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一審12
黃愛玲卻沒有過激反應,臉色依然平靜,這個溫順怕事的女人此時卻異常的鎮定自若,她心中有個信念,那就是不管過程如何複雜,女兒最終都能澄清她的清白,或者說她始終都相信女兒是一個堅貞不屈的女人。
陳律師:“那麽你承認你沒有對你的父母撒謊,你所說的話都是真實的?”
徐虹:“我承認。我從沒有對我的爸媽撒謊,我曾經明確告訴我的爸媽,我跟張鋒發生了兩關係。”
陳律師:“那麽,你是否承認你在你跟我方當事人的婚姻存續期內刻意隱瞞你跟張鋒之間的不道德關係?”
徐虹:“我不承認。你可以詢問你的當事人,去年某年某月,在愛琴海咖啡店我曾經明確告訴被告人類似的話,我也明確告訴被告人我想跟他解除婚姻關係,但是被告人因為某個不可告人的目的,沒有答應與我離婚,而是請求與我繼續維持婚姻。”
常雨澤立即辯解說:“你當時並沒有告訴我你跟張鋒發生了關係!”
她是什麽時候在什麽地方與張鋒發生關係的?這個女人說的是真話嗎?一定不是!她是說過這句話,但是她當時說話的意思分明是她與鄭衛華發生了關係,而不是指張鋒,他當時也是這樣理解的。這個女人又再玩文字遊戲,李代桃僵,想借用老東西來掩飾張鋒的罪責。
徐虹反駁說:“你當時並沒有繼續追問我這個問題。”
陳律師不希望徐虹岔開話題,接著追問:“對方代理人既然承認與張鋒發生了不道德的關係,那麽我方的指證就是確實和充分的。因為張鋒與我的當事人的妻子發生了不道德的關係,破壞了我的當事人的婚姻和家庭,導致我的當事人情緒失控,做出傷人舉動。”
徐虹:“辯方律師得到的結論是錯誤的。首先,辯方律師指證我的當事人張鋒與我有同居同宿的關係,指證張鋒與我在不同地點包括在張鋒的家裏多次發生關係,這是不準確的。
我承認我永張鋒發生了關係,但是我與張鋒僅僅發生一次關係,我從沒有在張鋒的家裏與他有過親密接觸,我跟他在其他任何場合都沒有過親密接觸行為。
其次,辯方律師指證我的當事人道德敗壞,采取不正當手段勾引我,進而與我發生關係,進而形成通奸同宿的關係。辯方的這個指證也是不準確的。我承認我與張鋒發生了關係,但是張鋒沒有對我采取任何暗示或者勾引行為,是我主動與張鋒發生關係的,張鋒沒有任何過錯。”
法庭上又是一陣嘩然聲,如果說徐虹承認她與張鋒發生了關係,僅僅是一次關係,可以看出她有意減輕她與張鋒的不道德罪責,那麽她又聲明張鋒沒有過錯,是她主動勾引張鋒的,分明她是替張鋒逃避責任,美麗高雅知性的法院院長的千金會主動勾引和獻身於一個粗俗卑微的洗腳工,你信嗎?
常雨澤覺得可笑至極,這個女人真是腦子出了問題,張鋒那麽齷齪的小人,他已經交待了他趁她心靈有創傷的時候勾引她,侵犯她,多次與她發生關係,最終迷惑了她的心,達到騙財騙色的醜惡目的。她卻用這樣拙劣的理由來維護這個小人,公然欺騙法庭。
他忍不住譏諷她說:“真想不到你能大言不慚的說出你跟他隻發生一次關係,你認為與其他男人發生一次關係和多次關係有本質區別嗎,不都是出軌嗎?”
徐虹:“我沒有這樣認為。我隻是對法庭據實交待而已。但是我不認為我是故意跟張鋒發生關係進而達到傷害我們婚姻的目的。我跟張鋒發生關係是在一個非常的環境和狀態下,並且事後我跟張鋒都非常悔恨,從此之後我跟張鋒再沒有發生過任何因男女情欲而引發的親密接觸。
我和張鋒始終保持正常距離,我沒有對我的婚姻采取繼續傷害的惡意做法,我盡我所能的維護我的婚姻,忠於我的婚姻。
這個期間,我之所以鼓勵張鋒追求李菁李小姐,就是因為我跟張鋒之間沒有非常的男女之情。如果我跟張鋒是情人關係,我還會鼓勵我的情人再找另外的女人嗎?
張鋒是一個孤兒,獨自一人在歸德市打拚,生活非常艱辛。通過工作上的接觸,我認為張鋒雖然生活困頓,卻有一顆樂於助人的高尚之心,勇於拚搏的上進之心。我關心他愛護他幫助他,都是建立在同情心上。
我是一個獨生女,比張鋒年長十來歲,我看待張鋒就象一個大姐看待她的弟弟那樣。所以後來張鋒不叫我嫂子改稱我姐,我並不認為有什麽不道德的情感。
請問被告人,你認為這種姐弟關係就是一種不道德的男女關係嗎?”
常雨澤愣了一下,立即回答:“我同意你的觀點。但是……”
不等常雨澤說出後麵的話,徐虹立即緊跟一個追問:“既然我敢在法庭上坦承我跟張鋒發生過關係,那麽被告敢不敢對法庭坦承,你在婚姻存續期內也與其他女人發生過關係呢?”
常雨澤又愣了一下:“我沒有與其他女人發生過關係,我幹嗎要向法庭坦承。”
聽到徐虹的這句追問,旁聽席上的範麗也微微一驚,世上沒有永不透風的牆,她對常雨澤那麽關照,那麽上心,聰慧過人的殷蔓蔓徐虹兩人怎麽會不懷疑呢?但願常雨澤沒有泄露他們兩人的秘密,但願她們手裏沒有確切的證據。她心頭的那份擔心卻再無法寧靜。
徐虹又一次追問常雨澤,她目光灼灼:“你給自已卸罪的關鍵證據是指證我與張鋒通奸,傷害了你的婚姻,傷害了你的感情。如果你與其他女人也有不道德關係,如果你對婚姻也沒有忠誠,那麽,你指證張鋒和我的優勢將不複存在。
請被告人慎重考慮,認真問答,你對法庭不誠實就是作偽證,你給自己卸罪的優勢將蕩然無存。你確認你與其他任何女人都沒有發生過超越正常男女關係的親密行為嗎,包括關係?”
常雨澤挺起胸脯朗聲回答:“我向法庭證明,我在婚姻存續期內沒有與其他任何女人發生過有背婚姻的兩關係。”
看到徐虹突然把話題轉移到常雨澤身上,陳律師嚇出一身冷汗,他害怕常雨澤話語失誤,被徐虹抓住把柄。他很清楚象常雨澤這種公安局的幹部,又加經常出差在外,少不了進出那些風月場所,與其他女人有過露水之情在所難免。
所以,常雨澤答話完畢後,他立即轉移話題,他針對證人殷蔓蔓發問:“請問對方證人殷蔓蔓殷女士,你對徐虹與你丈夫之間的關係有什麽看法?”
殷蔓蔓反問:“我沒有聽明白你的話,請你說清楚,你想問我什麽話?”
陳律師:“你方代理人徐女士在法庭坦承她與你的丈夫發生過關係,你對此是什麽態度?”
殷蔓蔓:“我對此無所謂。在我跟張鋒的夫妻關係確定之前,我無權幹涉他跟任何其他女人發生關係。徐虹能夠自願與我的丈夫發生關係,隻能說明我的丈夫富有男人魅力。我喜歡這樣的男人,說實話,我並不希望嫁給一個處男。”
殷蔓蔓的回答讓人大跌眼鏡,真是一個開放的女孩子,聽到其他女人坦承與她的丈夫發生過關係,她不僅能表情自若,還能幽默一小把。
殷蔓蔓的回答也讓陳律師汗顏,在他的經驗中,女性證人往往對涉及性的詞句比較敏感和畏怯,如果法庭不限製的話,律師都喜歡攻擊人性弱點,包括女性的這個弱點。但是對於無所羞恥和畏懼的殷蔓蔓來說,陳律師感到相當棘手。
他另辟蹊徑:“據我的當事人告知,在今年春節期間,你曾經與我的當事人談話,希望我的當事人追求你,是不是這樣?”
殷蔓蔓:“是的,今年年夜飯我是在常雨澤家吃的,然後我跟常雨澤說過這樣的話。”
陳律師:“春節期間你還跟常雨澤談情說愛,稍後一個多月你就跟張鋒在美國辦理結婚手續,你不覺得你跟張鋒的婚姻比較兒戲嗎?”
殷蔓蔓:“請你這個律師用詞準確些,我跟常雨澤沒有談情說愛過,我希望他追求我,但是他沒有做,我們兩人就沒有進入戀愛階段,何來談情說愛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