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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九

  不知道寫什麼好。

  就是。

  怠惰,不想動。

  不喜歡戀愛。

  我是貓科動物。

  (▽`)

  其實我對談戀愛抗拒不大,只是真的很懶,不喜歡麻煩。宅著是不會遇到喜歡的人的,我自己知道。

  我這種人是懶得把目光傾注在路人身上的,所以也不會去主動找對象。別人突然主動靠近我還得用盡全力往外推。

  推脫也很累人的。

  被人打破平靜生活的那種不爽,嘖。

  一般我很少關注路人。

  除非對方真的很眼前一亮。

  比如我撐著小傘漏著風雨對方手持一把大傘。

  就,我看上傘了。

  偶爾還會看上衣服髮型發色乃至發量……身材身高。

  看一眼也就過去了。

  非要說的話,我對路人產生強烈的好奇心也就那麼一次。

  有個人在我記憶里留了很久,只見過一面,是個男的,初步推斷是個不務正業的小混混。

  初中某夜。

  出門買吃的。

  走在街上,靠著邊走,比馬路是要高那麼一大截的。

  路邊有一群野狗打架,我躲著走。

  於是看見一個人在馬路上嚇唬狗,很兇。

  我走過去的時候就和這個人對視了幾秒,腳步不停,我俯視他仰頭的那種。

  這幾秒還挺漫長的,對視的過程中我看見他臉上的笑容和路邊的野狗,就很邪。

  曾經我以為邪魅一笑是小說中出現的辭彙,直到我確實看見這種情況。但是這個笑不是「一笑而過」,他盯著我的時候一直在笑,沒有迴避眼神。

  那幾秒我就斷定這個人不是正經人。

  我那個時候,年紀不大,又是晚上。

  就那幾秒的對視。

  我心跳加速了,而且整個人精神狀態非常快速地興奮起來了。

  就……反向一見鍾情。

  被嚇到了。

  咳(

  初中,哎,膽子小。

  野狗那都不是事兒,主要是這個人給我一種很危險的感覺,瘋瘋癲癲的。很玄學,反正我就是感覺很危險,可能是第六感上來了。

  我之前是不怕小混混的,因為感覺也就那樣,看著還挺愚蠢的,自以為是,自己覺得自己頂天立地很厲害,其實只是個混子。

  畢竟我那時候能見到的大部分的小混混都是學生裝的嘛,根本不足為懼。

  但是這個人就給我一種很危險的感覺……一眼看過去絕對不能把人放在好人區的那種。

  那是一種很難描述的氣質,在那個氣氛下,對上的那一眼,是無法複製的。

  長得也不壞,就是笑起來不是人。

  應該是我第一次遇到一個真正的非好人……就記住了。

  記到現在。

  如果哪一天換成一見鍾情,大抵也就是這種效果吧。

  危險的氣質確實能讓人記很久,可惜我的小腦瓜只會想著蕪湖完蛋,出事了咋辦。

  所以走路上不要隨便盯著別人看,萬一遇到變態那就涼拌。

  沒事盯著狗說不定都要被狗咬呢()

  總之這一次經歷讓我覺得一見鍾情是有點可能性的,畢竟我真真切切被第一次看見的人擊中了心臟,然後嚇得街也沒逛就回家了。

  就很迷,很玄學。

  萬一氣場對上了,一眼動心也就很有可能。

  說實話還挺浪漫的。

  浪漫的東西我還挺喜歡的……只是很多言情耽美文里的浪漫,我看著並不浪漫罷了。

  嗯……最後補充說明一句。

  可能是因為那次經歷。

  我對那個什麼……病嬌啊……瘋瘋癲癲的惡人啊……之類的設定,無感。

  因為真的蠻嚇人的。

  _(:з」∠)_

  話說,我有點想在這裡寫小說,不保證能連續更新的,因為我很咕咕嘛。

  但是又有點羞恥。

  因為沒有小號給我造作了,可能會直接在這個號發。

  想試試看寫男頻能不能簽約。

  只是想想,不一定簽。

  (▽`)

  我心向自由,永遠熱愛跳槽。

  畢竟我貓科動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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