就等於是投資失敗,資金肯定是要不回來的,但周愷總覺得曾文俊欺騙了自己,想到這筆科研讚助打了水漂,連一點點的進展都沒有,也影響了他在公司裏的地位,他就感覺非常的生氣。


  周愷決定調查資金走向,就讓曾文俊變得很難受了。


  如果一切都是光明正大,當然就不用怕什麽,關鍵一部分資金被放進了他個人腰包,還有一部分幹脆就花掉了,他試著在財務上動手腳,結果還是有十萬塊的窟窿堵不住。


  這也沒什麽。


  十萬塊錢經費真就什麽都不算,隻是做招待用都能混過去,就算被對方抓著不放,最多就是自己損失一些,吐血花錢補足而已。


  但是曾文俊很不甘心。


  在和周愷的交談中,他發現了關鍵信息,趙奕擁有動態圖像識別物品技術,他當即拍著胸脯表示,說自己和趙奕認識,能幫海天科技去談技術收購。


  周愷將信將疑的給了曾文俊一千萬權限,說隻要能談好一切都好說,不止之前的資金走向不追究,還會繼續給研究所投入。


  周愷可不知道曾文俊說的‘認識’是什麽樣的。


  曾文俊是帶著信心來的,他滿心都被一千萬充斥,覺得趙奕根本沒理由拒絕,對方的魔方計算器源代碼,要價就是兩百萬塊,新的技術肯定有個價錢,就算多上幾倍,八百萬塊總行了吧?


  那麽剩下的兩百萬就是他的了……


  最後談判失敗了。


  曾文俊依舊是非常不甘心,他也找到了網上的信息,發現趙奕身邊還有其他人,也就是趙奕還有一起研發的合作人。


  他想找這個人談談。


  如果對方是技術的擁有者,就能直接談技術收購,是個普通的合作研發人,他可以用一些手段,比如……


  收買!


  這個人肯定知道很多東西,把他收買過來成為自己人,或者安排他進研究所工作,再給上一筆錢,也許就能挖到關鍵技術。


  這就是曾文俊到來的目的。


  他一天時間都在探聽消息,知道趙奕的合作人叫許超,知道趙奕白天去上學,許超就在趙奕家裏工作,就幹脆直接找了過去。


  但是他找錯了樓號!


  趙奕的房子和林曉晴家正對著,差的就隻是個樓號。


  別墅區一門一戶。


  曾文俊進了樓門以後,發現旁邊就是儲物間,上個樓梯就是房門,走幾步就到了門口。


  門正開著。


  曾文俊是想觀察一下的,但發現樓道真是隻為一戶設計,根本沒有其他空間,外麵過個人都能注意到他,門口有人出來,連個躲藏的地方都沒有,幹脆橫下心直接進去。


  他站在門口敲了下門。


  裏麵沒人回應。


  曾文俊就邁步走了進去,發現是個裝修很典雅的房子,一切整理的井井有條,但怎麽看都是個普通房子,沒有什麽機器人、研究用電腦之類,好像是個普通人的家。


  “也對!”


  “誰家不是這樣!


  “肯定有專門的工作間!”


  曾文俊就在房間裏踱步,慢慢推開了一扇門,發現是個工作用的書房,桌上還擺著一大堆資料,他立刻來了精神,就過去查看起來。


  “犯罪心理學的筆記?”


  “刑滿釋放人員中有一些未真正矯治好的,容易再度犯罪……”


  “揭露與懲治犯罪的公安司法人員,心理素質的培養與教育……”


  “監管、矯治罪犯的人員和監獄的工作人員的心理素質如何,影響著罪犯犯罪心理矯治……”


  “這都是什麽嗎?”


  “趙奕怎麽會研究犯罪心理學?難道他準備報考公安的大學?”


  曾文俊疑惑地小聲嘟囔時,就聽到身後傳來腳步聲。


  他才剛一扭頭,光線就變黑了。


  “嘭!”


  一個鐵鍋從天而降,砸在了曾文俊的額頭上,眼睛直接就被砸掉了,他還在眼冒金星的時候,肚子迎來重重地一腳,後背頓時磕在桌沿上。


  “叮!咚!”


  “啊~~~”


  曾文俊再回過神來的時候,已經被打趴在了地上,右手被控製在背後壓住,左手被對方踩著,疼的他呲牙咧嘴的,下巴貼在地上,喊疼的聲音都是擠出來的。


  身後。


  趙虹娟製住了曾文俊後,用凳子把他的身體壓住,她就坐在了凳子上,腳踩著曾文俊的脖子,一邊氣喘籲籲的喊道,“你給我老實點!”


  “偷東西偷到我們家,真是沒有王法了!”


  “你敢動一下,試試?”


  “別不老實!”


  曾文俊渾身狼狽不堪,幾乎是哭喪的語調喊著,“誤會啊,大姐,真是誤會!我不是小偷啊!”


  “有話跟警察說,懂嗎?”


  “現在你就乖乖的趴在地上等著,明白嗎?”趙虹娟氣勢如虹的說著,拿出手機撥打了報警電話。


  十分鍾後。


  林旭東到家了。


  當發現大門開著的時候,他長長的呼了一口氣,進去以後反倒一點都不驚訝。


  他從沒有為趙虹娟的安全擔心。


  往前數二十年,趙虹娟也是當過武警的,而且是相當優秀的女警察,他們也是警校的培訓裏認識的,可以說是不打不相識。


  林旭東不由得回憶起往昔的崢嶸歲月,他在搏鬥上總是讓著趙虹娟,近而俘獲了這一朵美麗的警花,婚後趙虹娟沒繼續當武警,就幹脆回來做起了他背後的女人。


  看到趙虹娟氣勢如虹的坐在椅子上,下麵踩著個狼狽到極點,眼鏡早就碎了一地的倒黴鬼,林旭東仿佛是回到了過去。


  當時他故意輸給趙虹娟,情況就十分類似,結果最終被趙虹娟知道了。


  區別是……


  這個眼鏡猥瑣男絕對不是故意輸的。


  他是真被揍了!


  “這是?”


  林旭東看了許久終於開口問道。


  “小偷!”


  趙虹娟高聲喊了一句,眼裏甚至是閃著興奮的光,但她馬上從椅子上下來,走到林旭東身邊,聲音柔弱的說道,“你終於來了,我都快嚇死了!”


  “現在這小偷太猖狂了,偷東西能偷到咱家裏,我費了好大好大的勁才製服他。”


  “我報警了。”


  林旭東看看一塵不染的趙虹娟,再看看地上爬都爬不起來的眼鏡男,很艱難的點了下頭。


  他深吸一口氣。


  走過去把眼鏡男扶起來,熟練的拿出手銬給拷上,隨後手部一用力,喊道,“走吧!”


  “這位警官,我不是小偷啊!誤會,這是誤會!”曾文俊擦了擦臉上的髒東西,以快哭出來的音調解釋著。


  “到警局再說吧!”


  林旭東牽著曾文俊往前走,還對趙虹娟說道,“你也去一趟吧,走流程,做個筆錄。”


  趙虹娟輕柔地點頭,“好。”


  ……


  趙奕沒想到隨後轉發個信息,會帶來如此嚴重的後果。


  林旭東打電話讓他去一趟警局。


  上午的課程結束以後,趙奕騎車就去了警局,警局距離學校並不遠,騎車十幾分鍾就到了,他進去就看到蹲在牆角的曾文俊。


  曾文俊哭喊著對趙奕說,“趙奕啊,你可要給我證明,我是去找你的。”


  旁邊兩個警員看向趙奕。


  “找我,不是吧?”


  趙奕搖頭否認,“我確實認識你,但我白天要去上學,怎麽可能讓你去找我。”


  “不是,不是。”


  曾文俊著急的說道,“我是走錯了樓。我一個研究所的主任研究員,怎麽也不可能這麽遠來鄭陽偷東西啊!”


  有道理。


  “我知道趙奕不在,但和他一起研究的人在,我是來看看,能否挖人到我們研究所……”


  曾文俊可不想背上汙點,馬上一口氣把事情都說了出來,他說的就是事實,也終於讓幾個警員相信了,但顯然正義不站在曾文俊這一邊。


  曾文俊覺得說清楚以後,他就能洗脫偷竊的嫌疑。


  可是正義和他無關。


  一則,他解釋的倒是很隱晦,好像是正常的給研究所求人才,但誰都聽的出來就是想挖角,還是想迂回的‘竊取’趙奕的技術。


  二則,趙奕在鄭陽很有名氣,警務的人都知道他,他就是鄭陽的驕傲。


  還有第三點,他進的是林旭東的家,林大隊長還是非常有威望的。


  最後有個幾條杠的警察,站出來直接宣布結果,“就算不是偷竊,也是私闖民宅。這樣吧,拘留十五天,罰款一千!”


  這是私闖民宅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最高處罰。


  曾文俊非常不甘心的爭辯,但等卞主任來做證明人,也根本就沒有用,不管理由具體是什麽,他確實是私闖民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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