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不知道寫什麽好。


  就是。


  怠惰,不想動。


  不喜歡戀愛。


  我是貓科動物。


  (′▽`)

  其實我對談戀愛抗拒不大,隻是真的很懶,不喜歡麻煩。宅著是不會遇到喜歡的人的,我自己知道。


  我這種人是懶得把目光傾注在路人身上的,所以也不會去主動找對象。別人突然主動靠近我還得用盡全力往外推。


  推脫也很累人的。


  被人打破平靜生活的那種不爽,嘖。


  一般我很少關注路人。


  除非對方真的很眼前一亮。


  比如我撐著小傘漏著風雨對方手持一把大傘。


  就,我看上傘了。


  偶爾還會看上衣服發型發色乃至發量……身材身高。


  看一眼也就過去了。


  非要說的話,我對路人產生強烈的好奇心也就那麽一次。


  有個人在我記憶裏留了很久,隻見過一麵,是個男的,初步推斷是個不務正業的小混混。


  初中某夜。


  出門買吃的。


  走在街上,靠著邊走,比馬路是要高那麽一大截的。


  路邊有一群野狗打架,我躲著走。


  於是看見一個人在馬路上嚇唬狗,很凶。


  我走過去的時候就和這個人對視了幾秒,腳步不停,我俯視他仰頭的那種。


  這幾秒還挺漫長的,對視的過程中我看見他臉上的笑容和路邊的野狗,就很邪。


  曾經我以為邪魅一笑是小說中出現的詞匯,直到我確實看見這種情況。但是這個笑不是“一笑而過”,他盯著我的時候一直在笑,沒有回避眼神。


  那幾秒我就斷定這個人不是正經人。


  我那個時候,年紀不大,又是晚上。


  就那幾秒的對視。


  我心跳加速了,而且整個人精神狀態非常快速地興奮起來了。


  就……反向一見鍾情。


  被嚇到了。


  咳(

  初中,哎,膽子小。


  野狗那都不是事兒,主要是這個人給我一種很危險的感覺,瘋瘋癲癲的。很玄學,反正我就是感覺很危險,可能是第六感上來了。


  我之前是不怕小混混的,因為感覺也就那樣,看著還挺愚蠢的,自以為是,自己覺得自己頂天立地很厲害,其實隻是個混子。


  畢竟我那時候能見到的大部分的小混混都是學生裝的嘛,根本不足為懼。


  但是這個人就給我一種很危險的感覺……一眼看過去絕對不能把人放在好人區的那種。


  那是一種很難描述的氣質,在那個氣氛下,對上的那一眼,是無法複製的。


  長得也不壞,就是笑起來不是人。


  應該是我第一次遇到一個真正的非好人……就記住了。


  記到現在。


  如果哪一天換成一見鍾情,大抵也就是這種效果吧。


  危險的氣質確實能讓人記很久,可惜我的小腦瓜隻會想著蕪湖完蛋,出事了咋辦。


  所以走路上不要隨便盯著別人看,萬一遇到變態那就涼拌。


  沒事盯著狗說不定都要被狗咬呢()

  總之這一次經曆讓我覺得一見鍾情是有點可能性的,畢竟我真真切切被第一次看見的人擊中了心髒,然後嚇得街也沒逛就回家了。


  就很迷,很玄學。


  萬一氣場對上了,一眼動心也就很有可能。


  說實話還挺浪漫的。


  浪漫的東西我還挺喜歡的……隻是很多言情耽美文裏的浪漫,我看著並不浪漫罷了。


  嗯……最後補充說明一句。


  可能是因為那次經曆。


  我對那個什麽……病嬌啊……瘋瘋癲癲的惡人啊……之類的設定,無感。


  因為真的蠻嚇人的。


  _(:з」∠)_

  話說,我有點想在這裏寫小說,不保證能連續更新的,因為我很咕咕嘛。


  但是又有點羞恥。


  因為沒有小號給我造作了,可能會直接在這個號發。


  想試試看寫男頻能不能簽約。


  隻是想想,不一定簽。


  (′▽`)

  我心向自由,永遠熱愛跳槽。


  畢竟我貓科動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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