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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千九百三十五章 定情物

  第四千九百三十五章 定情物


  “姑娘你這……恩?”


  王歡還想再說點什麽,忽然就看到詩錦背後的草叢微微動了一下。


  動的幅度極小,但是有一道灰色的小巧影子,從草叢內一閃而過,轉眼不見。


  這……是剛才那個陰神嗎?又出現了,看來對方已經有點失去耐性,要動手了。


  這可是巨大的麻煩,王歡不在乎是誰要算計鳳族艦隊,這事情和他沒一毛錢關係。


  鳳族這群入侵者,害死北幽洲無辜百姓無數,他們就算是被宰殺光了,那也算是活該自找。


  王歡可不會同情。


  眼下的問題是,王歡並不懼怕這個古怪的陰神,但並不想被卷入戰鬥中去。


  一旦擊殺了隱藏在赤鳳堡壘內的陰神使用者,那麽弄不好就是大麻煩。


  “你怎麽不說話了?你,你名字還沒告訴我呢!”詩錦死死拽住王歡,見他忽然呆了一下,越發嬌嗔了。


  王歡回過神來,順口胡說道:“哦,我叫做王大牛。”


  “王大牛?”詩錦傻眼道:“這,這算是什麽名字?而且你姓王?鳳族之內有這個姓氏嗎?”


  哎呦嗬,幹了,王歡心中一驚。


  他下意識的就認為自己的姓氏王,乃是人類的第一大姓,鳳族之中應該也有不少才是。


  可現在一看,好像不是那麽回事,鳳族,起碼是最上界的鳳族內,姓王的人可能不多甚至沒有。


  王歡敷衍解釋道:“哦,我的姓氏罕見,家族也沒有名氣,你不知道很正常。”


  “喔……”詩錦微微點頭,也確實正常,鳳族也算是一個大族群,姓氏什麽的何止一兩千,罕見一點的姓氏也確實是有的。


  她小臉兒通紅的沉默片刻,忽然道:“那,那個,大,大,大……”


  王歡愕然:“什麽大?”


  他問著,還低頭看了看小姑娘的胸前,也,也不是很大呀,吹牛可不是好孩子。


  還好,詩錦總算是克服了結巴:“大,大牛!我,我能這麽叫你嗎?”


  直呼其名,這可是關係比較親近之人才能有的行為。


  王歡一陣傻眼,但也不好說別的,隻能一邊盯住草叢一邊糊弄:“哦,隨便你,你愛叫我什麽都成,大牛大馬大羊,隨你叫。”


  草叢剛剛可是又動了幾下,顯然對方是已經越來越不耐煩準備下手了!

  詩錦抿嘴兒,開始不言語,隻是吭哧,呼吸急促,聲音短急,似乎是在和自己較勁。


  王歡愕然:“你這是怎麽了?便秘?”


  詩錦這個恨呐……這家夥太不是玩意兒了!


  不過恨歸恨,她還是一咬銀牙:“大牛,我,你,那個,你喜歡我,對不對!”


  王歡點頭:“哎,喜歡喜歡,你要是能鬆開我,我就更喜歡你了。”


  然而詩錦卻不鬆手:“那,那,那你去,把我的鞋子拿過來,就在那邊擺著的便是。”


  王歡一回頭,頓時看到不遠處整齊的擺放著一對兒淡黃色的繡鞋,小巧可愛,猶如一雙工藝品一般。


  這,怎麽個意思?

  不過不管對方什麽意思,先離開這裏再說。


  王歡便走向繡鞋,拿起來心中還盤算,那個操縱陰神的家夥,趕緊下手啊,詩錦是一個小呆包兒,他這會暗中動手攻擊,絕對能瞬間要了她的小命。


  然後他血煞星,就可以直接離開了。


  然而對方就是不動手,一陣微風吹過,青草擺動,不見有任何東西出現。


  “真是麻煩!”王歡心中暗罵,但隻得拿著繡鞋轉身回到詩錦身邊。


  詩錦看他拿著自己一雙小巧鞋子,臉蛋兒羞紅道:“這個,給我……”


  她說著,從王歡手中接過一隻右腳的鞋子,拿在手裏也不穿上。


  王歡自己托著一隻左腳的鞋子莫名其妙,這幾個意思啊?拿不都拿走?


  詩錦臉蛋兒通紅,看王歡呆呆的樣子:“你,你這傻瓜,還,還不收起來?”


  收起來?鞋?王歡愣了,這……這是鳳族的什麽習俗嗎?送人鞋?

  他也不敢多問,隻得拿鞋子朝自己後腰上的腰包裏頭揣。


  詩錦頓時大怒,眼圈都紅了,眼淚隻在眼眶內打轉:“你,你這混人!我都將繡鞋給你了,你,你不揣懷裏?”


  哈?

  還得揣懷裏?這是啥規矩?要防真菌感染啊妹子。


  不過想想也對,鳳族嘛,天生都是修士,腳氣啥的毛病他們就不可能有,也不不存在什麽真菌感染之類的玩意兒。


  王歡也不懂得這規矩,隻好隨手把鞋子揣進自己的懷裏。


  鳳族的武者服和人類的不同,人類的武者服為了方便利索,衣服內部是沒有暗兜的。


  但是鳳族便不同,他們的服裝內部,貼胸口的位置,是有一個內置口袋存在的。


  這個口袋裝不得什麽大件東西,一般都是帶些貼身應用之物。


  王歡把鞋子揣好,頓時胸口鼓囊起一塊來,看著甭提多別扭。


  詩錦見他如此,倒是臉蛋兒又紅了:“你,你已經收,收了,收了……”


  王歡道:“哦,哦,收了,收了!”


  詩錦點點頭,聲如蚊呐:“那,那你什麽時候再來找我?”


  再找你?王歡這會也有點明白意思了。


  送鞋,可能就是鳳族青年男女間定情的一種調調兒,女孩兒將自己的一隻繡鞋送於心儀的男子,叫人貼身揣好,大約就算是定情信物一類的東西。


  其實這調調兒華夏古代也是有的,私送繡鞋訂終身的軼事,以前的古典小說之中也曾經提及過。


  王歡是萬沒想到,鳳族的妹子這麽好追的,自己胡掄一頓,背一首詩經內的經典詩歌,就拿下了。


  然而其實他不知道的是,鳳族姑娘普遍性子高傲,找男子,也要講究一個前途和門當戶對之類的東西。


  其實和人類差不太多。


  詩錦這麽容易就能被拿下,倒不是她便宜,隻是她身份特殊。


  赤鳳堡壘內的侍女,一般都是從小被選中,進入堡壘內伺候大人物們。


  運氣好的,被地位崇高者看中,點了做貼身丫鬟,日後也算是前途無量。


  但大部分還都是詩錦這樣的,別說是釣到大人物,就算是見,都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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