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27.
林嘉和整個倚在牆上, 略仰著頭,把後腦勺也磕在牆上,自嘲一笑:“是不是在想, 我和她的關係?”
自從他翻紅之後,就有無數人在說有人在背後捧他,說他傍上了什麽人雲雲。
粉絲隻當是有人在造謠, 心想要是有人捧他,何至於這麽多年都紅不了。
可要是沒人捧他, 又怎麽會在雪藏狀態下, 強硬地殺出來。
初念沒想過,娛樂圈說複雜很複雜,說簡單也很簡單, 彎彎繞繞離不開資本兩個字。而且, 她不在乎。
外麵天陰沉沉的,透過窗戶灑下大片的陰影,樓道裏似乎更暗了,門不知道什麽時候自己合上了, 在這狹小的空間裏, 隻兩個人靜默地對立著,初念看著他喉結上下滾動著, 不自覺也咽了下唾沫,她離他近了些, 眼神像是不含情緒地看著他。
“如果你喜歡她, 我可以幫你給她找更好的律師。”初念輕聲說著。
她其實隱約有猜到,宋喜是個很精明的女人,她不會無緣無故去殺林嘉和的父母。殺人犯的目的總是很純粹,無外乎三種, 為錢,為情,報複社會。
報複社會多是隨機作案,林父林母顯然也沒有錢能讓宋喜看得上的,情感聯係,大概也隻有林嘉和這個紐帶了。
林嘉和的目光下滑,和她眼神對上,他從沒有仔細看過她的眼睛,瞳仁是罕見的漆黑,像孩童的眼瞳,黑的純粹,看人的時候,簡單執拗,好像沒什麽雜念,專注得可怕。
他似乎被她眼神燙到了,緩緩別過了目光,喉結再次滾動,開口:“現在的粉絲,都是這樣的嗎?”
他以為,知道這件事,她至少會憤怒,或者是直接幻滅,再不濟也會覺得受了欺騙,無論如何,不該是這樣的反應。他不想再誘導她,直說了句:“我和她沒有關係。”
初念也學著他,把身子倚在牆上,昏影裏,像兩具屍體排對排。
不知怎麽,她輕輕鬆了一口氣。或許潛意識裏,她還是不希望他喜歡宋喜的。但她知道,如果他喜歡,她真的會拚進全力去幫他。
這是他第一次稱呼她為粉絲,初念覺得有些奇妙,慶幸他是個偶像,她現在可以以粉絲的身份站在這裏。
初念想說,我不是你的粉絲,我是你的臣民,我屈服於你。
很多次,她險些屈服於命運,屈服於內心的軟弱,亦或者,屈服於黑夜,無論哪一樣,都比屈服於他要糟糕很多。
因為在她眼裏,他是美好而純粹的,在這個世上活著,被美好驅使,比被噩夢驅使要幸福。
初念說不上來自己的什麽感受,有時候覺得自己就是個粉絲,有時候覺得自己是個窺探他的惡魔,她試圖監控他的一舉一動,她把他所有的經曆和行為軌跡都牢牢記住刻畫在心上,記住他每一分的好,如果她不加克製,可能會比私生飯更恐怖吧!
初念在一瞬間把情緒放得無限大,她知道自己又犯病了,一犯病就胡思亂想,腦子裏仿佛有個惡魔一直在蠱惑著她。
她緊緊地揪著自己的衣擺,指尖掐進手心裏,籍此來讓自己清醒一些。
“無論如何,我站在你這邊。”她說。
初念在酒店門口的便利店買了一包煙,蹲在巷子口抽。
還是很嗆,但是沒有停下來。
半個小時前,她接到電話,沈硯之說要來找她,已經到潼安境內,快下高速公路了。
“我要見你。”沈硯之電話裏很激動,“陳颯,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麽!”
她沒吭聲,沈硯之在那頭罵了她五分鍾,不知道罵累了,還是沒聽到回應覺得沒意思,總結道:“地址給我,或者別逼我動用手段。”
他確實有這個能力,初念把地址給他了,坐在這裏等他。他叫她陳颯,她已經好久沒聽過這個名字了。
她腦海裏在回想樓道裏和林嘉和的對話,她說完“我站在你這邊”之後,林嘉和輕笑了聲,分辨不出來是苦笑還是嗤笑,他重新摸了根煙,點燃了。
大概是知道她不是很討厭煙味,又或者在告訴她,覺得不舒服就走。
初念陪著他站了很久,久到他抽第三根煙,初念再次越界把他煙抽走了,“少抽點。”
林嘉和側頭看她,似乎是在審視她有什麽資格管他。
或許是他目光侵略性太強,恍惚帶了幾分蠱惑的意味,初念踮腳,把自己的嘴唇貼了上去,她說:“不是隻有抽煙可以排解情緒。”
林嘉和盯著她,恍惚笑了下,“你到底想幹什麽?”
初念抽第二根煙的時候,看到氣衝衝的沈硯之,他把車門摔上,徑直朝她走過來。
問的第一次話也是:“你到底想幹什麽?”
她回答林嘉和的是——
“我……想讓你開心點兒。”
沈硯之蹲下來,視線和她平齊,眉毛皺得能夾死一隻蚊子,“陳颯,你到底想幹什麽?”
他生氣地拔了她的煙,“會抽嗎你就抽?”
不會,她隻是想壓一壓嘴裏那股煙味,林嘉和身上的煙味。
她說完那句話,林嘉和翻身把她抵在了牆上,接了一個她不會的吻。兩個人喘息著四目相對,好像都有話要說,但誰也沒有再吭聲。
嘴巴裏都是他的味道,很濃鬱的煙味,但並不討厭,或許因為是他,所以不討厭,隻是心煩意亂。
“你來幹嘛?”初念開口說了第一句話。
沈硯之快氣死了。
“你捅出來的幺蛾子,你還問我?”沈硯之剛剛才知道原委,他本來在滇南,初珩打電話叫他立馬過來,死也要守住初念。
初念想了想,旋即明白了。
“他們一直不想讓我知道的人,就是宋年吧!所以當初知道我粉林嘉和,所以挨個兒過來勸說我。是不想讓我跟那些人再有任何聯係是嗎?”初念終於把所有的因果都捋清楚了。
當初審判的結果,漏掉了一個很重要的嫌疑犯,他成功為自己脫了罪,沒有任何他犯罪的證據。當初因為這個,上麵安排初念改了名字和身份信息,從首都輾轉到了華北內陸地區,怕被報複。
當時初念甚至都不知道姨媽的存在。
初念的媽媽曾執意要因為爸爸調到滇南去,不惜和家裏斷絕關係,初念從小就沒有見過姨媽,印象裏隻有模糊的一麵,很小的時候,好像很不愉快。
此後就再也沒有交集了。
初念以前在軍區大院住,有個勤務兵負責照顧她。
後來不知道因為什麽搬了出來,家裏有個阿姨照顧她起居,爸媽依舊經常不回家。
她去潼安找爸媽那段時間,是她畢生最黑暗的時間,她是在最絕望的時候,從匪徒手裏得知了父母的死訊。
她在等一下永遠都不會回來的人。
絕望之中更添絕望。
臥底任務失敗了,父母雙雙被害,她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堅持下去,有時候覺得死了也就那樣了,活著好像也沒什麽指望了。
死了就不痛苦了。
她是在那個時候遇見林嘉和的。
那時候他叫林肆,在鎮上很有名,他姥姥是很有名的卦師,他姥姥還活著的時候,他一直是跟著姥姥的,繼承了姥姥的衣缽,據說比他姥姥還靈驗,還有人傳他開了第三隻眼,潼安大概毒瘤子太多,罪惡太多,所以迷信的人也很多。
別人叫他肆哥兒,都想請他開卦,他一天隻開一卦,說開了多就不靈了,每開卦必要給錢,哪怕是一塊錢,算命是損陰德的,不能不收錢,而且不收錢才不吉利。他的規矩很多,但規矩越多,大家越相信。
初念被囚禁的那些天裏,林嘉和去過三次,每次去,都會把一個包著紅紙的硬幣放在囚禁她的地下室的入口,跟那些人說:“這一塊兒是福地,記著殺雞殺狗避開這一塊兒,不能見血光。”
她靠著他那句話,多活了十四天。
她聽得出來他的聲音,腦海裏無數次閃過,她被疤瘌頭帶走的時候,黑影裏他僵直的身影。
他一定是認出她來了。
第十四天的時候,初念被拖出了地下室,有個男人說:“今天玩個好玩兒的,你們猜,把一個人活埋,她能活幾分鍾?”
有人猜一分鍾,有人猜兩分鍾,最多猜的是十分鍾。
初念是從那時候起就開始窒息了,她拚命掙紮,又哭又叫,可是無濟於事。
他被毆打了十分鍾,或許更久,或許更短,她不知道,隻知道自己很快就渾身疼痛地再也沒有力氣掙紮了,也沒有喊叫的欲望了,她兩耳嗡鳴著,痛苦地蜷縮在地上,祈求死亡能快點到來。
男人終於擺擺手,“別打死了。”他的聲音略柔,在黑暗裏顯出幾分陰森和可怖來,初念看不清他的臉,隻記得他背後有一盞燈,他的臉是濃重的陰影,隻輪廓清晰著,偏瘦,中長頭發。
有人拿了電腦出來,“給她編個號吧!”
“第四組第十個?我沒記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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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編輯完成,開始吧!”
作者有話要說: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