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我是業主

  不久,一夥保安將張萬林和父親帶出別墅。


  張萬林看著闖入他家的保安,皺起了眉頭。


  “你什麽意思?”張萬林的聲音已經非常憤怒。


  今天,他被舅媽和舅舅看不起,房子被推倒了。他的心情已經很不舒服了。不料,他來到玉龍山莊,保安破門而入!


  “你什麽意思?外甥,玉龍山莊的房子你買得起嗎?”


  “我真懷疑你撬鎖開別人的房子!”


  “哼!在舅舅麵前耍花招?我吃的鹽比你吃的還多!”


  劉強雙手背在身上,冷冷地說。


  李英翻了翻眼睛:“張萬林,你要證明自己,我們可以理解。”


  “但你是唯一一個拿出來說在玉龍山莊買了房子的人,有可能嗎?”


  張萬林眯起眼睛,反問:“那你覺得金水閣不是我家吧?”


  “是的!你說金水閣是你的家。你有證據嗎?”劉強自豪地問道。


  張萬林笑道:“哈哈哈!太荒謬了!我還要證明我的家就是我的家?”


  “少廢話!”


  這時,王經理罵了一頓,指著張萬林:“小子,你知道這在哪兒嗎?”


  “玉龍山莊!”


  “整個穀城最貴的小區,偷到玉龍山莊的頭上來了,是吧?”


  “報警!把他送到警察局去!”


  王經理哼了一聲,掏出手機,準備報警。


  張萬林也極為氣憤。他一連說了三句好話。


  “好!很好!很好!”


  這時,張萬林緊握雙拳,手臂上的青筋迸發出來。


  張萬林現在對自己的情緒有了一定的控製,他想打別人!


  但此時此刻,叮咚省在耳邊響起,三個選擇出現在張萬林麵前。


  選擇一:重拳出擊,獲得少林金剛拳拳法精通。


  選擇二:等待警察,獲得蜀山劍法精通。


  選擇三:逃跑,掌握飛毛腿精通。


  三個選擇出現在張萬林麵前。


  麵對這三種選擇,張萬林逼著自己冷靜下來。


  既然對方報警了,如果他出手打人,警察就會把他帶走。


  逃跑?那就更不可能了。既然自己是房子的主人,為什麽要逃跑?


  那就選擇等警察吧!


  當時,張萬林選擇二。


  於是,他聽到一個悅耳的聲音:“恭喜你,你已經掌握了蜀山劍法精通!”


  隨後,張萬林打了個寒噤,腦海中多了一些東西。


  蜀山劍法!

  這蜀山劍法妙不可言,千變萬化,威力無窮。學完蜀山劍法後,隻要手中有一把劍,張萬林就覺得自己能打天下無敵手!


  這時,李英抱著胳膊來到張萬林麵前:“外甥,我怎麽說也是你舅媽。”


  “舅媽不能看著你誤入歧途!”


  “隻要你求舅媽,舅媽就會告訴警察這是誤會。”


  “否則,當小偷,不僅要坐牢,傳出去,名聲也不好!”


  說完,李英抬頭看著張萬林,似乎在等待張萬林的懇求。


  張萬林卻哼了一聲:“哼!我求你?我張萬林身子不怕影子斜,我何必求你呢?”


  李英臉色大變,生氣地說:“那就等坐牢吧!沒人能救你!”


  這時,王經理也喊道:“保安,看住他,別讓這個賊跑了!”


  數十名保安直視張萬林。


  而那個王經理對待劉強和李英的態度低三下四,但當他對待張萬林時,卻是這樣

  傲慢!


  “作為玉龍山莊的物業經理,你怎麽這麽對待業主?”


  “我是不是每年都要給狗交幾萬物業費?”


  麵對張萬林的質疑,王經理挽著胳膊,顯得很傲慢。


  “我呸!”


  “你算什麽業主?”


  “你是個送外賣的,能買得起玉龍山莊的別墅嗎?”


  “看看你的衣服,不超過三百塊錢,就你,還是業主?”


  “如果你是業主,我就把地上的草吃了!”


  王經理對張萬林不屑一顧。


  保安也發出笑聲。


  張萬林重重地點了點頭:“好吧!我記得你的話!”


  很快,一輛警車來到玉龍山莊。


  三個警察從車裏下來,警察很快就來了。


  由一位威嚴的中年警察領導。


  “誰報了警?”中年警察問道。


  物業經理很快小跑過來,笑著說:“警察同誌,是我報警的!”


  “你報警說有小偷被你們業主找到了,小偷在哪啊?”中年警察問道。


  王經理指著張萬林說:“警察同誌,他就是小偷!”


  中年民警看著張萬林和張起山。


  雖然張萬林和張起山的衣著比較普通,但他們看起來並不像小偷。


  “他們偷了什麽?”中年警察問道。


  這時,劉強站起來說:“警察同誌,他們倆偷進了別人的別墅!”


  “這就是旁邊的近水閣!”


  “我親眼看到他們進去了。幸運的是,我及時找到了物業和保安,否則他們兩人不知道要偷多少東西!”


  說完,劉強的臉上露出了得意的表情。


  他似乎抓住了小偷,他很自豪。


  聽說中年警察看著張萬林問道:“你為什麽偷別人的別墅?”


  張萬林無奈地笑了:“嗬,警察同誌,這是我的家!他們一定說我是賊,我該為誰辯解呢?”


  “死到臨頭了,還嘴硬!如果你在這裏,玉龍山莊還是我開發的呢!”劉強看到張萬林的斥責,就站起來大喊。


  李英甚至抱著胳膊對民警說:“警察同誌,你不知道,他是個外賣,月薪3000元,但他說他買了一棟價值3000萬的別墅,這是多麽可笑的事情?”


  送外賣的?


  中年警察皺著眉頭,那些送餐的人確實沒有經濟能力買別墅。


  但警方正在提供證據。


  “你有證據證明別墅是你的嗎?”中年警察問道。


  隻要張萬林能證明別墅是他的,那他就不是小偷。


  張萬林點點頭說:“可以,我有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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