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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餘悸

  盛行於二十世紀的整人運動“人肉搜索”,他像餘震一樣霸占著輿論和媒體。從電腦信息網絡平台建立至今,網絡媒體平台給予了誹謗和攻擊,一個能夠付出非常廉價代價獲取傷害別人的最大利益傷害最大化的便捷傷害別人的渠道,而法律對於網絡霸淩和網絡誹謗的監管和製裁方麵,顯然有一些跟不上時代的腳步。甚至政客們也通過網絡霸淩方式對我們進行傷害,而這種傷害,施加語言暴力的心懷不軌的政客,往往付出的代價是非常小的,也就是說網絡霸淩,隻賺不賠。


  在八零後的成長經曆當中,“人肉搜索”這種校園霸淩方式,傷害被害者的傷害很重,而傷害被害者的施暴者相對於人肉搜索所付出的代價卻是很小的,這種對抗的不平衡,導致了,被害者難以恢複的創傷。


  那些被“人肉搜索”所傷害的人們,在飽嚐了人言可畏,以及被誹謗的傷痛之後,放眼望去,那些被人肉搜索惡意中傷的人們,似乎已經淡出了網絡水軍,以及那些鍵盤俠的視野裏也逐漸淡出了那些被誹謗者的身影。


  那麽?當初那些被誹謗的“人肉搜索”的受害者都去哪裏了呢?

  有的出家了,一心向佛,有的遠居深山,遠離網絡和人群,當然也有極端的,因此罹患了抑鬱症,在某個邊遠山區,默默的自盡了。無論曾經那些深陷誹謗的普通人,他們的結局怎樣,總之,他們的生活,變成了一個普通人無法承受之痛。


  佛法奧妙而寬容,遠離那些凡塵俗世的是是非非,在佛家的無上法中,尋求避風的港灣,無論在哪個時代,皈依佛門,都是遠離誹謗的有效方式。


  而佛家有講“誹謗三寶這,墮無間地獄”,因果報應,現實不爽。而佛家經典中所講的“三寶”指的就是,“佛”,“法”,“僧”,而“僧”有包括,“比丘”和“比丘尼”,而現代含義中的“僧”,所涉及的方麵,要比古代更為廣泛。


  所以說在佛法以及當代的法律中,誹謗罪都是報應很大的罪惡。


  法律對於誹謗罪的懲罰,雖然相比較被誹謗者的傷害,有些定罪過輕,但是在古代的因果循環中,以及佛法的古代典籍中。


  現如今的“鍵盤俠”。以及專業誹謗的“水軍”以及“黑粉”,那些誹謗者的罪惡在佛教以及道教中,那些因果報應,為名不爽的因果循環中,誹謗別人,甚至誹謗死去的人,都被傳統文化視作為“大不敬”,報應很大的罪孽。


  當然現代社會的年輕人,可能相比較我們老一輩的,爺孫輩,父子輩的那些人的世界觀,以及人生觀,存在巨大的差異,但是在年青一代犯罪的同時,他們仿佛沒有善惡因果的概念。


  很大一部分犯罪的年輕人,對於誹謗這件事,似乎他們認為,不去誹謗別人,生活中,就減少了某些樂趣。


  年輕人一代對於誹謗這種罪惡的縱容和煽風點火,似乎是善的教育的重大的損害和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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