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案例
第一個案例,馬騰老師放出來一個大八卦,吸引了全班同學的注意力,解釋了什麽叫做彩禮。下課時年輕的男孩子和女孩子就圍著他不停的追問“老師你後來怎麽離婚了呢?老師您孩子現在多大了?老師那個房子你們怎麽分割呀?”
馬騰也不嫌吵“感情不和就離婚了,因為我一個人鬥不過我前妻一家子。孩子麽,沒生下來,結婚不久就流了。至於房子,我自己沒有要,其實按照證據來說的話,那個小公寓是我和我前妻的共同財產,我可以分一半。”
“啊,好遺憾,為什麽你說你鬥不過啊?一家子過日子為什麽還要鬥來鬥去啊?”
那個活潑的小女孩,問出來大家的心聲。
“小家夥,你家庭條件一定很好。不當家不知柴米貴,不結婚不知日子難!我前妻家庭條件太好了,嶽父嶽母都是企業一把手,一家子對我基本上是命令支使居多,我這人雖然窮,但是我脾氣大,慢慢的就感覺跟他們溝通就非常困難。所以就想離婚。”
“可是你過日子跟你嶽父嶽母有什麽關係,你和你妻子好就可以了呀?”
小姑娘又說出了自己的疑惑。
馬騰這次非常嚴肅的看著她“no,小女孩兒,你這個思維是要不得的,你跟你的丈夫結婚,你以後漫長的人生歲月裏,要一塊過日子的是你老公的父母、兄弟姐妹、你老公父母的父母、的兄弟姐妹……加上七大姑八大姨,整個大家庭過日子。如果你隻覺得你愛你老公這個人,你隻想跟他一個人過日子,不想要人家的父母兄弟姐妹和親戚,那你這日子過不長。”
“那我就要唄,我如果真愛我老公,我就接受唄!”
“那就要試試能不能到你接受的程度了。那麽,來,正巧上課了,咱們就來談談下一個案例。怎麽樣?”
“好”。
大家加快速度回到座位,剛剛討論的問題,大家還是很感興趣的。
“來,就繼續吧。如果你覺得,你能為了愛情,接受對方的一切,並且真的去做了,那麽後果有兩種。一種是,你遇到了一家非常非常在乎你的人,你這輩子都沒遇到什麽奇葩親戚,你的愛情開花結果,過得很好。但是如果你遇到的是極品,是奇葩,那你的日子將會非常艱難。各種各樣的問題,會把你的婚姻攪和的亂七八糟。根據我這些年來從業經曆和身邊的各種事情來看,能得到第一重結果的,我目前沒有遇到。”
底下一片唏噓。
“老師你太誇張了,估計是你社交圈子窄才沒有遇到啊!”
“說的也是。但是現在的網絡跟我十來歲的時候可是完全不一樣的,假如我社交圈子特別窄,那麽網絡上的誰遇到過嗎?沒有矛盾,嫁給愛情,白頭到老。”
“也許有呢,咱們不知道!”
“我認為,也許有,但是還沒到老,而到老了的這一批,沒有。當然,雞和蛋誰先出生的這種問題,我們不討論了,我來說說下麵的案例,咱們分析一下。”
“老師你還要講你自己的故事嗎?”
“不,這是我一個女同學。她是家庭條件非常一般,僅僅是普通工薪家庭,但是女孩子學習很好,也是我們班級的班花,讀書時候,很多男孩子追求。”
“老師你追了嗎?”
“追了,人家沒看上我。”馬騰笑嘻嘻的看著大夥兒“我們班級最後摘了班花兒的是一個很會打籃球的男孩子。長的高大帥氣,家庭條件聽說還可以,至少比我家是好多了。兩個人的校園戀愛真的是讓人羨慕。”
“老師你同學該不會是看上人家會打球顏值高和家庭好了吧?”
“如果換成你是我這個女同學,你覺得在追求者中間選擇一個戀愛對象,你怎麽選擇呢?”
“額,有感覺吧,當然,應該也要顏值高、家庭好……會打球也挺好的。”
“所以你看,不管是哪一代年輕人,在年輕時候,有錢有閑的時候,選擇戀愛對象,基本上條件都是大同小異。我同學肯定也是。兩個人畢業當年就準備結婚。男方父母是小城市的,但是有房產,價值五十萬。並且能夠拿出一百五十萬的首付款給他們買房。女方家庭沒有什麽錢,東拚西湊,給這個女同學買了個二十萬的車。”
“這麽多錢,是去大城市買了房子嗎?”
“猜對了。那會兒剛畢業,大城市房子還不太貴,買得起。他們在當時看起來很荒涼的地方買了房子,首付款需要兩百萬,於是男方父母賣掉老家的房子,給他們付了首付款。注意,那麽問題來了,這個房子在買的時候,兩個人還沒結婚,女同學試探的問男方,房子是否可以兩個人共同買,其實就是現在的共有關係。男方一口回絕,這是父母全部的家當,怎麽可能直接給你不勞而獲呢?同時男方提出,女方不能買房子,就給裝修和買家電家具吧。”
“老師我也覺得男方沒有錯,男方父母差不多全部的身價是這麽多,女方結個婚就不勞而獲想分房產,我覺得這個女的不是真愛男方。”小姑娘似乎很氣憤,接著老師的話就說了這麽一句。
馬騰笑嗬嗬的沒有回答,笑著繼續說“女方家裏本來不富裕,裝修再簡單也要二十萬以上,她有點猶豫。但是男方表示,這麽貴的房子我們都買了,為了我們結婚,我爸媽房子都賣掉了,你們裝修一下怎麽了?”
“我這個女同學就覺得,有道理,人家出了兩百萬,自己隻出二十萬,確實不合適。於是就跟父母商量,東拚西湊了二十萬,用於裝修。婚禮是兩年之後舉行的。結婚之後矛盾才剛開始,公婆沒有住處,一家四口隻能住在一起。年輕人和老年人的生活狀態本來不一樣,矛盾越積越多。最後演變成幾乎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日子過著過著就過不下去了。”
“老師我們想知道結局。”
“結局當然是離婚了。結婚十年,沒有孩子,女方情緒一直不好,習慣性流產。離婚時公婆話也很實際,人家說這是我們買的房子,你不過了你就走,沒人留你。房子在公婆名下,貸款是男方工資裏扣掉。男方工資高每月還有剩餘加上女方低工資,全部用於家用,因此沒有共同財產。其實男方平時生活會把工資的一部分轉移,我同學不知道。”
“這真是個悲傷的例子。”
“是個很極端的例子。我們隻分析其中的法律問題。房子購於婚前,寫在父母名下,所有權屬於誰?女方沒有證據裝修過,沒有證據男方轉移婚內資產,沒有證據證明自己還了貸款,房子是否還要給她分割?”
馬騰開始一條一條分析這個案例中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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