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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甜心小青梅

  江時再次醒在一間臥室的床上。


  都不用仔細看, 眼尾餘光隨便一掃就知道:


  他要麽是個富二代,要麽是個富一代。


  唉。


  又開始拿著□□打原始人了。


  就不能給他安排一些乞丐、醜男、學渣之類的底層角色麽。


  條件太好做任務一點刺激感都沒有。


  他揉了揉昏昏沉沉的腦袋:“把故事資料傳給我。”


  這個世界之所以命名為《雲野的夏》,是因為一切故事都是從一個叫雲野山的地方開始的。


  故事的女主角, 叫林時雨。


  一川煙草,滿城風絮,梅子黃時雨的時雨。


  如同她的名字一樣,林時雨是個多愁善感的文藝女青年。


  兩彎似蹙非蹙罥煙眉, 一雙似喜非喜含情目, 這句形容林黛玉的詞,差不多也可以用在她身上。


  她是F大中文係的學生,會寫詩會寫詞,在校刊上有專欄, 偶爾彈彈古箏修身養性,平時拍拍漢服寫真,在學院裏有個“最美古風才女”的名頭。


  而且她還很善良。


  大一那年的暑假, 她報名假期誌願者,悲天憫人地去山區支教了。


  分派給她的山區就叫雲野鎮。


  因為整個小鎮都坐落在連綿起伏的山區內, 雲野鎮也叫雲野山。


  雲野山人口不多,隻有一所學校, 兩棟房子, 十六個班級,涵括了從小學到初中的所有學生。


  學校沒有宿舍, 校長就把林時雨安排在了一個姓沈的學生家裏。


  沈家一共兩個孩子, 一個九歲的女孩沈文妹, 是林時雨班上的學生。


  一個十八歲的男孩沈文誠,初中畢業後就留校教書了,也算是林時雨的同事。


  在雲野山這樣的貧困山區裏,沈文誠簡直可以稱得上鶴立雞群。


  他永遠把自己拾掇的幹幹淨淨,襯衫洗的發白卻不皺巴,身上帶著清爽的山野香氣,讓人感覺很舒服。


  因為做的是教育工作,不用天天風吹日曬,沈文誠養了一身的白皙皮膚,麵容清俊,眉目憂鬱,眼睛裏藏著同齡人很少有的成熟和穩重。


  林時雨發現,沈文誠還在自學高中的課程,收集了很多高考和各所大學的資料,在學問的道路上孜孜不倦。


  她頓時被他小小的腦袋裏藏著的大大夢想感動了,特地回了趟家,把自己當年的課本和高考複習資料都帶過來給他,給他下了很多網上教學課程,幫他補課。


  沈文誠雖然出身貧困,腦子卻很學霸,有了這些學習資料,第二年參加高考,他就過了重點線。


  甚至超了好幾十分。


  他報考F大,在校園裏再次重逢了林時雨。


  那一天,林時雨正在林蔭路下拍漢服視頻,很多人圍著她,猶如眾星捧月,而她就是那個可望而不可即的仙子。


  沈文誠在那一刻忽然感受到了他們之間的差距,自卑感撲麵而來。


  他最終選擇默默離開,不去打擾女神的生活。


  倘若故事到這裏結束,那就是一部非常完美的文藝片。


  有始有終,虐心結局,還帶著恰到好處的遺憾。


  但很可惜。


  書本才翻過去不到一百頁,故事還沒進入高潮。


  我們的惡毒女配才剛剛出場。


  惡毒女配名叫卓俞。


  漂亮,活潑,被父母捧在手心裏長大,是標準的人間富貴花,甜軟白富美。


  她是在發小的生日聚會上認識沈文誠的。


  滿室的紙醉金迷中,酒香和欲望交織彌漫,喧鬧不堪。


  隻有沈文誠如天山清冽的雪水,安安靜靜坐在沙發一角玩手機。


  卓俞走過去才發現,老款諾基亞的狹窄屏幕上,滿滿當當全是學術論文。


  似乎是注意到她的目光,男生抬起頭,四目相對間,他的眼神波瀾不驚。


  卓俞的心一下被擊中了。


  她生於富裕家庭,從小到大身邊的男性朋友都是侯服玉食的公子哥兒,哪裏見過這樣調調的男孩子。


  就像是藏在一堆古馳愛馬仕中的海瀾之家,瞬間把她迷的死去活來。


  沈文誠那個時候正處於人生低穀期,卓俞的出現恰巧撫慰了他從林時雨那裏得到的失意。


  在卓俞的死纏爛打窮追不舍下,他們很自然地就成為了情侶。


  小姑娘是第一次戀愛,恨不得把滿腔的熾烈和歡喜都捧到心上人麵前。


  她省吃儉用,二手出名牌衣服和化妝品,甚至把家裏人送給她的車也賣掉了,攢下來的錢給沈文誠買電腦買手機,買衣服買球鞋。


  她說:“沈哥你不是說寢室裏吵嘛,我給你在外麵租了一個房子,以後你就可以安心學習了!”


  她說:“沈哥我記得你說那個出國交換的項目對你很有用,你去報名吧!我求我姑姑給你一個全額獎學金的名額。”


  她說:“沈哥我把我的車賣掉了,我聽你的話買了一台二手大眾,你的駕照是不是快考出來了呀,以後你就可以每天開車接我上下班了對不對?”


  她說:“沈哥今天是我的生日,你早點回家好嗎,我買了好多菜,我親手做給你吃。”
……

  沈文誠總是淡淡歎息著,揉了揉她的腦袋:“卓俞,我跟你在一起不是為了這些,你也有自己的生活,不要把所有的重心都放在我身上,這樣對你不公平。”


  小姑娘眉眼彎彎:“我知道。但是你那麽那麽好,我想把所有的東西都給你呀。”


  沈文誠真的很好。


  為了喜歡的人,他可以大半夜出去買小餛飩,可以徒步在大雪天裏走五公裏隻為送一把傘,可以卑躬屈膝畢恭畢敬在導師麵前裝孫子。


  但這些愛意和溫柔,並不是給卓俞的。


  大三那年,因為在同在英國交換學習,沈文誠和林時雨重新有了接觸。


  作為年少時的白月光,他對林時雨的愛很快就死灰複燃了。


  一個是遠在天邊百依百順的小女孩,一個是近在咫尺的理想型女神,孰輕孰重傻子都知道。


  他不再拒絕卓俞送給他的那些昂貴的節日禮物,因為轉手折價賣了也有一大筆錢。


  這些錢可以請林時雨吃飯,帶林時雨去聽音樂會,給林時雨買她喜歡的限量版漢服。


  畢業後,他和林時雨進了同一家公司工作,卓俞能夠見到他的機會也越來越少。


  沈文誠總是工作很忙,隔三差五出差,他從來沒有把她介紹給自己的朋友同事,戀愛五年,每次卓俞提起想見見彼此的父母,都會被他敷衍過去。


  直到那個冬天,卓俞發現自己懷孕了。


  她抱著自己平坦的小腹,就像抱著一個珍寶,她翻出了沈文誠老家的地址,打算偷偷地跑過去給他一個驚喜。


  她記得有一次沈文誠和家裏打電話,他媽媽就催他趕緊結婚生孩子。


  卓俞歡喜地想,如果他家裏人知道了這個事情,一定也會很開心的。


  大年三十,她坐飛機跨越大半個中國,來到了沈文誠的老家。


  她提著大大的行李箱,帶著給沈文誠父母買的年禮,臉上的笑還沒有褪下去,就看見了讓她目眥欲裂的一幕。


  冬季燦爛的日光下,林時雨就坐在沈文誠懷裏,一邊玩著沈文誠骨節分明的修長手指,一邊問:“我都答應跟你來見你爸媽了,你究竟什麽時候和卓俞分手?”


  卓俞隻覺得肚子很疼。


  腦袋也疼。


  整個人像被鐵錘狠狠地砸了一下,看不見的血從七竅留出來,她連站穩的力氣都沒有了。


  模糊的視線裏,沈文誠歎了口氣。


  他的聲音還是那樣溫柔,寡淡,如清冽的雪水:“等過完年,我就跟她說。你知道的,卓俞是個好姑娘,我不想傷害她。”


  林時雨也跟著歎了口氣:“我知道她是個好姑娘,但是愛情這種事不是強求就能圓滿的,她再好也不能纏著你不放啊,這個世界那麽大,總會有比你更適合她的人。”


  而後屋裏傳來一個聲音:“午飯燒好了,文誠,快帶你媳婦進來吃飯。”


  如果那個時候,卓俞轉身就跑,說不定她的結局,還不會那麽慘烈。


  可她實在沒有力氣了。


  手裏提的東西重重砸在地上,她蹲下身,隻覺得天旋地轉,耳朵嗡嗡嗡在響。


  沈文誠和林時雨聽見聲音發現了她,兩個人都有些錯愕,壓根沒想明白卓俞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


  林時雨最先反應過來,麵色愧疚又憐憫,快步走近伸手想把她扶起來。


  卓俞用力甩開她的手。


  女人頓時摔在地上,吃痛地捂著肚子叫喚。


  沈文誠嚇壞了,連忙把她抱在懷裏,臉色很焦急,望向卓俞的眼睛裏頭全是憤怒和厭惡,嘴裏還在喊著什麽,從他的表情判斷,應該不會是什麽好話。


  然而卓俞聽不清。


  她的世界模模糊糊,什麽都聽不清。


  她隻能看見圍過來的很多陌生村民,有人過來抓她,力道很大,抓的她很痛。


  她陷入了昏昏沉沉的黑暗。


  從這一刻起,她的人生,徹底墜入深淵。
……

  “叩。叩。叩。”


  突然響起的敲門聲打斷了江時的思緒。


  他揉揉淩亂頭發,掀開被子,慢吞吞地起身去開門。


  但門外的人顯然沒什麽耐性,半分鍾不到,敲門的節奏就變得煩躁起來。


  “江時,你媽喊你吃飯!真是的,你這麽大個人了,連吃飯都要別人叫,你會不會也太.……”


  ——喊到一半的話突然被堵在喉嚨裏。


  卓俞站在門口,手還舉著,愣愣地眨了下眼睛。


  眼前的男生懶洋洋地靠著門框,半眯著眼,神情困倦。


  他應該是剛睡醒,全身上下就穿了條鬆鬆垮垮的睡褲,整個上半身都暴露在空氣裏。


  卓俞其實是知道江時長的好看的。


  他畢竟是混血兒,五官較一般的亞洲人更深邃,瞳仁顏色很淺,整張臉的輪廓英挺又性感。


  用她高中一個小姐妹的話說就是:“皺眉的時候都能迷死人。”


  但她倒是沒想到,這家夥身材也挺好。


  在卓俞的記憶裏,江時就是個不愛動彈的懶鬼。


  看上去瘦瘦高高,說不定衣服裏滿是贅肉也不一定。


  然而眼前的腹肌線條確實很性感,鎖骨溝壑裏盛著一灣陽光,如果忽略他腦袋上亂糟糟的頭發,簡直就像是什麽男模大片。


  卓俞愣了三秒後,抬手遮住自己的眼睛,語氣憤怒:“江時你是暴露狂嗎?為什麽不穿衣服!”


  “妹妹你看看清楚,這是我房間,我愛穿不穿。”


  “可是我來敲門了!你好歹套件外套再過來開門吧。”


  江時嗤笑一聲:“哦,現在知道害羞了,小時候你尿布還是我幫你換的呢。”


  “啊——你!閉!嘴!”


  小姑娘尖叫一聲,幾乎就想衝上來把他咬死。


  年幼無知時在鄰居家哥哥麵前尿褲子這件事,可以算是卓俞的禁忌。


  誰在她麵前提,她都要跟誰炸毛。


  她拿腳用力踢在他的小腿上,齜牙咧嘴地威脅道:“以後不許再說這件事,一個字都不許說!尤其是在沈哥麵前,你說一次我揍你一次!”


  江時擰擰眉,想說什麽,但觸及到小姑娘懵懂無知的眼睛,到底還是把話咽了下去。


  他轉身往屋內走:“算了,看在你這麽命苦的份上,我懶得跟你計較。”


  “我命哪裏苦?”


  卓俞亦步亦趨跟在他後頭,滿臉不服氣地反駁,“我家庭美滿父母恩愛,學業有成高朋滿座,還有一個神仙男友,我命哪裏苦?我看根本就是你嫉妒我戀愛談得好,所以整天就在這裏說說說。”


  “我嫉妒你?”


  江時笑了。


  他停下穿衣服的動作,轉身瞅著她:“我是嫉妒你有眼無珠談了個渣男,還是嫉妒你辜負父母十八年養育之恩去倒貼一個小白臉?卓俞你用你的腳趾頭想一想,讓我嫉妒,沈文誠他配嗎?”


  卓俞生氣地擰起了小眉毛:“你說話不要這麽難聽好不好,沈文誠不是你舍友嗎?當初還是你把他介紹給我的呢,你怎麽現在就翻臉不認人了呀。”


  “.……”


  江時一時竟然有些語塞。


  好半晌,他才煩躁地開口:“要是早知道事情會變成這樣,我當初就該拿個麻布袋套你頭上。”


  說起來,卓俞最後會迎來那麽慘烈的結局。


  一切的源頭不是別人,就是因為江時。


  因為江時在這個世界的身份,不僅是卓俞的青梅竹馬。


  也是沈文誠的室友。


  而卓俞會認識沈文誠,也得多虧了江時這個好竹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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