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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衣帶詔

  聽郭子儀這般,我自然滿意的點了點頭,“曆經安史之亂,吐蕃之禍,長安城的百姓,還未過上幾安穩日子。所以,不到萬不得已,吾不想再起兵禍。這件事情,能而化之固然最好。”


  “不以兵禍,乃黎民之福。卻不知,聖人究竟有何安排?”


  “嗯。。。吾的法子雖然上不得台麵,但其實最簡單和直接。設法派人暗中行刺既是。隻要李輔國一死,樹倒獼猴散,便不足為懼也。”


  “用死士行刺?來容易,可想成事卻非易事。不那司空府守衛森嚴,就是李輔國這廝,也是謹慎微的性子。不知聖人此舉,可有萬全把握?”


  我搖頭道,“此等行事,自然沒有萬全把握的法。可若不試上一試,怎知就一定不能成事。再者,就算事敗,又有何等關係?難不住,李輔國還能一口篤定是吾幹的。所以,這反而是風險最的計劃。”


  郭子儀沉思半許,倒也認同我的觀念。於是就問道,“那聖人的意思,若是事成,便要老臣代為重掌南衙禁軍。可是這個安排?”


  我點點頭,緩緩解釋道,“正是。老柱國從軍數十載,軍中舊部無數,加上吾之旨意,想必要掌控南衙十六衛並非難事。縱有宵之輩,老柱國皆可便宜行事,不知此番安排,可否妥當?”


  “倒無不可。隻是,老臣尚有一個疑慮。要掌控南衙禁軍不難,可關係北衙禁軍,聖人又準備如何決斷?嗯。。。。老臣是想,李輔國掌控北衙禁軍時日不短,相比於南衙禁軍,威望更是不低。而且,那北衙禁軍元帥程蓋,原本隻是這廝一介家奴罷了,獲李輔國賞識方坐到今日之位置,忠心定然無二。更為關鍵的還有,北衙禁軍稍有閃失,可就關乎聖人之安危,老臣也不得不謹慎待之。”


  我自然明白郭子儀的這些擔憂,便毫不隱瞞,一一相告道,“其實,這也正是吾之憂慮,一直苦無對策的緣故了。可若是任由李輔國繼續禍亂朝綱,更非大隋之福,黎民之福。所以,這個險必須要冒一冒。要如今,也有了一絲的機會,便隻好博一博了?”


  “何等機會?”


  我指了指窗外的楊叔寶,言道,“此人乃英國公後人。其父乃曾經的羽林將軍楊密,想必老柱國定然有所聽聞。”


  郭子儀點點頭,“楊密,確乃忠勇之輩,曾在鄴城之戰中擔任過老臣之先鋒,隻是死的可惜了。老臣倒不知此子竟然乃楊密所出。將門虎子,心性想必是不差的。卻不知,原在何處任職?莫非,就在北衙禁軍?”


  完,郭子儀自己都笑了,“聖人之侍從,自是北衙禁軍所出,倒是老臣失言。卻不知,現官居何職?”


  “右龍武軍校尉。”


  “僅是校尉之職而已?”郭子儀忍不住蹙眉道。


  我隻好又點了點頭。


  郭子儀忍不住猶豫,言道,“聖人所的這絲機會,實則也過於渺茫了些。要那楊密在北衙禁軍數載,可畢竟已過世多年,軍中遺威日散。而如今,北衙禁軍之中李輔國親信眾多,這楊叔寶卻不過區區校尉之職,即便奉了聖人的旨意,也難以成事啊。屆時,北衙亂,聖人危矣?恕老臣直言,還望聖人三思!”


  “老柱國的這些,吾都清楚。但吾還是那句話,便有一絲的機會,吾也要博上一搏。”


  “聖人?”


  郭子儀見勸不了我,隻好急匆匆跺著步子,圍著房間走來走去。忽然,就拍了拍腦袋,頓時笑道,“是老臣糊塗了,一時竟未曾想起。”


  我大喜道,“莫非老柱國另有良策。”


  郭子儀點頭道,“正是。不知聖人可有聽聞,那左羽林軍將軍武鬆柏?”


  “自然有所耳聞,卻不知根底。莫非,此人與老柱國有舊?”


  “不錯。此人原本也是老臣之部曲。隻是當下形式如此,不得不向李輔國低頭罷了。但老臣拿性命擔保,此人絕非李輔國一黨,大可引為助力。若有其相助,大事可期。嗯。。。不如,等過些日子,老臣私下再邀其相見,探其口風。若是可為,老臣再通報聖人知曉。”


  “自無不可。便勞煩老柱國費心了。”


  討論完這些,我自然還要和郭子儀商量許多的細節和預案。比如,如何建立秘密的信息交流渠道,行動的具體流程,以及刺殺不能成功的應急處理方案。甚至,也包括武鬆柏不奉旨的其他安排等等。


  當然,在這個通盤計劃中,有一個東西不會回避,那就是行動的合法性。準確的,也就是我方才提過的旨意。


  到這裏,我就必須簡單闡述一下大隋朝聖旨的一些基本常識。準確來,在大隋朝,“聖旨”其實是分兩大種七個類的。第一大種,為“製書”,主要應用在一些所謂意義重大,但實際程序簡單的事務上,比如立皇後封宰相之類。這就相當於有關部門準備完畢後,辦個手續而已。


  舉個生動淺顯的例子,來明“製書”的流程:


  第一步,內侍、大臣提醒我,或者我做出重要的決定,比如封拜某位大臣為宰相。於是,我就會召見中書省官員覲見,安排他們寫好關於此事的公文。


  第二步,這份公文在寫好後,因為要送往門下省審查。所以,公文開頭都是“門下”,後麵才是政務的具體內容。同時,這樣的公文,一定要寫得駢四儷六文辭華麗用典深奧,畢竟這樣才能顯示國家的水準。


  然後,再署上起草文件的日期“年月日”,而“日”之前的文字要先空著,交由我過目。我看完後,認為可行,就提筆蘸朱砂把“日”之前的文字填上,做為“吾已閱,這是吾的意思”之憑證。這個步驟,就叫“畫日”,隨後返還中書省。


  第三步,中書省接到我返回的文書後,照抄一份。同時,把我親筆勾畫的“畫日”原件存檔留起來。原樣抄好的文件,中書省的官員要在後麵逐一簽名。一般是三個等級的官員,按照官階依次簽認,如“中書令臣【趙大】中書侍郎臣【錢二】中書舍人臣【孫三】”這般。簽認完成後,這才發到門下省審核。


  第四步,門下省官員看完,如果沒有意見,也按官階依次簽名,再寫上審查意見和審查日期,如“侍中臣【李四】黃門侍郎臣【周五】給事中臣【吳六】等言:製書如右,請奉製付外施行,謹言!”


  第五步,門下省將簽完意見的文書,再次呈遞給我過目。若批準,我就提筆在文書後麵寫一個“可”字,這個步驟叫“畫可”,重新發回門下省。


  第六步,門下省官員再將我發回的文書,照抄一份,親筆“畫可”的原件存檔留起來。原件上由我親筆寫了一個“可”字的部位,抄件上由門下省的門下侍中寫兩個字“製可”,意思是“皇帝在這裏簽字同意了”,再將抄件發往尚書省內具體負責實施這項政務的各部和各司。到了這裏,才進入實施階段。


  當然,在治理國家中,最複雜、最占精力、數量最大的,其實還是那些無窮無盡的事務性工作。比如,行政區劃調整,任免中低級官員,準備打仗,納糧收稅賑災濟民等。而處理這些工作的聖旨,統稱為“敕書”,大部分是寫在“黃麻紙”上。與“製書”相比,“敕書”的特點是:程序簡單、環節少、實質內容更豐富。依舊舉例如下:

  比如,某日早朝,兵部尚書出班啟奏:“吐蕃侵邊,請聖人決斷。”我就要按慣例反問:“眾位卿家意見如何?寫成奏折吾過目。”


  在這裏,我還要糾正一下,其實我們大隋朝的奏折是不叫奏折的,叫什麽呢?準確的,分別叫“章、奏、表、議”。章以謝恩,奏以按劾,表以陳情,議以執異。我習慣性用奏折這個後世才有的詞,希望諒解。


  於是,“敕書”的製作流程就開始啟動,一日後,我收到了宰相們聯合遞上來的公文:

  【官職名甲】臣【姓名甲】【官職名乙】臣【姓名乙】【官職名丙】臣【姓名丙】等言:


  【此處寫政務處理意見】奉狀以聞,伏聽敕旨。


  我看完後,就要提筆批複。若是完全同意宰相們的意見,寫個【依奏】【宜依】就可以了。如果不同意,需要修改處理辦法,或者雖然同意但有補充,可以用朱砂紅字直接批複回去。


  宰相們接到我的批複,用黃麻紙重抄一份。當然,我禦筆的原件依舊存檔收藏,抄件經中書省官員簽名【宣……奉……行】後發門下省,門下省審核簽名後直接發尚書省執行,既不用再向我複奏,也不用諸多官員依次簽名了。


  行文至此,如果您覺得旨意還是過於繁瑣,其實也有一個更簡單的法子。歸納的,以上所的製書、敕書等,均為國家正式公開的文件,統稱為聖旨。而事實上皇帝和高官重臣處理政務的時候,並非所有事物都要按正式公文的方式來辦理,而是經常寫一些無具體格式要求的簡單文字私相傳遞,以指揮各部門人員。


  但是嚴格來,這些紙條,就算是皇帝親筆手寫的,沒經過宰相審核商議的文字、紙條,也並非國家的正式公文,即不能叫做聖旨,也不具備任何的法律效力。收到之人,隻要不怕後果,也可以不按意見辦事。


  包括,我給郭子儀留下的憑證,寫在帛布上的內容,“著司徒、代國公郭子儀掌管南衙禁軍十六衛,違令者斬。大隋皇帝楊敖親筆。”其實就是這麽一個玩意兒。


  換而言之,郭子儀即便拿著我的密詔,去南衙禁軍接掌兵權。下麵的將士,也是可以不認的。就算以偽詔、矯詔的名義把他殺了,也無可厚非,我也隻能啞巴吃黃連。所以,郭子儀能不能成事,我的密詔隻能是一個助力,關鍵還在於他自己的威望和本事。


  當年,漢獻帝用鮮血寫出詔書縫在衣帶裏,也就是所謂的衣帶詔,秘密傳給董承。董承對外宣稱接受了漢獻帝衣帶中密詔,與種輯、吳碩、王子服、劉備、吳子蘭等謀殺曹操,事敗後被誅,其實原由就在這裏。


  好吧,到這裏,估計有人就更加好奇了。既然聖旨流程這麽複雜,而我現在又不上朝,也不批複聖旨。那麽,大隋的朝廷,是怎麽運作的呢?


  其實,在“敕書”裏,還有一類叫“敕牒”的,本來是用於處理大量不重要,有前例可循的瑣碎政務。這種事物,自然不需我的親筆簽名,而由宰相注上一句“此事我們已經告知皇帝了,他同意我們的意見【奉敕依奏】”即可。


  換而言之,這個事情到底重要,還是不重要,由宰相們了算。他們告知沒告知我,隻有他們自己知道。隻要這些宰相們膽子足夠大,萬事就與我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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