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看望方從謙
“喂,紀大少爺,您這又是抽的哪門子風啊。”葉雲晴無奈的道。
而紀容舒的聲音卻不知道為什麽有些沙啞,“為什麽不接電話?”
葉雲晴道,“剛剛在做飯,手機靜音沒有注意到。”完隨即又想到紀容舒打這麽多電話很可能是有什麽急事,便又問道:“你打這麽多電話,是有什麽事麽?”
“沒事。”
“沒事你打這麽多電話,嚇我一跳……”話還沒完,卻發現紀容舒已經掛了。
“靠!”葉雲晴罵了一聲粗口。
葉明熠囧囧有神的看著葉雲晴,問道:“媽咪,是誰啊?”
葉雲晴輕哼一聲道:“金尊玉貴的大少爺在耍大少爺脾氣!”
葉明熠:“……”
其實葉明熠也沒想到紀容舒竟然這麽在意他家媽咪,居然肯為了一張照片就放走一個險些要了他的命的殺手啊……
“媽咪,那你喜歡他嗎?”
話音一落,正在喝水的葉雲晴猛地被嗆了一口,頓時惱羞成怒,“屁孩瞎問什麽,吃飯!”
不知道為什麽,之前葉晟過的‘他時候就喜歡你’一直在她腦海裏盤旋,但隨即一轉眼,看到葉明熠。
這才是她在世界上唯一的親人,她最重要的人!
就算是喜歡又怎麽樣,喜歡又不是命,而葉明熠卻是她的命。
紀容舒那樣的人,能容得下葉明熠嗎?她不能去冒這個險。
葉明熠弱弱的道:“媽咪,你還沒定外賣呢。”
葉雲晴笑眯眯的摸了摸他的腦袋,滿臉溫柔的笑道:“寶貝,孩子經常吃外賣不好,來……嚐一口媽咪給你做的、愛的晚餐。”
葉明熠:“……”
……
第二葉雲晴到公司的時候聽方特助請了病假正在家裏休養,據是前晚上開車回家的時候出了車禍,左手手臂受傷了。
因為畢竟方特助年輕帥氣又多金,比起出身豪門世家高不可攀的總裁候瑾祁,方特助才是信大部分年輕單身女職員的夢中情人。
方特助畢竟是葉雲晴這次回國遇到的第一個人,而且在她上一次進警察局的時候還是方從謙去撈的她,所以在大片的女職工都在準備去醫院看望方特助的時候,葉雲晴也決定跟一把風。
所以在下班之後,葉雲晴特意去買了一個果籃,正準備打車去的時候,紀大少爺突然打了電話過來,“喂,葉雲晴,你還欠我頓飯呢!”
此時正值下班高峰期,很難打到車,索性葉雲晴就打算等一會兒,準備等會時間,於是道:“今沒空,等會兒要去醫院看個朋友。”
紀容舒老大不高興的道:“什麽朋友這麽重要?”
葉雲晴無奈的笑笑:“你見過的,就是上次來警察局撈我那個方特助,他前晚上出了車禍,我昨沒去公司不知道,現在準備去醫院看看他。”
完,電話對麵突然沒有了聲音。
葉雲晴奇怪的道:“紀容舒?”
過了足足五秒鍾,才傳來了紀容舒的聲音,“你現在在哪裏?我等會兒過去和你一起去。”
葉雲晴道:“你和人家又不熟,你去幹什麽?”
紀容舒懶懶的道:“那進警局能出來不是多虧了他嘛,我去……謝謝他!。”謝謝他三個字出來,隱隱約約的似乎透出些涼氣來。
葉雲晴想了想,反正暫時也打不到車,於是道:“限你二十分鍾,二十分鍾不到,我就自己打車去了。”
掛斷電話之後,葉雲晴一邊摩挲著自己手機屏幕上的裂痕,一邊想著今信設計部做出的設計圖,正在她想的出神的時候,一輛銀灰色的四座轎跑停在了她麵前,葉雲晴還沒有反應過來,以為自己擋了人家的路,還主動往後麵退了退。
“蠢女人!”
熟悉的極為傲嬌的聲音從前麵傳過來,葉雲晴這才抬頭一看,發現麵前這輛車的車窗不知道什麽時候降了下來,露出紀容舒的臉。今他換了一頂深咖色的鴨舌帽,像上次刮了他的車時見到他一樣,他高挺的鼻梁上架著一副金絲眼鏡,看起來非常文質彬彬的。
奔三的高齡,整穿的跟十八似的……
葉雲晴在心裏默默吐槽。
紀容舒輕哼一聲道:“還不上車,等著本少爺下車去請你麽?”
葉雲晴笑著揶揄道:“不敢勞煩紀大少爺移駕。”完將包背在肩上,然後拎起果籃上了車。
兩人一路到了醫院,方特助住的是特護病房,葉雲晴和紀容舒走進去時,方從謙正躺在床上,臉色有些蒼白。而他床邊的桌子上被放滿了鮮花和果籃,可見已經有人來過了。
其實在葉雲晴來之前信的女職工們就已經來過好幾撥了,因為葉雲晴等紀容舒耽誤了不少時間,所以才是最晚一個來的。
葉雲晴看了看滿目琳琅的桌麵,最終將果籃放到了地上,道:“方特助,怎麽樣,好些了麽?”
方從謙目光先是落在紀容舒身上,隨即又轉了回來,最終看向葉雲晴,有些不好意思的微笑著道:“一點傷,還讓大家都專門跑一趟。”
葉雲晴瞅了紀容舒一眼,紀容舒不理她,最終葉雲晴一個人坐在了方從謙病床邊的椅子上,而紀大少爺的潔癖犯了,寧可站著也不願意坐醫院的椅子。
葉雲晴看著他的臉色,心裏可以肯定,如果紀大少爺會龜息功的話,估計連醫院的空氣都不願意喘一口。
葉雲晴對方從謙道:“紀大少爺在發少爺脾氣,不用理他,一會兒就好了,他一個月總有那麽幾。”
聞言,方從謙笑了,準確的,是看著葉雲晴身後的紀容舒笑了。
紀容舒慢慢的摩挲著手上的戒指,半晌,他突然抬頭,對著方從謙勾起了唇角。
那一笑如同白雪消融,頃刻間匯成一池春水,美的驚心動魄,卻又顯得危機四伏。
兩個人之間詭異的氣氛終於引起了葉雲晴的注意,她回過頭看向紀容舒,卻發現一切都無比正常,紀容舒正在慢慢的將他身上穿的那件格子衫的袖子挽起來,露出來的手臂脈絡分明卻又並沒有他看起來那麽消瘦,似乎他全身上下都很漂亮且精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