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這是天要亡我?
陳歌聚精會神的盯著手機屏幕,轉盤越來越慢,隨著一聲輕響,指針停在了某一個方向。
“抽獎完成,恭喜你獲得稀有類特殊道具:被詛咒的情書(中獎概率千分之三)!”
“雙眼外凸、麵目蒼白,自高樓墜落的那一刻起,她便成了校園中的禁忌。紅色的舞鞋,染血的校服,包括那個名字都成了不能提及的話題。人們假裝遺忘,直到有一天,又有人收到了她的情書……”
“次抽獎抽中厲鬼,解鎖稀有稱號:厲鬼眷顧者。”
“厲鬼眷顧者:佩戴該稱號時,有一定幾率獲得厲鬼的幫助。”
看到手機上的提示,陳歌有種缺氧的感覺:“被詛咒的情書?千分之三的概率?厲鬼眷顧者?鏡子裏的怪物還沒弄清楚,現在又抽到了一個厲鬼!這特喵是天要亡我啊?!”
他現在有點後悔,不該在抽獎之前毒奶自己:“冷靜!不能自亂陣腳,事情還沒到最糟糕的地步,抽中厲鬼不代表它現在就會出現,我還有時間來補救,或許我應該去附近的寺廟裏求個簽。”
他收起手機,正要將其放入口袋,指尖忽然碰到了什麽東西。
低頭看去,陳歌現自己的口袋裏不知何時被塞了一張泛黃的信紙。
他心中頓時出現了不詳的預感,顫巍巍的將信紙拿出,上麵用頭編織出了一句話——我喜歡你。
“冷靜個屁啊!你喜歡我哪,我改行不行!”
信紙上的字娟秀靈動,如果不是用頭編織出來的,肯定會更加賞心悅目一點。
陳歌站在西廂房裏,拿著信紙,臉色鐵青:“很難想象,我這輩子收到的第一封情書,竟然是以這樣的形式出現。”
“老板!你一個人在嘀嘀咕咕什麽呢?”小婉從屋外進來,她剛擺放好正房的紙人。
“沒事,我在想假如一個人自知命不久矣,他是不是應該放下一切執念,去做些有意義的事情。”陳歌抬頭看著化著殮容的小婉:“比方說,為人類的繁衍生息盡一份自己的力量。”
陳歌隨口一說,沒想到徐婉竟然露出思考的表情,她的神色慢慢變得認真起來。
“小婉,難道你是要答應我?別,我還沒做好準備,這是不是有點太隨便了。雖然咱們兩個很有默契,也共事了很長時間,如果非要繁衍生息的話其實也不是不可以……”陳歌沒來由的感覺有點緊張。
“不是,老板你誤會了,我就是剛進門的時候看到你有兩個影子,有些好奇。”徐婉伸手指向陳歌身後:“這也是咱們鬼屋的新項目嗎?”
“兩個影子?!”
陳歌扭頭看去,自己身後一大一小兩個影子正慢慢靠近,最後融合在了一起。
“TF!”
他二話不說,拽著徐婉就往鬼屋外麵跑。
重新曬到太陽後,陳歌才平靜下來,他也沒有給徐婉說原因,直接坐在了鬼屋門口的台階上。
“老板,你最近總是疑神疑鬼的,是不是壓力太大了?”徐婉坐在陳歌旁邊:“你不要給自己那麽大壓力,一切總會好起來的,中午想吃什麽,我去給你打飯。”
聽到徐婉的話,陳歌也不知道該怎麽回答,勉強笑了一下:“和你的一樣就行,另外,你先去把妝卸了,別嚇著食堂廚師。”
“恩恩。”
徐婉離開後,陳歌又將那封情書拿到眼前:“我親眼看見兩個影子融合在了一起,這是不是說明我已經被厲鬼纏上了,它現在就躲在我的影子裏?”
有陽光的地方就有陰影,陳歌望著自己的影子,雙眼一眨不眨:“我擁有厲鬼眷顧者的稱號,有一定幾率能獲得厲鬼的幫助,如果這個稱號真的有用的話,那抽中厲鬼也不一定是壞事。”
他現在隻能如此安慰自己,事實上他心裏很清楚,厲鬼之所以被稱為厲鬼,是因為其死前怨念十足,渾身散著惡毒和詛咒。和這樣的鬼物相處,稍有不慎,下場就會十分淒慘。
吃完午飯,陳歌拿著鬼屋宣傳單坐在鬼屋門口,來往的遊客很多,但是想要進鬼物參觀的卻沒有幾個。
閑來無事,陳歌打開了自己的短視頻個人主頁,現後台多了幾十條私信。
剔除謾罵和打廣告的,剩下的陳歌一一回複,很快他又看到了鶴山的私信。
這個樸實憨厚的法醫學院學生偷偷私聊陳歌,說他們學校貼吧已經炸鍋了,一群男學長在得知係花被嚇哭後,個個磨刀霍霍準備踏平鬼屋,甚至還有人在貼吧起了出征令,已經有十幾個人報名響應。
“年輕真好。”陳歌嘴角上揚,腦海裏已經浮現出十幾個荷爾蒙分泌旺盛的壯小夥,在自己鬼屋裏瑟瑟抖抱成一團的樣子了。
“等完成了試煉任務,就讓他們先去試試新場景,看看手機測評的一星恐怖場景到底有多嚇人。”
想到試煉任務,陳歌認真起來,這個任務隻能進行一次,如果失敗,相對應的恐怖場景將永遠無法解鎖。
他翻看黑色手機,將上麵的任務信息牢記腦海。
知己知彼方能百戰不殆,在確定了任務地點後,陳歌開始上網搜索和這個地方有關的一切信息。
“九江市西郊平安公寓……”
光輸入地名什麽也搜索不到,往後翻了好幾頁,陳歌才在九江當地一家二手房交易網站上,看到了和這公寓樓有關的東西。
那是一條投訴留言,說賣家隱瞞真實情況,這棟公寓樓其實是一座凶宅,挖開牆皮後,裏麵殘留有斑駁的血跡,每到夜晚還總能聞到莫名的惡臭。
投訴無人受理,後來就不了了之,陳歌看了一眼留言的時間,是在九個月前。
“在現實當中的凶宅住一晚上,並且還要找出隱藏的凶手,這任務對我來說有點難度。”陳歌大學學的是玩具設計專業,他本人擅長手工製作,對於偵查和推理基本上算是一竅不通。
“不好辦啊,凶宅我倒是不怕,就怕凶手住在我隔壁,夜半時分,把我當做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