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終審14
徐虹手機上最後一次邀請短信是我偷偷發出去,徐虹根本沒有傷害他的動機,對他的死沒有任何責任。徐虹剛聽說夏華淹死的那段時間,我察覺她心情鬱悶。我知道她並非是對他念舊情,而是對一個老同學意外去世感到痛心。
如果夏華死後真有惡念存在的話,他想報複就衝著我來吧,整件事情都與徐虹無關。”
徐虹聽到這些話,不由得一陣心酸。在這場巨變之前,他深愛著她,遇到困難和危險,他會全部替她擋下,但是,這場巨變不僅改變了她的生活,也改變了她心境,即便她仍然相信這是他的肺腑之言,但是她感覺不到慰藉和溫暖,她無法忘卻他指責她與鄭衛華通奸時那刻薄惡毒的語言。
事實上,徐虹聽到夏華淹死的消息後,也非常傷心,這種傷心純粹建立在同情基礎上,她認為夏華一個命運多舛的人,他生活中飽受磨難,經過個人奮鬥打拚,才取得事業成功,結果生活剛有好轉又意外身死,她認為命運對他太不公平了。
她不知道夏華死亡的具體原因,更不知道他是應她的“邀請”參加她的婚禮而被抓,進而死亡。她隻是聽其他同學偶爾說起才知道,那已是他死後好長時間了。她聽了隻是感到傷心而已,並沒有進一步打聽他的死亡原因。
她知道常雨澤對夏華有些心結,她不想引起老公的不快。她覺得,背著老公打探“前男友”的消息對老公不尊重,所以,常雨澤不主動談論夏華的事情,她也從不主動打聽。
直到今天,她才知道夏華之死的前因後果。對此,她不知道該恨,該怒,唯有茫然。
殷蔓蔓:“我相信你對徐虹的描述是正確的,我相信我姐,她不是一個為了職責或者說為了官位而喪失人性和良知的人,她一定對夏新之死不知情。
那麽,現在已經很明確了,夏新之死都是你常雨澤的責任。本來他可以不死,因為你的原因才導致他死亡,如果這個惡魔想複仇,他應該找你索命,對吧。”
常雨澤:“是的,衝我來吧,如果他真有鬼魂的話。”
殷蔓蔓指了指她自己,一本正經的說:“你應該相信,這個惡魔就附在我身上,我現在跟你所談的每一句話他都在聽著。我希望你能如實說明你開傷打死他的緣由,如果是你的責任,希望你向這個惡魔道謙,請求他的原諒;如果你認為不是你的責任,你也向他說明情況,盡早打消這個惡魔的怨念,讓他遠離我的生活。”
接著,她開始向常雨澤提出疑問,“夏新跳進水塘的時候,你們總共有多少人?”
常雨澤:“我們共有八個同誌。”
殷蔓蔓:“我見過那個水塘,並非特別大。我們來推測一下當時發生的狀況。當他從公路邊跳進水塘時,你們有八名警察,完全可以在他遊到對岸之前,完成對整個水塘的包抄。你們警察不可能跑得還沒有他在水裏遊得快吧。
如果你們警察包圍了整個水塘,他就成了水塘裏的老鱉,他不可能一直在水塘裏呆著,他遊得沒勁時自然會上岸,那時候你們還不是甕中捉鱉。你完全沒有必要先打他一槍。”
常雨澤認可她的推演,如果他不開槍,最終結果就是她推演的結果,他隻能說:“我承認當時開槍有些冒失。”
殷蔓蔓:“你開槍的目的是什麽?”
常雨澤:“阻止他逃跑。”
殷蔓蔓:“對天開槍也能警告他,為什麽你要直接打在他身上?”
常雨澤:“我認為開槍更能阻止他。”
殷蔓蔓:“你開槍打在他哪個部位?”
常雨澤:“大腿上。”
殷蔓蔓:“如你所說,你開槍的時候,他正快速向對岸遊去,說明他遊泳技術不錯,那麽可以試想一下,如果你隻是打傷他的腿部,一個水性很好的人不可能立即就沉沒下去,他至少能掙紮一段時間,等待救援。況且你也說了,有兩位警察緊跟著就跳進水塘救他。
我非常懷疑你開槍打中了他的要害部位,否則的話他不會在那麽短時間內就喪失掙紮求救能力,直接沉沒到水底。”
常雨澤:“我堅信隻是打中他的大腿,我沒有瞄準他的要害部位。”
殷蔓蔓笑了:“不管你怎麽堅稱,事實就是如此。夏新的死亡與你開槍有直接和重要關係,假如他的死因有槍傷和水淹兩種因素構成,那麽槍傷應該占比百分之七十以上,水淹占他的死因可能隻有百分之三十不到。
我不知道你們警察事後有沒有寫事故報告,有沒有分析他死亡的重要因素是什麽。我隻是根據你的講述和水塘現場的實際情況做出推測,我認為你開槍是導致他死亡的重要因素。
夏新是你們公安部督辦的重大走私案的首犯,你們有八名警察看押他,卻導致他非正常死亡,這種情況是不是應該有檢察院介入調查,調查你們警察在該事故中是否有失職瀆職行為?”
她把視線轉向範麗,笑問,“範姐,根據你的工作經驗,常雨澤是不是該為夏新的死亡承擔某些責任呢?”
範麗沒有回答她,她認為她的分析比較科學,重大在押嫌犯在路上發生死亡,看押的警察應該為此拿出事故報告。常雨澤冒失開槍,有瀆職嫌疑,況且嫌犯又是從他手中逃脫,他更洗脫不了這個責任。
殷蔓蔓對範麗的反應不以為忤,繼續說:“我知道,這是你們公安部偵破的案子,在破案過程中嫌犯有沒有受到虐待,你們破案過程中有沒有違法違紀行為,沒有人敢監督你們。監督這個活本來應該是檢察院幹的,可惜下級檢察院誰敢對你們公安部指手劃腳,最高檢估計又不會對夏新這個小人物感興趣。
或許還有一個部門可以監督你們,那就是新聞媒體。一位靠走私發家的億萬富豪失足淹死在家鄉臭水塘,這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爆炸性的新聞。可惜在這裏新聞媒體集體失聲,沒有任何一家媒體對夏新之死做過報導,連網絡上也沒有。
我在測想,如果他的死被新聞媒體報導出去,標題是什麽呢?跳水死,或者遊泳死?前有躲貓獵死、喝水死、衝涼死,跳水死或者遊泳死正好一脈相承。反正你們不會說他是被開槍打死的。”
徐安寧對她的指桑罵槐非常反感,立即駁斥她:“你不了解我們的工作程序不要亂非議!我們執行任務是有紀律和要求的,我們內部也有紀檢人員在監督我們的工作。
就夏新淹死之事,我對該事件全麵分析過,也就相關情況給部裏領導匯報過。綜合事發時的複雜情況,部裏認定夏新之死是咎由自取,看押人員不負有責任。”
殷蔓蔓毫不示弱:“你既然說你就他的死亡事件全麵分析過,他的死是咎由自取,你們的行為都是合法正當的,那麽你的分析報告為什麽不敢公開呢?為什麽不把你的分析報告讓死者家屬看呢?夏新的爸媽連他們兒子的死亡原因都沒有知情權嗎?夏新之死都是你們公安部內部處理,你有什麽理由能證明你們公安部沒有護短行為呢?
在任何國家,凡是威脅到公民人身安全或導致公民死亡的事情都是重大事情。任何一個公民的非正常死亡都應該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尤其是你們警察,更以保守公民的財產和人身安全為最高使命。既然你們警察是保護公民人身安全的,為什麽你們會放任夏新死去?是不是你們認為夏新是走私犯,犯人的生命不值錢,死了也白死?”
她轉而笑問徐虹,“任何公民不管他是正常人、嫌犯還是罪犯,都享用基本人權。不經過法院審判,公民的人身安全不受任何人侵犯,公民的生命權不受任何人剝奪。姐,我這是跟你學的,我說的對嗎?”
徐虹沒有理她,她選擇沉默。她明白了她在演什麽把戲,她在模擬法庭審判的情景,她取代了她的律師角色,她試圖挖掘和聲討常雨澤的失職瀆職責任。
常雨澤開槍打傷夏華明顯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因為夏華死亡,造成嚴重後果,他的失職瀆職已經構成犯罪。但在現實中,他的失職瀆職責任不可能被人追責,更不可能上升到法庭審判的高度。就她所了解,極少有普通公民起訴公安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因失瀆職行為造成嫌犯人身傷害甚或死亡的案例,而個人狀告公安部幹警失瀆職的案例更是聞所未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