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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6章:合約繼續。

  可洛錦燦像是故意的一樣,完全不理會陶玖。


  還說:“要我給建議,是不可能的,這件事從頭到尾,都是你錯的多,也是你提出來,要好好談一談的,但是現在,你連最基本的談判條件都拿不出來,我又為什麽,要幫襯你,幫你想辦法?”


  洛錦燦抬頭看著陶玖,冰冷的眼眸裏,滿是無情和冷漠。


  與初次相見的溫柔,有著天壤之別。


  如果不是最近一直跟洛錦燦都有接觸,知道他莫名其妙地脾氣變化,陶玖都要懷疑,眼前的洛錦燦,不知道是誰假扮的了。


  但是,要她相處更合理、更公平的方案,她實在是無從著手。


  畢竟,剛才的提議,已經是陶玖覺得最公平的選擇了。


  她是想要跟洛錦燦好好談的,無論孩子是歸他還是歸自己,總要有個結果的。


  隻要能讓孩子自己選擇,就算孩子最後選的是父親,陶玖也沒有半句話的怨言好說,她會默默接受的。


  可是現在,洛錦燦的拒絕,讓她覺得,這件事似乎是走進了一個死胡同了,根本沒有了轉圜的餘地了。


  陶玖不免皺起了眉頭,陷入了苦思。


  到底要用什麽辦法,才能讓洛錦燦同意她的建議呢?

  包廂裏,瞬間陷入了沉默。


  洛錦軒不說話,陶玖也不說話,一個看著另一個人,另一個人低著頭,在沉思。


  直到許久以後,似乎是想不到任何可以解決的辦法,陶玖無奈開口:“就算我求你,好不好?就讓孩子自己選一次吧,你怎麽就知道,孩子會不選你呢?說不定因為我之前的離開,孩子早就已經對我這個做媽媽的,絕望透頂了。”


  事實上,洛錦燦根本就不要什麽狗屁的選擇。


  他要的,是一個完整的家,無論是對他來說,還是對孩子來說。


  因為在不知不覺間,洛錦燦發現,自己對眼前的這個女人,有了念想,就好像不知道什麽時候,她在自己心裏,偷偷地挖了一個坑,扔下一粒種子,慢慢地,種子生根發芽了。


  洛錦燦非常地無奈,可卻因為性格的關係,始終不肯當著陶玖的麵,說出自己心裏的想法。


  甚至,還像現在這樣,反過來嘲諷陶玖:“怎麽?你是覺得自己肯定能得到孩子的選擇,所以開始說風涼話了?你是不是真的覺得,我一定會因為孩子妥協?我告訴你,你做夢!”


  洛錦燦帶著狠勁的眼神,一直盯著陶玖看著,口氣有些咬牙切齒:“如果我現在去報警,說你不要孩子,拋棄孩子的話,我保證,你永遠都不可能拿到孩子的撫養權,尤其是,你還沒有一個固定的收入來源,你也根本養不活孩子!你要是想帶走孩子,根本就是把孩子往火坑裏推,我是堅決不會同意的!”


  洛錦燦非常生氣,心想:陶玖如果再不服軟的話,他一定會讓她再也見不到孩子的。


  或許,是因為他帶著狠勁的眼神,將陶玖震懾住了。


  又或許,是因為陶玖感受到了某種情況,知道局麵不利於自己,也不能太過分。


  總而言之,陶玖服軟了,她說:“我也不是非要讓孩子做出選擇,我知道我現在能力有限,但是我會努力的,我隻希望,能見孩子一麵,告訴她所有的事情,讓她明白她自己的處境,我不想孩子一直被蒙在鼓裏,傻傻地什麽也不知道,還要因此被人欺負。”


  陶玖隱忍著,沒有流眼淚,她握緊了拳頭,眼圈有些發紅。


  不大的包廂裏,光線有些微弱。


  但恍惚間,洛錦燦還是看到了陶玖臉色寫著的委曲求全的表情。


  他雖然很不喜歡看她露出這樣的表情,但終究,還是有些心軟了。


  洛錦燦的口氣,也沒有之前那麽強硬了。


  他喝了一口茶,平息了自己心裏的怒氣,淡淡道:“我也想要孩子好,但是我們之間,你也知道,現在的情況,有些特殊,所以我之前才說,要先我們談好了,再去跟孩子談,不然的話,到時候還是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產生誤會的。”


  陶玖聽了,附和著點頭:“我也知道,所以我想我們之間,先達成一個協定,一個對孩子來說,最好的協定。”


  她知道,之前的建議,洛錦燦估計是不會答應了,所以,她想了想,又提出了一個不算建議的建議。


  她說:“之前我們之間是有約定的,但是因為我的離開,破壞了約定,我知道錯在我,我道歉,但是我覺得,目前來說,如果可以繼續先前的約定,再重新商量一個分開的時間的話,對大家來說,或許是目前最好的選擇。”


  也就說是,還是按照原來的樣子,陶玖假扮洛錦燦的女朋友,但是得約定期限。


  洛錦燦也懶得再糾結於之前的話題,既然陶玖重提之前的約定,那麽他也不是小氣的人。


  想了想,他說:“約定可以繼續,但是這一次,我希望大家都能理智一些,不要做一些有損於雙方的事情。”


  陶玖沒有意見,點頭:“嗯,我同意。”


  隨即,洛錦燦就和陶玖約定的事情,再商量了一會。


  初步確定,由陶玖按照原計劃,假扮洛錦燦的女朋友,但是不同的是,這一次的約定,限期三年,如有一方違約,必須付出極大的代價。


  孩子那邊,由雙方一起出麵,解釋清楚事情的始末,必要的時候,兩個人可以結婚,但是期限一到,就必須離婚。


  離婚以後,由孩子自由選擇要跟從的人,另一方也無權幹涉對方分開後的一切生活,權當彼此是陌生人。


  為此,洛錦燦還擬定了條款,臨時找來了律師,和陶玖簽訂了相應的合同,以防萬一。


  拿著手裏的合同,洛錦燦說:“既然合同都簽了,那麽晚上你就跟我回去吧,住酒店也是浪費錢。”


  既然已經答應了繼續約定,陶玖也沒拒絕,點了點頭,跟著他回家了。


  第二天,所有的人都相安無事,大家也沒覺得很訝異陶玖的出現。


  一切,似乎變得順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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