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租客
明夏醒來的時候還不到六點,天光微亮,到處都靜悄悄的。
屋裏沒人,塗慶不知去了哪裏,他睡過的被子團成一團堆在床腳,床頭櫃上的手機和煙盒都不見了。
明夏頂著雞窩頭到處晃了一圈,最後在前台筆記本的鼠標墊上發現了一張便簽紙,上麵寫著:寶貝們都喂過了。
這是走了?!
明夏覺得不可思議,他竟然睡得這麽沉,卷閘門打開又關上的聲音居然都沒聽見?還有塗慶起床洗漱,又在外麵給寶貝們喂飯,他居然也一點兒也沒被驚動。明夏覺得自己不是這麽沒用警戒心的人,難道是睡前吃的藥有安眠的功效?
明夏拖著一條半殘的膀子把自己拾掇利索,到廚房翻了一圈,發現冰箱裏能食用的東西隻有啤酒和幾包火鍋底料,連包榨菜都沒有。難怪那天塗慶要給他們衝貓奶粉了。
明夏決定到外麵去找點兒吃的。
出門之後,明夏猶豫了一下還是把卷閘門窗都給鎖上了。這兩天的驚嚇對他而言實在太刺激,他一想到羅羅就覺得心肝亂顫,讓他跟以前似的放著一屋子小動物在家,然後敞著大門出去吃早點,他無論如何也做不到。
老城區雖然禁止出入,許多店鋪還是到點兒就開門營業了。有沒有遊客不重要,不是還有本地住戶嗎,日子總要過下去的。
明夏鎖好門,特意繞道書店門口仔細看了看。門是從外麵上了鎖的,說明畢老頭壓根就沒來上班。他心裏直犯嘀咕,這老頭不會真拐著塗慶進山了吧?像進山考察這樣嚴肅的事難道不該好好做準備嗎?塗慶走的時候身上除了沒信號的手機,就揣了一包煙,這樣真的沒問題嗎?
馬路上轟隆隆的開過去一輛灑水車,一種類似於艾草味兒的藥氣在空氣裏彌漫開來,微微有些刺鼻,但倒也不算難聞。明夏還看到有身穿灰白色防護服的工作人員舉著滴滴響的儀器在街道上來回巡檢。
昔日裏繁華熱鬧的街道忽然變得冷冷清清,明夏心裏多少有些不適。直到他去街角的快餐店吃了兩碗餛飩,低落的情緒才稍稍得以緩解。
吃飽肚子,明夏站在快餐店門口出神,一時間有點兒不知道該幹什麽。老城區的供電已經恢複,但是手機還沒有信號,網也不通。這種感覺,好像突然間時空倒流,一下子把他送回了二十年前的堯西區。
不過二十年前可沒有這麽多好吃的。明夏想著想著又傻樂起來,給自己買了大杯的奶茶,叼著吸管回去繼續看店。塗慶雖然跑沒影了,但畢竟店還在,明夏也要跟老城區的鄰居們學一學,不管身邊發生什麽變化,一如既往地做好該做的事——他被塗慶一個電話召喚到老城區,不就是為了給這小子看店嘛。
明夏回到店裏,把裏裏外外的衛生搞了一遍,然後打算帶著那幾隻狗狗出去溜達溜達,沒想到平時一聽出門就轉圈撒歡的大狗小狗,這會兒沒一個響應他的號召的。唯有兩隻最活潑的柯基意思意思的表示了一下對代理鏟屎官的捧場,不過也隻是走到店門口就要往回走,無論明夏怎麽威逼利誘都不肯走出店門一步。
“怎麽了啊,這是,”明夏不解,“這機會多難得啊,街上沒人,也沒車,多適合你們出去撒歡啊。要擱平時你們哪有機會大白天的上街……”
兩隻柯基寶寶爭先恐後地劃拉著小短腿竄回了籠子裏,然後趴下,腦袋衝裏尾巴衝外,再也不理人了。
明夏無奈,改變目標去拽那隻寄養的阿拉斯加。成年的大狗被主人喂養得膘肥體壯,站起來身高都快趕上明夏了,這本來是個淘氣的小子,結果這會兒也蔫了吧唧的,硬把它拽出來,結果走到門口就趴下了,死活也不肯起來。
明夏拽它拽的一身汗,無奈之下隻能妥協,“行了,不遛就不遛吧。”
他這邊手一鬆,阿拉斯加就拖著狗繩一溜煙竄回了籠子裏,哼哼唧唧地趴著不動了。
明夏有點兒明白了,大概是動物的嗅覺更靈敏,羅羅的屍體雖然都被清理幹淨了,但並不是所有的氣味兒都隨之消失了,血腥味兒、消毒藥水的味道對動物們來說,大概都是會令它們感覺恐懼的存在吧。
“也不知要多長時間才能恢複正常。”明夏發愁地伸手揉了揉大狗毛茸茸的腦袋,“等你爹旅遊回來接你的時候發現你瘦了,你說他會不會找老塗算賬啊?”
大狗舔舔他的手腕,趴到一邊繼續憂鬱去了。
門口有人低聲笑了起來。
明夏回頭,見一個瘦高個的青年正扶著卷閘門的邊沿彎腰往屋裏看。為了在出現意外情況的時候能第一時間關上門,明夏隻把卷閘門打開了一半兒,但凡超過一米六的個頭進出的時候都得彎一下腰。
雖然有點兒麻煩,屋裏光線也會受影響,但非常時期,還是命最重要呀。
這人背光而立,明夏直到聽他喊出自己的名字才反應過來這人就是跟塗慶合租二樓套房的那個音樂學院的學生。
“喬赫?”明夏驚奇的看著他,“原來你沒走啊,老塗還說你回市區了。”
喬赫彎著腰走進來左右看了看,“想回來著,臨時有點兒事耽誤了。你們怎麽樣,都沒事吧?昨天那陣仗,真是嚇死人了。”
“老塗沒事,我這是一點小傷。”明夏上下打量他,“你還好吧?”
喬赫與他年齡相仿,長得白白淨淨,穿著一件漫畫書裏魔法師似的長風衣,耳朵上還戴了一串亮閃閃的耳釘。明夏跟他不熟,但眼下這情形,能看見熟人總是一件令人開心的事。
“算好吧。”喬赫歎氣,“那天晚上我在西街的酒吧,還有幾個同學也在,喝到後半夜喝大了,玩大冒險被他們關進地窖裏。”
“你這運氣……”明夏暗暗歎一聲傻人有傻福。羅羅鋪天蓋地湧進堯西區的時候,還有什麽地方能比地窖更安全?
“你聽我說呀,”喬赫的表情有些一言難盡,“我不是喝大了麽,迷迷糊糊醒了睡,睡了醒,一個白天也沒人管我,後來我才知道那會兒大家都忙著逃命呢。一直到昨天淩晨大概四五點鍾的時候,我被凍醒了,從地窖裏爬出去,發現整個老城區都空了……沒嚇死我,我特麽的還以為我穿越了!”
明夏哈哈大笑。
“還好跑出來沒多遠就碰到救援隊的人了。”喬赫自己也樂,“我同學也都運氣不錯,除了兩個被抓傷的,其他的都沒事。”
兩人閑聊幾句,喬赫就上樓去了。明夏以為他是回來住的,沒想到過了十來分鍾,他背著個雙肩包又下來了。
“明夏,”喬赫站在門口喊他,“老塗什麽時候回來?”
“不清楚啊,有事嗎?”明夏見他沒有進來的意思,猜他大概是嫌棄彎著腰鑽來鑽去的太毀形象,便主動鑽出來跟他說話,“你這是要走?”
喬赫不在意的說:“我想跟老塗說一聲,這邊的房子我下個月就不續租了。我女朋友十一之後就要來城西這邊實習,我得重新租個房子。”
明夏明白了,“行,我幫你帶話。你的東西呢?”
“我另找時間過來搬吧。”喬赫看看表,“這幾天我一直住在西街的櫻花酒吧,我幾個同學都在那裏。有什麽事上哪兒找我就行。”
“沒問題。”明夏聽塗慶說過,喬赫這小子臭美得很,三天兩頭買新衣服。要搬家的話,光收拾衣服鞋子就是好大的工程。
明夏以前也見過他幾次,印象中這小子光鮮得跟一隻小孔雀似的。但這會兒不知怎麽回事,看上去灰頭土腦的,一點兒也沒有塗慶時常吐槽的……時髦感。他穿了一條肥肥大大的棉布長褲,灰色風衣也皺皺巴巴的,而且尺碼至少大出了兩碼,肩線都掉下來了。
這怎麽看都不像是他自己的衣服,或者是臨時借同學的?偏偏他穿著肥大的衣服還挺怡然自得,時不時拂一下衣擺,仿佛自己正在扮演一個古代的書生。
明夏覺得他看上去怪兮兮的。
“明天晚上,我同學給我慶生,你和老塗一起來玩啊。”喬赫熱情的向他發出邀請,“咱們都是有福氣的人,大難不死必有後福,一定得慶祝慶祝!”說著,喬赫還抬起手臂做了一個用力握拳的動作。
喬赫一抬手,明夏就看見有什麽金燦燦的東西在他風衣的衣襟處晃蕩了一下。
明夏懷疑自己是不是看錯了什麽。這麽一個富有藝術氣息的美男子,居然會戴那種暴發氣十足的大金鏈子?
明夏在想是不是他看錯了,一轉身卻又嚇了一跳,隻見消失了兩天的美人拖著一身髒兮兮的毛皮正趴在門前的空地上,全身的毛毛都仿佛炸了起來,一雙棕色的眼睛正死死的盯著……喬赫離開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