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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洗過澡的寵天戈並沒有上床休息,在確定夜嬰寧睡得很沉之後,他拉開衣櫥,慢條斯理地穿衣服。


  小的時候,讀書的時候見到「錦衣夜行」這四個字,他便莫名地喜歡。老師說,這是個貶義詞,比喻不能在人前顯示榮華富貴。


  但成年後的寵天戈最喜歡的就是夜晚,中海的夜晚,有無數的宴會,衣香鬢影,觥籌交錯,熱鬧得足以令人忘記心底的寂寥。


  所以,他喜歡穿上昂貴精緻的服飾,穿梭在這樣的綺麗世界上,舉著酒杯,站在高處,含笑觀望,接受身邊所有人欣羨的目光,泰然處之。


  穿好了西裝,寵天戈習慣性地摸了一下袖口的位置,空蕩蕩的,他才驚覺到,原來自己已經差不多一年的時間都沒有再佩戴袖扣了。


  或許,是因為避免回憶起某些令人不快的事情吧。


  路過客廳一片狼藉的沙發的時候,寵天戈俯身,撿起地上的紙袋,扶正裡面歪倒的酒瓶。


  他就是在這個紙袋裡,發現的林行遠留下來的一張卡片。上面清楚地寫著,凌晨三|點,在「喵色唇」見面。


  林行遠約的人是誰,自然不言而喻,寵天戈當然不會相信,有哪個大男人會在半夜三更和另一個大男人約著見面。


  只可惜,喝了酒迷迷糊糊的夜嬰寧不夠細心,一路上都沒有發現紙袋裡的暗藏乾坤,還是寵天戈第一次洗完澡之後,在叫醒她之前無意間發現的。


  這份手信是在離開酒店之前,由服務生在門口為每一位賓客派發的。看來,林行遠是早有準備,給了服務生一筆豐厚的小費,請對方在將手信送給夜嬰寧之前,將卡片暗中塞了進去。


  既然人家處心積慮,自己又怎麼可能不見招拆招呢?寵天戈冷笑,臨走時再一次確認夜嬰寧睡著了,這才離開套房,獨自一人開車前往約定的地點。


  他是知道「喵色唇」的,以前聽人提起過,只是這種酒吧魚龍混雜,什麼客人都有,不太適合和客戶談生意,故而寵天戈此前並未涉足過此處。


  凌晨三|點,即便是再熱鬧的酒局也接近尾聲。果然,當寵天戈將車子泊在酒吧對面的停車場上的時候,不時可見三三兩兩的人從酒吧門口走出來,結伴成群,其中許多已經腳步踉蹌,大吵大嚷,顯然是喝高了的狀態。


  經過最初的一段時間,當知名度漸漸打響之後,「喵色唇」已經做了很大的調整。在林行遠的授意下,酒吧的經理將酒水的價格適當下調,整個酒吧的氛圍也做了變動,如此一來,客人多了好幾倍,但相應的,格調似乎也下降了許多。據說許多老顧客對此相當不滿,但林行遠執意如此,一意孤行,似乎他更在乎酒吧的收益,而不像最初一樣,追求口碑和品味。


  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這麼做的目的,那就是,走越俗氣的道路,才能吸引更多的客人來這裡消費,才能讓他們沒有戒備心。這樣,他就能夠探聽方方面面的消息,因為男人只要喝下足夠多的酒,他們就再也保守不了任何秘密了。


  「喵色唇」的女人,與其說是陪酒女郎,還不如說是經驗豐富的女特工,她們一眼就能看出來,從哪個包房哪張桌的客人身上可以聽到些不為人知的消息。


  不足半年,林行遠就這樣,成功地建立了一個屬於他自己的密密麻麻的情報網,更掌握了許多人不願被人知道的灰色信息。


  寵天戈坐在車裡,不著急,抽了一根煙,看了一眼手錶,距離三|點還有五分鐘。


  他不疾不徐,將煙抽完,這才下了車,站在原地咳了幾聲,過馬路,走進「喵色唇」。


  距離酒吧的打烊時間還有2個小時,服務生開始小範圍打掃各個戰場,散台的客人已經走了個七七八八,還有一些酒醉的客人東倒西歪地趴在沙發上。


  吧台後的時鐘,指針顫動,逼近凌晨三|點。


  這個時候走進來的客人,自然吸引了許多服務生的視線。


  酒保剛要上前詢問,不料,從二樓傳來一個不高不低的聲音,寵天戈立即抬起頭來。


  林行遠見到來的人是他,一點兒都不驚訝似的,只是伸手,做了個「請」的手勢。


  寵天戈左右看了看,抬腳上樓。


  他第一次來這裡,難免好奇,一邊踩著樓梯一邊打量著四周的擺設。


  二樓一個客人都沒有,林行遠沒穿外套,只穿了一件條紋的襯衫,袖口高高捲起,面前是各類基酒,以及調酒的工具。


  「喝點什麼?不過先說好,我的手藝不精。」


  說完,他做了個簡單的花式調酒的動作,果然,戰戰兢兢,只能算是勉強完成,看起來並不嫻熟。


  寵天戈摸著下巴,歪著頭「欣賞」著,末了,他拍拍手,以示鼓勵。


  「我喝牛奶,兌一點兒威士忌,再來點兒冰塊。」


  他要的是稀奇古怪的東西,在酒吧點牛奶,簡直令人笑掉大牙。


  沒想到,林行遠只是聳聳肩,轉身在吧台後的小冰箱里,真的取出來一盒沒開封的紐西蘭進口牛奶。


  他倒出來一杯,又依言加了威士忌和冰塊,搖晃均勻,遞過來。


  「謝了。」


  寵天戈接過杯子,仰頭喝了一口,頓時感到自己剛抽過煙的喉頭清爽不少。


  「寵先生一向這麼心血來|潮嗎?」


  林行遠將剩下的牛奶收回冰箱,雙手撐在吧台上,看著他。


  他知道來的人不會是夜嬰寧,如果他真想見她,當然不可能留字條,留一條簡訊或者打一個電話豈不是更方便。


  寵天戈一向多疑,又自負,他看見了,一定會親自上門,就像是現在。


  「偶爾吧,也不是經常。」


  聽了林行遠的問話,寵天戈放下杯,還真的認真思考了一下,才回答他。


  兩個人對視,不約而同地笑起來,看起來居然有一些像是朋友。


  「唔,我還真不知道,你竟然有這樣的生意,我覺得倒是比在皓運操勞強多了。」


  寵天戈環顧四周,口中讚歎著。在他看來,自己開酒吧,起碼比在岳父的公司里打工自由得多。


  「小生意而已,不值得一提,我總不好時時刻刻掛在嘴邊,反倒是叫人笑話吧?」林行遠給自己調了一杯色彩鮮艷的雞尾酒,主動碰了碰寵天戈的杯壁,然後喝了一口,自謙道。


  「笑話倒是不至於。只有酒,沒有菜,人生憾事。難得今晚你和我在這裡小酌,不如,我把最近的感悟說出來,權當下酒菜如何?」


  寵天戈拿起酒杯,抿了一口,向林行遠主動提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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