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 當下難題
王凡衝上去,從背後抱住了她,顧卿漫再也挪不動步子了。
“卿漫失去你之後,我才知道,原來我心裏愛的人一直都是你,別再離開我了,好嗎?”
顧卿漫,被這臂膀環抱著,久違的溫柔,燃起了她心中的眷念。
王凡將她的正麵轉向自己,拉著她的手再次跪地,奉上了一顆碩大的鑽戒。
“卿漫,我愛你,希望有幸跟你共度餘生,你願意嫁給我嗎?”
顧卿漫傲氣的揚起了頭:“我不願意嫁給你……”
王凡的眼神頓時黯淡了下來。
顧卿漫頓了頓繼續到:“不過,姐姐我,正好單身,我覺得你還不錯,要不,我們先談個戀愛吧。”她終於忍不住的咧開嘴笑了起來。
王凡將戒指套在了她的無名指上:“那從現在起,你就是我王凡的女朋友了,你好顧小姐,很榮幸成為你的男朋友。”
他站了起來,一臉熱忱的望著她,顧卿漫張開雙臂抱住了他。
“你回來我身邊,真好……”
躲在暗處看熱鬧的葉風也緊緊的摟住了陳雨柔。
“你啊,出這麽個餿主意,萬一卿漫暴脾氣一上來,拒絕了王凡,我看你怎麽收場。”葉風輕輕的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陳雨柔嘟起了嘴:“我還不是為了他們好啊,這兩人做起事來扭扭捏捏,完全不敢麵對自己的真心,必須給他們來一計猛藥才行。”
“你看,這如此婚禮的氣氛烘托下,他們不是和好了嗎?”
“是啊,他們能夠和好真是太好了,我心裏的那塊大石頭也總算落下了。”因為之前利用王凡,導致兩人分手,葉風的心裏一直過意不去。
現在塵埃落定,他的心願算是徹底了了。
“對了,老公,之前你讓王凡去美國那邊,查我跟遠兒被綁架的事情,你不是已經查出這事跟顧卿容有關嗎?嗎你為何不就這事在她的犯罪記錄上再添一筆?”
顧卿容被抓的後,陳雨柔也收到了消息,她有些不大理解為何有些她的犯罪事實沒有被控訴。
“事情沒有你想象中那麽簡單,王凡去了紐約後,的確查到些線索,這件事雖然跟顧卿容有關,但她並不是主謀,是別人想要用你們來要挾我。”
“是大哥嗎?”陳雨柔知道之前葉雲一直恨葉風恨得牙癢癢,所以那個想要自己性命的人,很可能是葉雲。
“你猜得沒錯,當初葉雲在顧卿容的挑唆下,的確是打算對你們下毒手,不過這事似乎沒有那麽簡單。”
“王凡告訴我,他在喬治身邊的時候,收集到一個重要情報,本來葉雲是打算悄然無息的將你們母子解決,讓我無心與他爭鬥。”
“但就在顧家人出麵營救你們之前,他便收到一個神秘人的指令,讓他們小心保護你們,防止顧卿容在營救的過程中,將你們殺害,多虧了那個神秘人,你們才能夠平安脫險。”
陳雨柔表情凝重的沉思了一下:“那個神秘人會是誰?”
葉風搖了搖頭:“王凡還沒有查到那個神秘人的線索,聽說我受了重傷,便從紐約趕了回來,所以這條線,就這樣斷了。”
說到這個神秘人,葉風便想起了多年前胡靈曾說過,有人想通過暗殺組織要他葉風的命,那麽在暗中對付自己的,可能並不止葉雲和顧卿容。
現在這倆個人的勢力,算是出徹底倒下了,但葉風仍覺得危機四伏各種防禦設施從來不敢鬆懈,但在陳雨柔的麵前,卻是裝著一副天下太平的樣子。
“雨柔,你別擔心了,現在顧卿容被關了進去,我哥也徹底斷了,對付我們的念頭,你跟遠兒不會再有危險了,相信我。”
陳雨柔點了點頭:“我相信你,既然現在所有的危機都解除了,而遠兒也上幼兒園了,我能不能重新回歸公司呢?”
做了好幾年的全職媽媽,陳雨柔已經迫不及待的想要回歸職場。
葉風猶豫了一下:“雨柔,現在遠兒畢竟還小,不然再等幾年吧,雖然遠兒是上幼兒園了,但畢竟年紀小,離不開媽媽,工作上的時候,忙碌起來,你就會顧忌不到他。”
“比起工作,我更加希望你把生活的重心,放在孩子身上。”
葉風不讓她重複職場,更多的是出於安全上的考慮,可陳雨柔聽他這樣一說,眼神便頓時黯淡了下來,她知道,自從做了母親之後,自己的人生便再也無法自己做主了。
那種身不由己的感覺,讓她很是失落:“好,我知道了,我會好好照顧孩子的,你放心吧。”
不能工作,對陳雨柔來說雖然遺憾,但葉風也隻能希望她能夠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
……
科弗被誣陷的事件,雖然通過多家澄清了,但民眾似乎並不買賬,為此葉風很是傷神,這個時候,副總卓華,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葉總,雖然我們科弗在質量上的確沒有任何問題,但因為涉及到安全方麵,看過新聞的民眾,多少都會感到恐懼。”
“若是不能消除這種恐懼,不光科弗會滯銷,以後我們公司生產的其他車型也會碰壁,所以我以為,目前來說,賣車是次要的,讓民眾信服,才是最主要的。”
“試想若我們作為普通有購車需求的民眾,麵對世麵上那麽多車型,我為什麽偏偏要選一輛上過事故新聞的車,我不會選,我相信您也不會選。”
“如此一來,很容易明白,為什麽民眾不願意選擇我們的車子,要怪就隻能怪秦副總當初下手太狠了,這個屎盆子,一下子想要摘掉不是那麽容易的。”
聽她說完,葉風感覺似乎很有道理。
“卓副總,你分析的問題很透徹,那麽我想問你,現在我們該如何解決當下的這個難題?當然我也清楚,這關係的不僅僅是銷量問題,而是利比亞的聲譽問題。”
“我想要的,不是問題所在,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