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治馬
當然,對於這種蹄冠裂隙引起的蹄叉腐爛,一般會采用手術的方式:
從蹄冠的裂隙後端,沿患側蹄球直達蹄叉中溝,作一腔形切口,將蹄球部壞死組織切除,蹄叉後部從中間切除1/3,縱深達蹄壁角質為度。
壓迫止血,生理鹽水衝洗,用高錳酸鉀粉研磨創腔,再用70%大塊酒精棉填塞創腔。裝好鐵皮蹄鐵和包紮。
這是一般的解決方式。
當然作為中獸醫,徐教授還有一種獨有的解決方式,那就是用草芽子根。
草芽子根就是草芽子的根,對於清熱止痛有著異乎尋常的效果,而很顯然她的空間裏就有這種草藥,而隻要她分身進去挖出來,然後拿到自主配藥係統,那她所需要的藥粉,就會馬上到手裏。
用草芽子根的方式實際也很簡單,找王忠要了燭火和匕首,炙烤消毒,去除病患,再用自釀的燒刀子酒反複消毒,直至角質洗幹淨,然後晾幹。
再用已經磨成粉的草芽子根粉末敷於患部,再用蠟油將藥物封存至病患處,用布包裹,就算完畢了。
“王祖父,您一定要注意馬廄的衛生,千萬不能再潮濕,另外,因為蹄叉腐爛的較為嚴重,所以一次上藥恐怕不行,所以後天這個時候我再過來,然後酌情要再上一些藥。”
宋若雨一邊淨手,一邊囑咐王忠道。
隻不過宋若雨的話,並沒有引起任何人的回答,待宋若雨抬頭,才見這父子倆正看著馬廄當中的馬發愣呢。
“叔父,你們怎麽了?”宋若雨好奇,這馬不是他們家的嗎?有什麽可看的?
“孩子,你用的真是,法術?”王忠轉過頭,眼神裏盡是恭敬與虔誠。
“什麽東西?法術?”宋若雨簡直聽懵了,他們沒看到自己用的匕首和燭火嗎?法術會用那些東西嗎?
“若雨,你簡直神了,動了半天刀子,這馬竟然都沒移動一下。”王玉成不禁也感歎,眼睛裏也僅是欽佩的光芒。
“噗!”宋若雨則差點磕地上。
這馬倒是想動,但它被點穴了好不好?要不是然以馬的脾氣以及痛苦的程度,要是鬧起來,就是再來幾個人也不一定弄得住。
雖然在那個世界人們都喜歡用麻醉槍,但這東西畢竟對馬兒不好,因為個頭兒體重不同,麻醉劑發揮的效果也不一樣。
她前期跟著徐教授去農場看病的時候,就出現過一次,因為劑量用的不太夠,病患牛竟然半路醒了,一個鷂子翻身就站了起來,低著腦袋就朝眾人發起了進攻。
要不是她手疾眼快將徐教授拉到一旁,那正在治療的徐教授就要第一個被掀飛到天上,也正是因為那次,她才有了用另一種辦法讓其的想法,久而久之,她有了這點穴之法。
隻是沒想到,她會莫名其妙穿越,而在古代,顯然是沒有麻醉槍可打的,所以她這法子,竟然成了她的獨門秘籍,在這裏成了人們羨慕的對象。
“它被我點穴了。”不是什麽秘密,宋若雨自然不會藏私。
“點穴?”眾人更驚奇,在他們印象裏,隻有人們口口相傳的俠義故事裏才有這樣的方式,所以不但沒覺得平常,看宋若雨的眼光就更崇拜了。
見他們這樣,宋若雨顯然知道再解釋也沒用,反正她的醫術都借口仙女,那會個“點穴”顯然也不是什麽大事吧?
一行人回到家裏,飯菜早已經做好了,隻不過因為作為最高輩分的王忠還沒來,眾人自然是不能開席的。
“祖父,吃!吃!”活潑的小英晃著肉嘟嘟的小胳膊直接下手給王忠抓了一大塊兒肉送了過去,全然不知,她和自己祖父坐的是對麵,她這麽短的胳膊,怎麽能夠得著呢?
於是小小的身體,馬上和飯桌有了個親密的接觸,而桌上則是剛出鍋的飯菜,所以她要是紮進去,後果可想而知。
“小英!”人們俱是驚呼,但苦於離得太遠,想解救顯然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隻不過,小英終究還是有驚無險,因為離她最近的宋若虹和方明同時抓住了她,讓其安然的將肉送了過去。
看到二者心有靈犀,用力均勻的樣子,宋彩蛾都紅了眼睛,多麽般配啊!這樣的姑爺,就是閨女嫁過去,也斷然不會受委屈。
“羞!”等小英將肉送到王忠的手中,作為雙胞胎姐姐的小花不禁嫌棄。
“還不謝謝姐姐姐夫?”小英小大人兒一般的告誡訓誡自己的妹妹。
方明卻被小英一句“姐夫”弄紅的臉頰,而抬頭看宋若虹和他一樣,也是臉上紅霞一片,眼睛更是微垂著,竟不敢抬眼看眾人。
“謝謝,姐姐!”
“謝謝,姐夫!”
對於姐姐的話,小英從來都是無條件接受的,雖然她並不知道“姐夫”是個什麽樣的物什。
“哈哈哈!”
眾人又都笑了,全然不知道宋若鬆的笑卻是最甜的,作為雙生子的哥哥,她們嘴的“姐夫”當然是他教的。
對於方明他一直都很欽佩,作為一個男孩子,在他眼中,能上山打獵的,那都是英雄。
別人不知道,他可在村裏聽過好多有關野獸凶狠的版本,而他的姐夫,竟然可以將那麽凶狠的獵物都能打敗,在他眼中那就是無敵的存在——當然,是除了二姐之外。
一頓飯,就在這種歡樂的氣氛中結束了,待大家吃罷回去,宋彩蛾一家人則不約而同的去了他們的地裏。
這塊兒地,遠離村子,背靠著山脊,要不是當初村中的大輩兒們帶他們過來,他們在宋家生活這麽多年,都不知道還有這麽一塊兒地。
溝壑滿地,裏麵零零散散生長著一叢叢蔫頭耷拉腦的針狀綠色植物,秋風一起,蕭瑟的讓人哭泣。
顧名思義,沙土地由80%以上的沙和20%以下的黏土混合而成的土壤。泛指含沙很多的土。
這種土壤土質疏鬆,透水透氣性好,但保水保肥能力差,對一般糧食作物的種植,顯然十分不適宜。
當然,也不是不可以改良,而是改良的手段讓幾乎所有的農人都不願意——填入大量的泥土。
這裏本就是山地,而泥土自然就是個稀罕物什,與其將泥土放進這樣的廢田裏,就不如好耕種多種些吃的來的實際。
而就是這樣一塊兒地,還是看在宋彩麟要跟著他們之後,才勉強給的,也就是說要不是宋彩麟,他們不但沒住的,連吃的也一點沒著落了。
當然,這樣的地也不是什麽都能不能種,比如花生,比如紅薯,都是可以的,但花生在這裏是沒有的,剩下的也唯有紅薯了。
而他們在宋家之前都是吃紅薯的,所以宋佳老倆也就是看在宋彩麟的麵子上給他們留了吃飯的地。
而宋若雨去集市更是買了一些紅薯秧苗,正好回來種上,等到冬天他們就有紅薯吃了。
當然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種紅薯顯然也不是那麽容易的事情:
首先,他們要將這裏的植物清理幹淨——這比較簡單。
其次,要撒肥。沙土地的特定就是不保肥,所以要想收東西,是必須要撒肥料的,而在這裏,一般都是用糞肥,不過很顯然,他們沒有——好在不遠處有個池塘,可暫用塘泥代替。
再次,則是打埂,把紅薯種在埂上。這實際也是一種保肥保濕的手段。
最後,就是澆水。芽苗生長都是需要水的,所以這一步必不可少。
當然,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一家人忙乎了一整天,也才將過程進行到第二階段,好在紅薯秧比較皮實,撒些水,放陰涼,倒也不影響。
隻不過宋若雨此時想的卻是,或許,她要到山裏走一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