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三章 姥姥家的小漁村
顧安夏一路南下,開著導航,用自駕遊的速度,慢悠悠的路過一個個城市,每次有風景優美的地方,她都會停下來,帶著小奶團子遊山玩水,倒也逍遙自在。
小奶團子開心的很,並不問顧安夏想要在什麽地方落腳。相反,他倒也是十分享受這種慢節奏的遊玩生活,每天接觸不同的人,接觸不同的風景,山山水水,身心愜意。
顧安夏最終停在了O市。
這裏是個沿海城市,也是曾經,顧安夏外婆的故鄉,她知道這裏有一處外婆留下來的房產,在一個小漁村,靠著一個海灣,人文自然,生活節奏緩慢,每個人都很善良,能夠生活在這裏,十分愜意。
她隻在自己小時候來過這,後來長大了,再也沒有回來過,外婆去世前,將這裏的房產全部留給了顧安夏,說是遺憾沒能夠見她最後一麵,想要給她留點東西。
顧安夏多年不曾回來過,十分想念這裏,也不知道小漁村是不是還在。
沒想到,當她開著車子,沿著海邊公路一路找過來的時候,小漁村居然還在,不光還在,甚至一切都還維持了當年的樣子,好像一點都沒變。
除了曾經她熟悉的人們,一個個都蒼老了,長大了之外。
顧安夏停下車來,遠遠的看著熟悉的小漁村,頓時有種時光倒流的感覺。
旁邊的小奶團子早就興奮不已了,他從小在冰島長大,卻極少有機會見到海,每年顧安夏都會和邢俊彥一起,帶著他去夏威夷度假兩三天的時間,每次小奶團子都興奮的不要不要的,恨不得留在夏威夷不回來。
這次來到小漁村,小奶團子幾乎炸了。
“耶!大海,我來啦!”
他跳下車,踩著沙子,甩開兩條小短腿,飛奔而去,鞋子都甩拖了。
顧安夏無奈的搖搖頭,這孩子上輩子估計是屬鹹水魚的,不然怎麽見到大海,就激動的不知道自己姓什麽了。
她找了地方,停好車子,一路跟在小奶團子後麵撿起他甩飛了的鞋子,跟著他一起來到海邊,任由海浪拍打著自己的腳丫,涼絲絲的。
這裏靠近南端國境線了,四季如春,十分溫暖,顧安夏帶了幾套初秋的衣服,在這裏根本穿不住,太熱。
她不急著回去小漁村,而是任由小奶團子撒歡,跟在他身後跑著:“慢點,別摔了!”
小奶團子抓著沙子洋洋灑灑的玩,恨不得立刻下海。
“媽咪,這裏好好玩啊!你看大海,你看居然還有貝殼,我能撿貝殼嗎?”
顧安夏點點頭:“當然可以!”
小奶團子高興的沒邊兒,撿了好多貝殼,到最後拿不過來了,脫了衣服兜著,滿滿的一兜,甚至還灑了一路。
顧安夏說:“不用撿這麽多,你拿不過來的。”
“不嘛,我喜歡,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
顧安夏無語的搖搖頭,他要是知道以後都住在這裏了,還不高興的暈過去,算了,讓他先開心一天好了。
她也拖了自己衣服,弄成兜的樣子,扔給小安朗,讓他拿去玩。
母子倆在海邊飛奔,撿貝殼,抓螃蟹,還烤魚吃,直到太陽西斜的時候,小奶團子十分自覺的要求到:“媽咪,我們該找地方過夜了。”
顧安夏點點頭,也不說明白情況,帶著他回到車上,開車回去了小漁村。
小奶團子隻當顧安夏是想要在小漁村找個人家借宿,倒也沒有往深處想,直到顧安夏牽著他的手,下車,和小漁村裏趕海回來的一個婦女打招呼的時候,小奶團子才意識到不對勁。
“王姨,趕海回來啦?”顧安夏拽著小奶團子,搖了搖他的手臂:“叫王姥姥。”
小奶團子聽話的很,甜甜地叫了一聲王姥姥,然而還是很懵逼,不曉得是什麽情況。
那個被稱作王姨的婦女,看到顧安夏,隻覺得眼熟的很,卻怎麽也想不起來,到底在哪裏見過她。
顧安夏笑得很甜,解釋了自己的身份:“王姨,我是安夏,不記得我了嗎?葉蘭的外孫女。”
王姨是她媽媽的發小,後來媽媽嫁給爸爸離開小漁村,王姨始終留在這裏,守著漁村的情懷,多年後,王姨變成了一臉滄桑的婦女,而媽媽……卻永遠將生命停留在了風華正茂的年華。
很顯然,王姨很快認出了顧安夏,她驚喜的連手裏的扁擔都掉了。
“安夏啊!天那!安夏,你都長這麽大啦!大姑娘了!這孩子……這是你兒子?”王姨興奮的無以複加,故人之女,她再也沒想過有生之年還能見到顧安夏。
小奶團子大概也察覺到了什麽,再次甜聲喊道:“王姥姥好,我叫安朗。”
他顏值頗高,粉雕玉琢,融合了顧安夏和歐陽宇容貌的所有優點,沒有人能夠抗拒小奶團子這樣萌可愛的孩子,王姨看著歡喜的不行,伸手想要抱抱他,卻又覺得自己身上潮濕又有腥味,一時間不知道怎麽辦才好了。
小奶團子主動貼上去,在王姨臉上親了一口,王姨激動的眼淚都掉下來。
“天哪,安夏,你長這麽大,都嫁人啦!”王姨愛死了這孩子,看著顧安夏的變化,真心老淚縱橫了,“我記得上次見到你,你還沒有你兒子這麽大呢……”
顧安夏被感染了情緒,也上去,和王姨拉著手敘舊。
“王姨,這些年來,你過得好嗎?”
王姨點點頭:“好好,很好,你媽媽呢?她怎麽樣?自從她嫁人走掉了,我們姐妹倆,再也沒見過,她……你父親,對她好不好?”
提到媽媽,顧安夏神色黯然了一些,實在是不想提到媽媽的死。
“她……媽媽已經不在了。”
王姨吃了一驚:“什麽?她才多大,好好的一個人……”
顧安夏簡略的將這些年來發生的事情說了一遍,淡淡省略掉了自己和歐陽宇之間的事情,隻是說,和男朋友鬧別扭了,想要回來散散心,說不定,會常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