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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熊耀輝的婚禮

  第二天一到公司,就接到熊耀輝的電話。


  “兄弟,昨天我未婚妻去看了房子,她很滿意,喜歡的不得了。”


  “那太好了。辦婚宴的酒店定了沒有,婚禮是中式還是西式?”


  “已經定了,婚禮是中式,到時候我來接你。”


  “這幾天需要幫忙的話,隨時聽候調遣。”


  “好的,我跟你就不客氣了。”


  三天後。


  熊耀輝清早就開車來四季酒店,史曉峰和池敏見他西裝革履,頭發也弄過了,油光水滑的。


  史曉峰打趣道:“新郎倌,認識你這麽久,第一次見你如此精神。”


  熊耀輝笑道:“慚愧。兩位的假請好沒有,我可不願被胡經理罵。”


  池敏說:“昨天就請好了。胡經理說,他下班了也會去的。”


  熊耀輝請二人上車,開車不到20分鍾,就到了辦婚宴的酒店。


  酒店是華人開的,建築、裝飾都是中式風格,門口已張燈結彩,兩位漂亮的迎賓小姐穿著旗袍,站在門口迎客。


  史曉峰卻隱隱不安,剛才坐在車上,似乎看見了SkidRow街區。辦婚宴的酒店離加西亞的地盤不遠,今天他會來找麻煩嗎?


  今天是老熊大喜的日子,無論如何不能出事!若加西亞真來鬧事……那就斬立決,殺!


  史曉峰下了決心。隨即又想:不行,婚禮上怎能見到血光?那隻有以迅雷之勢擒住加西亞,逼他就範!


  他打定主意,和池敏一起進去,幫忙招呼客人。


  來賓並不多,主要是熊耀輝公司的員工和生意夥伴。新娘的父母都從台灣飛過來了,熊耀輝自幼喪父,他的媽媽和一個舅爺幾天前就從內地趕到了。


  中午11點18分,婚禮準時開始。史曉峰暗笑:老熊不愧是生意人,結婚時間都選在“要要要發”。


  證婚人就是熊耀輝七十多歲的老舅爺,簡短說了幾句就把舞台留給一對新人。


  史曉峰十分欣賞,他在國內參加過多次婚禮,常見到證婚人、司儀喧賓奪主,囉裏巴嗦說上一大堆廢話,把自己變成了主角。


  接下來新郎、新娘交換戒指,然後新郎發言。


  熊耀輝一向不善言辭,憋了半天才說:“小柔,我的事業剛起步,現在還給不了你很好的生活,嫁給我真是委屈你了。但我有信心讓生活越來越好,你願意和我一起經曆風雨嗎?”


  史曉峰幾乎要大聲喝彩了,這幾句話樸實、真誠,比那些冠冕堂皇、信誓旦旦的漂亮話強多了。


  新娘十分感動,眼裏含著淚,說:“嫁給你是我一生最幸福的事,我願意和你共同經曆風雨,不管富貴貧窮,都不離不棄!”


  兩人緊緊相擁,所有賓客起立鼓掌。


  池敏的眼睛紅了,說:“真羨慕他們,要是有人這樣對我說就好了。”


  史曉峰笑道:“在美國登記結婚很自由,你要願意,我們明天就辦!我保證把老熊剛才說的話,一模一樣對你說一遍。”


  池敏嚇了一跳:“婚姻大事怎能這麽草率?我還要過我爸媽那一關呢。”


  史曉峰笑道:“你啊,人在美國,觀念還在中國!”


  池敏低聲道:“曉峰,隻要你不嫌棄我離過婚,願意要我,將來…將來我一定會跟你的!但是,但是,我爸媽……”


  史曉峰也低聲道:“你爸媽就是兩個勢利的人,尤其是你爸!”


  池敏居然不生氣,說:“嗯,我爸媽確實很勢利,但現在情況發生了這麽大的變化,他們也許…也許……”


  史曉峰盯著她的眼睛,打斷她的話:“如果,你爸媽還是堅決反對我們,你怎麽辦?”


  池敏遲疑了,半晌不語,史曉峰暗暗著急。


  池敏終於說:“如果他們還是反對,我…我什麽都不管了,我和你私奔,去新月村!”


  史曉峰大喜,低頭在她嘴上一吻。


  池敏嚇了一跳,趕緊推開他,臉紅到脖子了。


  還好所有來賓都在聽新郎唱歌,沒人注意他們。


  史曉峰低聲笑道:“第一次聽老熊唱歌,想不到比我唱得還難聽。”


  池敏笑道:“我還沒聽你唱過呢,將來我們的婚禮上你一定要唱!”


  史曉峰說:“行,隻要你們不怕被嚇死,我就唱!”


  池敏捂著嘴笑了半天,忽然又歎了口氣:“剛才一直談我爸媽,還不知道你媽能不能接受我呢。”


  史曉峰說:“唉,我也擔心,我媽對非兒喜歡的不得了,不知道她能不能接受多一個兒媳婦?”


  池敏聽他這麽說,眼神更加黯淡。


  史曉峰握緊她的手,說:“姐,你當年可是咱們的學生會主席啊,遇到小小挫折就退縮了?你就不能鼓起勇氣,和我一齊打倒所有攔路虎嗎?”


  池敏微微一笑,說:“你啊,還是和當年一樣,天不怕地不怕。我要早知道咱們之間這樣曲折,當初不認識你就好了,免得為你煩惱!”


  史曉峰在她耳邊說:“姐,時間真的倒流了,你會真的選擇不認識我嗎?”


  池敏支支吾吾,答不上來。


  史曉峰笑道:“別嘴硬了,你舍不得我的。”


  池敏笑了:“厚臉皮,自戀狂!”


  史曉峰心情好,正要再偷吻她,忽聽外麵人聲嘈雜,好像聚集了不少人。他一直留心外麵的動靜,立即悄聲道:“我出去看看。”


  剛走到酒店門口,就聽到一個人說:“這條街是我們的地盤,你們辦喜事,照例應該給我們派發紅包!”


  說的是英語,聲音很熟悉。


  酒店經理說:“新郎早就準備了一百美元的紅包,你又嫌少。”


  那人說:“一百美元?你打發乞丐啊,我們要一萬美元!”


  酒店經理驚道:“什麽,你們要搶劫啊!洛杉磯是法治社會,你們再不走,我就報警了!”


  那人冷笑道:“你敢報警,除非你的酒店不想做生意了!告訴你,如果今天不滿足我們的要求,我們就天天來……”


  史曉峰大步走出去,大聲道:“你們天天來幹什麽?”


  外麵的人,果然是埃文斯和恐龍一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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