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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 物歸原主

  我看對方的眼神,一直處於躲躲閃閃的狀態,很明顯,怕這些事情牽連到自己,不過有一句話叫做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個小村莊裏麵的人看起來並不算多麽富裕,其實我倒並不是看不起他們,隻是恰巧在這個關頭,特事特辦。


  我從兜裏麵拿出200塊錢,遞給大個頭,這時候周圍正好沒有人,這個大個子直接就把錢收了起來,立刻把我叫到了一個沒有人的房間裏。


  進到房間之後,這大個頭,收了錢,也就換了另一副嘴臉,他立刻把笑容堆在臉上,雙手不斷的在胸前搓著問:“這位客人,你有什麽想打聽的呀?要知道這可是殺人案件,能不受到牽連的話,大家都盡量躲得遠遠的,我也是個生意人,你懂的!”


  我笑著喝了一口對方遞上來的茶,接著說:“其實我就想打聽幾個事情,也沒有什麽這麽大驚小怪的,再說了,我有親戚朋友也是警察,倒並不怕這個,若我能夠在警察來之前就把案件給調查清楚的話,而是幫了大家的忙,你說對吧!”


  我說的話我知道,大個頭根本絕對不會讚同,但是盡管如此,對方收了我的錢,還是一臉笑容的,假裝的表示點頭。


  於是我就接著問:“你有沒有見過一個女人,就是和這個旅店老板有關的女人!”


  我說完話之後,就把那女人的畫像拿了出來,這大個子看了一眼畫像之後,立刻戳了戳自己的臉,對著我說:“這女人我倒是知道,你問我還真是問對人了,我在這個村莊裏住了幾十年了,是這土生土長的人,而這女人的故事也是十年前才發生的事情,你換了別人去問,可能還真就不知情呢!”


  我也懶得聽對方給我這麽多的廢話,我要求對方直接給我挑主要的內容說。


  原來這個女人,按理來說是旅店老板的未婚妻。


  這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這老板在十年前來到這裏做生意,一開始的時候生意非常的不景氣,經過各方的打聽,自己的調研,這才通過幾年的時間讓自己的生意慢慢的好轉了起來,不過也就在這段工夫裏麵,遇見了一個姑娘,這姑娘就是照片上的女人。


  據說這姑娘也是個外地人,來到村子裏麵單獨居住,不過誰也不知道,這個姑娘來到這村裏的目的,而這個老板當時也沒有仔細問兩個人,就這麽一來二去的成為了情侶,並且共同過上了同居的生活,而且一住就是三年。


  三年之後,這兩個人決定舉行婚禮,可誰知道在婚禮之前的一個禮拜的時間,村子裏來了一批穿著黑衣服的人,這些人一個一個的,看起來窮凶惡極,您在村子裏經過排查之後,找到了這個姑娘,並且要把這個姑娘給帶回家,這時候老板才知道,這個姑娘原來是外地的一個大戶人家,也就是說千金大小姐。


  當時老板和這姑娘已經是如膠似漆的關係,老板出麵解釋說自己已經和這姑娘定了親,成為了夫妻。


  可是那些人根本就毫不理會,當他們把這件事情告訴這姑娘家裏的時候,姑娘的家人是千般反對,不過當時的老板還是很天真的,就以為這姑娘和自己呆了這麽長時間,一定會相親相愛,就算是姑娘家裏人反對,隻要共同渡過苦難,一定會想辦法能夠結為連理。


  畢竟這三年來,這老板幾乎把做生意的錢全都花在了這位姑娘上,由於這姑娘的千金大小姐,生活花銷也比較大,幾乎把整個老板的家產全部給吃空,但是老板對於這一點來說也一點都不在意。


  但可惜的是,一旦麵臨現實,一切就和想象的不一樣了,工人的家裏人看姑娘說什麽也不肯自己走,於是就決定斷絕這姑娘所有的經濟來源。


  跟姑娘在一起三年的老板,以為這並不算是什麽困難,可沒想到這姑娘一聽到要斷絕自己的經濟來源,立馬反悔了,決定和老板分開。


  老板是各種哀求,但這姑娘已經是心鐵定了,要離開,說什麽也要走,於是老板就肯定這姑娘能不能在住上一晚敘敘舊等,明日天一亮,自然會送這個姑娘離開。


  當時這姑娘可能以為老板是個老實人,而且在一起這麽長的時間,都已經知根知底了,於是就決定再多賠他度過良宵一夜,也並不算什麽,反正都住了三年,也不差這一天,但實際上,畫龍畫虎畫骨難,知人知麵不知心,這老板根本主要的目的並不是一夜春宵,而是動了殺機。


  根據這老板所說,當時老板把自己的一切都給了這姑娘,沒想到這姑娘居然為了這點金錢,要和自己斷絕關係,於是老板氣不過,在當天夜晚就把這姑娘給在房間裏暗殺了。


  殺害的姑娘的地點,就是在如今這個賓館。


  隻不過這件事情,除了這個大個子之外,其他人基本上都不知道,因為這個大個子和老板的關係一向不錯,老板曾經在動手之前就和大個子商量過,但是大個子這膽子小,並沒有參與這件事情。


  另外一個這賓館的老板在殺掉那女人之前,也做好了萬全的準備,當時這個供養,答應自己的家人,決定自己一個人啟程回到家中,於是就讓自己的手下全都回去了,可是誰都沒有想到,這姑娘根本就沒在路上,而是中途受到了這旅店老板的慫恿,回去和老板共度一夜。


  於是這姑娘的事就這樣不知所終,後來這姑娘的人家,自然找到了這個村上,隻不過老板矢口否認,說什麽也是死無對證,後來這千金大小姐的家人,有好幾次到這個村子裏麵來鬧事兒,一開始是針對老板一個人的,如果按照這麽個道理來講,時間一長是老板,可能就兜不住了,自然會露出馬腳,但是這千金大小姐的家人也確實過分,來到村子裏之後,整的自己像大爺一樣,就連無辜的村民也一起欺負。


  變異常了,這事情也變了味道,要知道,當地的村民們都是少數民族,而這千金大小姐的健兒屬於漢族,大小姐的家人仗著自己生活在大城市,十分瞧不起這些農村人,久而久之,就變成了種族之間的鬥爭,於是當地的少數民族們,一看對方的目的改變立刻一轟而起,就這樣硬生生的,把這千金大小姐的家人給趕了出去。


  當然,借著這件事情最主要的主角還是這個旅店的老板,當時發生暴動的時候,以旅店的老板為首,帶領著當地的村民,發生的暴動。


  這老板殺掉姑娘的事情,原本在村子裏的時候就已經傳開了,大家也是半信半疑,但是老板以數民族的的名義進行反抗,這事情就變成了全村兒裏的事情,所以村子裏的人,在這一瞬間反而全站在老板這邊,也甭管老板到底是不是殺人凶手,起碼在這些事情上就是自己人。


  因為事情發生在十年前,而且當時又是地方暴亂,所以警察根本就無處殺手,而大小姐家人自己滾回城市後,暴亂也自然而然的平息了下來,所以這件事情一直被曆史所掩埋。


  大個子說完這番話之後,歎了一口氣,仿佛把這麽多年的苦悶,一下子全都說了出來。


  我讓大個頭喝了一口茶,然後再問道:“謝謝你把這麽重要的事情告訴我,還有一件事情,我想谘詢一下,鄭源曾經和老板在一起的時候有沒有什麽東西放在老板這裏,應該說是非常重要的東西,你有沒有什麽印象?”


  大個頭,看我這麽笨了一下,隨後回答我:“那是人家夫妻的事情,在它們之間有什麽事情我怎麽能知道啊!”


  在接下來的時間,我又問了一些,並不算主要的問題,在沒有得到更新的線索之後,獨自一個人回到了賓館。


  結果我剛回來的時候就發現了意外的東西。


  那是一枚戒指。


  那枚戒指是小白在我不在期間,在房間裏找出來的,與其說是找,倒不如說是無意之間發現的,當時小白正在二樓的洗浴間洗澡,結果下水道莫名其妙的堵上了,小白低頭分開了下水道的蓋子,結果發現有一枚戒指卡在了下水口。


  要不然拿出來之後對照了一下,發現和照片中那女人手上所戴的戒指是一模一樣,換句話說,這死去的女人回來是準備要回自己的戒指。


  既然都已經知道這死去的女人的目的了,那麽這件事情就簡單了,我這家中找了一個紅繩,然後用紅繩穿過戒指,捆綁了起來,掛在了自己窗戶門前的位置,在這一夜裏我睡了安安穩穩的一覺,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等天一亮,我打開窗戶的時候,發現那枚戒指不見了。


  我歎了口氣,看著這事兒算是解決了,這女人拿回了自己東西,一切功德圓滿。


  我們三個人決定把村長找過來,把這件事交代一遍,然後大大方方的離開這個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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