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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章 嚴墨風辯護

  第572章 嚴墨風辯護


  嚴墨風一行人進去了,顧軍甩開兒子,生氣:“你拉我做什麽?我說的有什麽錯?阿炳要不是被他教唆,怎麽會變成今天這樣無情無義?”


  顧斌勸:“爸,你收斂一下自己的脾氣,嚴墨風哪裏是我們能夠惹得起的?現在就是景城的豪門都不敢惹嚴墨風,你知道淺瑜暖風集團有多少錢嗎?市值幾百億了。嚴墨風每年捐資助學都會拿出幾千萬來,這樣的人,隨便動動手指頭就能夠把我們碾死。”


  顧軍眉頭一皺:“那我要打官司,你怎麽不拉著我?”


  顧斌說:“一碼是一碼,打官司我們是主張正當的權益,哥本身就該贍養你。而且就算官司打輸了我們也沒什麽損失。”


  “但是他擺明了就是不同意養,我們現在又得罪他,到時候他讓嚴墨風搞我們怎麽辦?”顧軍眉頭擰得更緊。


  邱芳也著急:“是啊,到時候激怒了他們,他們對付我們怎麽辦?”


  顧斌說:“不會的。哥不是這樣的人。哥要是想要對付我們,早就動手了,他最多就是以後不和我們往來,反正現在不打官司他也不會和我們往來。”


  “官司還打嗎?”邱芳問。


  顧軍剛才還一副忐忑的樣子,這會兒又氣勢十足了起來:“當然要打!阿斌說得沒錯,官司要是打贏了,就是一大筆錢。百萬,我們一家人可以生活得很好了,在景城買一套四居室還能剩點錢,再買個代步車。就算官司打輸了,也沒什麽損失,最多就是一點律師費。阿炳不認我就不認我,不願意給錢,我要他認我做什麽?”


  大家都坐下以後,顧軍的律師開始主張原告顧軍的權益,向法官闡述原告訴訟請求。


  這邊才開始,就陸續有媒體擠過來了,一個個扛著攝像機探頭探腦地想要知道裏麵的情況。


  原告闡述完以後,被告闡述,法官問及被告是自己闡述還是律師闡述的時候,嚴墨風沉聲說:“我為被告闡述。”


  法官詫異嚴墨風竟然會出庭替被告做辯護。


  嚴墨風最近是很有名氣的,從嚴老過世,嚴墨風與嚴家人爭奪念一珠寶,到天永國際給念一注資,再到晴風集團更名為淺瑜暖風集團,每一次的新聞都有嚴墨風的正麵出鏡。


  嚴墨風長得帥氣,很容易被人記住,之後的晴風集團又十分紅火,以致於景城但凡有點見識的人都能認出嚴墨風來,也都知道他身份不簡單,能力更是卓越。


  他這樣的大忙人竟然出庭這樣的家庭糾紛,法官詫異之餘,沒有忘記詢問嚴墨風與被告的關係,嚴墨風說應訴文件裏都有寫到。


  書記員把文件遞給法官看,法官看到文件裏寫到被告人的辯護人是被告的大哥嚴墨風。


  法官不太理解這層關係,也沒有細問,畢竟辯護這種事情隻要明確身份就行。


  嚴墨風做辯護,他的辯護時間非常短,也沒有過多廢話,隻是按照時間的推移來陳述事實,陳述顧炳的經曆:“被告顧炳七歲喪母,同年原告顧軍娶了邱芳。邱芳嫁入顧家時帶了一個比顧炳小一歲的女兒過來,邱芳次年生下兒子。


  自邱芳生下兒子以後,每一年的春節,邱芳的女兒和兒子都有新衣服,顧炳沒有。


  顧炳十歲時,顧軍對顧炳說家境困難無力支撐學費,要求顧炳綴學。


  顧炳請求顧軍不要讓他綴學,被顧軍拒絕。


  之後顧炳的學費由其大姨支付。


  顧炳初中三年,所有的學費生活費自行賺取,高中同樣如此。


  顧炳初二時生了一場病,高燒到四十度,大姨給顧軍打電話請顧軍送顧炳去醫院,被顧軍拒絕。後來是大姨送顧炳去醫院。


  高二時,顧軍找到顧炳,問他能不能再節約一點補貼一下家裏,因為家裏實在太過困難,邱芳的女兒報的三個特長班快要沒錢支付了。


  法官大人,我的闡述結束!在此,我想請原告核實幾件事情的真實性。第一,被告十歲起原告就沒有再給過他一分錢,包括學費、生活費以及任何費用,是否屬實?第二,被告初二生病時大姨給原告打電話請求其送被告去醫院被拒,是否屬實?第三,每一年的春節,邱芳的子女有新衣服,被告沒有,是否屬實?”


  嚴墨風一闡述完,法官以及書記員就已經震驚了。他們審理了這麽多的案子,也算是見多識廣了。棄養了孩子,在孩子飛黃騰達了以後又要求孩子盡贍養義務的官司不少。這種在兒子還沒有長大不僅不給孩子生活費反而問孩子要錢養家的,他們還是第一次遇到。厲害了啊!

  法官看向顧軍,聲音稍沉:“原告,請回答被告的問題。”


  這幾個問題,他也想要知道。核實了以後,基本上就能確定要怎麽判決了。


  自古以來,權利和義務都是對等的。你盡了義務,你就可以主張權益。你未盡義務,你有什麽資格主張權益?

  父母棄養了孩子,在法律上已經構成犯罪了。


  顧軍的律師看向顧軍擰了擰眉,他接這個案子的時候,顧軍跟他說的是顧炳母親去世了以後,他盡了父親的責任。雖然並沒有給顧炳富足的生活,但是供他吃穿,一直供他讀書到高中畢業。五根手指還不一樣長,邱芳的孩子要乖一些,他可能就更偏愛一點。這些大概讓顧炳心裏記恨了,所以顧炳高中畢業以後就基本沒有回家,後來飛黃騰達了更是直接與他們斷了往來。


  他讓顧軍一定要實話實說,顧軍說他說的都是實話,對顧炳確實不怎麽好,但是供了他吃穿,供了他讀書。


  所以這個案子他接了。在他看來,父母隻要做了三件事情就是稱職的父母,第一,保障孩子的穿衣吃飯,第二保證孩子的身體健康,第三確保孩子受教育。


  至於是否給孩子富足的生活,這個要看能力,畢竟並不是每一對父母都有能力給孩子富裕的生活啊!起碼在他看來,顧軍夫妻就沒有辦法給孩子富裕的生活。


  所以,這個案子他接了。沒想到這裏麵還有這樣的事情。


  他看向顧軍,低聲問:“被告提的問題,屬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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