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銜設置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等級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銜分為3等10級,即將官3級(上將、中將、少將)、校官4級(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級(上尉、中尉、少尉)。 根據軍官所屬的軍種和技術特點,在海軍空軍和專業技術軍官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專業技術”名稱。 現行軍官職務等級編製軍銜: 1.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不授予軍銜; 2.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和委員為上將; 3.大軍區正職為上將、中將,大軍區副職為中將、少將; 4.正軍職為少將、中將,副軍職為少將、大校; 5.正師職為大校、少將,副師職為上校、大校; 6.正團職為上校、中校,副團職為中校、少校; 7.正營職為少校、中校,副營職為上尉、少校; 8.正連職為上尉、中尉,副連職為中尉、上尉; 9.排職為少尉、中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