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名聲很好
南宮柔絲毫沒有懼意,隻是淡淡的微笑著:“前輩放心,我在江湖名聲很好的,向來說到做到,而且,從我能把你調查的那麽清楚上麵前輩就應該知道我的實力了呀。”
孟蘅深吸一口氣,問道:“你想讓我做什麽?”
天上不會掉餡餅,孟蘅清楚,眼前這個看起來人畜無害的女娃娃肯定不會平白無故的幫他,一定是有什麽事要他做。
南宮柔笑道:“前輩除了是俠盜,也是個頂尖的情報探子吧?不然你不會每次都準確無誤的幹掉那些黑心鬼,我要讓前輩做的事也很簡單,我要朝廷的密報,如果可以,你順便幫我把玉璽偷出來,我也不介意。”
“偷玉璽?”孟蘅差點沒一口血吐出來,“我幫你拿朝廷的密報,玉璽就算了,現在的皇帝是個明君,你難道想篡位嗎?”
南宮柔沒正麵回答,隻是丟給孟蘅一個鼓鼓囊囊的錢包:“前輩,七天後的這個時辰我來找你。”
說完,南宮柔讓孟蘅停船靠岸,喊醒小紅沐浴月光吹著夜風走在了會丞相府的路上。
小紅還有些困倦,一直在打哈欠,眼睛幾乎都快睜不開了,迷迷糊糊的說道:“二小姐,我們現在是要回家了嗎?”
回家?
南宮柔看著掛在天邊的月亮一時不知如何回答,丞相府並不是她的家,但是卻是小紅的家。
片刻過後,南宮柔拉著小紅的手說道:“對,我們回家了。”
……
在南宮柔走後,孟蘅換掉身上的粗布麻衣,穿上夜行衣敏捷的進入淩王府,輕車熟路的溜進亮著燭火的書房。
書桌前正有一白衣青年舉書默讀,桌子上還放著一個笑臉麵具。
笑麵書生三千公子,淩王,皆是他一人,蕭澈。
孟蘅將南宮柔給他的錢袋遞給蕭澈,一打開,裏麵是滿滿的金條。
孟蘅說道:“王爺,這是一個小姑娘給我的,她不知道從哪調查到了我,讓我替她查朝廷密報,但是她並不知道我早已是您的人,她七日後會在花船上找我,您看該如何處置?”
“小姑娘?”蕭澈將錢袋還給孟蘅說道:“把密報給她,七天後我跟你一起去會會她,當年你的事我可是費了很大的功夫才處理幹淨,她怎麽會查到……”
孟蘅點點頭,他沒有說凶手的事,這件事,蕭澈當年查過,但是毫無頭緒,現在孟蘅隻能吧希望寄托在南宮柔身上。
另一邊的南宮柔和小紅一路慢走,還各自買了碗酸梅湯吸溜著,因為拿著大瓷碗是在不雅觀,南宮柔幹脆買了兩個酒壺裝著。
剛走到丞相府門口,三輛馬車就停在了門口,從馬車上下來幾個人,南宮柔雖然隻認識梅夫人,但是她一掃也將剩下的那些人的身份猜了個七七八八,
和梅夫人一起下來的胖中年男人是丞相南宮偉,身後馬車下來的粉衣女孩是南宮晴兒,最後麵的青年就是南宮睿了。
南宮柔眉毛一挑,沒想到南宮晴兒和南宮睿長得還挺好看,這完全出乎她的意料,南宮柔隻是看了兩眼就打算等他們都進去了在帶著小紅進去,但是偏偏有人不讓她如願。
南宮晴兒一眼就注意到了提溜著個酒壺的南宮柔和小紅,南宮柔穿的衣服一眼就能看出來是好東西,再加上南宮柔出眾的外貌,南宮晴兒一秒確定眼前這個人就是自己的“情敵”南宮柔。
南宮晴兒大喊一聲:“真是山裏來的野丫頭,夜裏出門討酒喝還要禍害我們府裏的婢女!”
隨後,南宮晴兒的視線轉到小紅身上,但是她並不認識小紅,喊道:“那個誰,你給本小姐過來!丞相府的人什麽時候可以服侍一個外人了!”
原本迷迷瞪瞪的小紅被這一聲吼是徹底吼清醒了,迷茫無措的環視四周,最後還是留在了南宮柔身邊傻乎乎的問道:“二小姐,發生什麽了嗎?”
南宮柔拍拍酒壺笑道:“沒什麽,瘋狗咬人而已,小紅你困了吧,走我們回去睡覺。”
說完,南宮柔就帶著小紅挺胸抬頭,絲毫沒有一絲怯懦的走進了丞相府,留下一臉不可置信的南宮一家。
從頭到尾,南宮柔的眼神就沒再南宮偉身上停留過,仿佛她的眼裏根本沒有南宮偉的存在,南宮偉這是第一次看見長大後的南宮柔,視線一直隨著她轉悠,心裏暗自心驚,南宮柔和她母親長得太像了!
被忽視的南宮晴兒氣的在原地直跺腳,剛想衝上去攔住南宮柔就被南宮偉一個眼神瞪了回去:“即使你再不喜歡她,也得等到她成親後在發作!”
說完,在梅夫人的攙扶下,南宮偉甩袖走進府內,南宮晴兒看向南宮睿:“哥~你看她~”
南宮睿安撫了一下南宮晴兒說道:“現在在家裏不好對她動手,明天等她去了國教院,那還不是被我們玩弄於股掌之中?”
南宮睿話一說完,南宮晴兒頓時覺得自己的心情好了大半,她本來就因為南宮睿半路殺出搶了原本屬於她的婚禮而生氣,剛剛又經曆了這麽一出,現在南宮晴兒弄死南宮柔的心都有了!
南宮睿也不太喜歡南宮柔,他這個素未謀麵的妹妹,太猖狂了!
而回到聞香院的南宮柔卻是連打兩個噴嚏,小紅貼心的給她打來熱水泡腳,隨後就被南宮柔喊去睡覺了。
坐在床上泡著熱水腳,南宮柔對於剛才的事有些莫名其妙,如果沒記錯,她和南宮晴兒是第一次見麵吧,這個南宮晴兒對她發這麽大火幹什麽?她也沒惹南宮晴兒啊,真是躺著也中槍,無語。
手一撐,南宮柔摸到了一封信,拿起來一看是明珠給她的笑麵書生的資料,她那時候沒來得及看就隨手丟床上了。
拆開信封,上麵對於笑麵書生的描述僅有寥寥幾筆,突然出現在江湖,武功一絕,擅長用扇子,一直帶著笑臉麵具,沒人見過他的真容,喜歡穿白衣,行蹤不定,屬於長期失蹤,不定時詐屍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