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少年遊(1)
司馬相如搞到一大筆錢,和卓文君在成都重新過起了富豪的生活,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優哉遊哉。
忽然有一天,接到朝廷的號令:皇帝要見他。
司馬相如十分緊張,難道是早年做了什麽事情被揭發還是皇帝搞錯了,為什麽是我?想來想去也沒有想出什麽頭緒,隻好告別老婆孩子,去長安聽候調遣。
到了長安才知道,原來自己前些年寫的“子虛賦”成為爆款文,受到了劉徹的賞識,壞事變好事,瞬間飛黃騰達。後來的幾年,司馬相如和東方朔,枚乘一起,成為武帝的禦用文人,風頭無良,金錢美女大大的,早年吃軟飯騙財產的事情都成為佳話。
這就是一美遮百醜,如果沒有後來的成就,司馬相如隻不過是個騙財騙色吃軟飯的小白臉,但是就因為有才有名,就成為大家茶餘飯後的風流韻事。
所以說:成功就是這麽回事!成了就有功,不成就有罪,曆史是由成功者書寫的。而成功是沒有對錯的,判斷成功與否的唯一標準就是結果,結果怎麽來的,並不重要!
改革失敗的漢武帝劉徹,總算想明白了,隻要奶奶在,就不要想改革的事情,雖說奶奶眼睛看不見,但是腦袋不糊塗,大事小事沒有她不知道的。
劉徹雖說是天不怕地不怕,但就怕奶奶,奶奶隻要在一天,劉徹一天就不自在,你不是不想讓我改革嗎,可以,我不改革,我也學您,來個黃老無為,什麽都不做,什麽都不管,國家大事都交給您指派的許昌莊青翟之流來管理,我天天玩。
玩,總不犯法吧,總不至於因為皇帝愛玩,被廢掉。
不能不說,劉徹是個十分會玩的人,甚至可以說是中國曆史上最會玩的皇帝。畢竟是十幾歲的大小夥子,精力旺盛,又沒有事情可做,不玩能做什麽。有了東方朔司馬相如一幫嘴炮,天天拍馬屁寫文章還不夠,武帝還想出去玩。
皇宮再大,也沒有天下大。既然是天下的皇帝,就應該君臨天下,看看大好河山。
建元三年,漢武帝開始了晝伏夜出的打獵生活,每天晚上下班以後就帶著一幫下屬出去玩通宵,天亮再回來,年輕人精力旺盛,一夜不睡也算不了什麽,反正朝廷大事愛管不管,管也那樣,就這樣連續幾個月,也沒有人發現,更加沒有人說什麽,劉徹膽子越來越大。
開始是包夜,後來幹脆改為包周,一出去就是五天,為什麽是五天不是六天七天,因為按照當時後宮的規定,皇帝每五天要去陪太後太皇太後吃個飯,這事躲不掉,而出去包夜的事情又不能讓兩位太後知道,所以五天回來一次,皇帝改為周末皇帝,全職改為兼職,劉徹的日子過的越來越爽。
有一次,武帝微服出行,一路上人見人怕,遠遠看見就躲開了,武帝十分奇怪,心想自己已經是十分低調了,不過帶了十幾個人,兵器都藏好了,也沒有穿盔甲,大家為什麽會躲我,難道走露了什麽風聲,仔細一打聽才知道,原來村民遠遠望見隊伍前方有大隊人馬金盔金甲開道,以為是什麽大人物來了,十分害怕,所以就躲開了。
這事聽起來很玄乎,別人看見了,自己卻看不見,難道是有外星人幫助或者神靈護體?要知道在那個年代,神鬼之說是合情合理的,漢武帝自己也是很相信這套鬼話,別人說的越玄乎,他就聽的越高興,這充分說明自己是真龍天子,有天命護體,出行都有鬼神相助,有什麽好怕的。
越不怕,膽子越大,膽子越大,走得越遠,走著走著就走出事,這就叫做夜路走多,遇到鬼了。
有一天,武帝出行走的很遠,到了一個叫做柏穀亭的地方打算找個國有客棧休息一下,哪知道當地亭長是個勢利眼,覺得一群小孩也沒有身份就來要住店,要知道當時能住國有客棧的都是官方人士,必須有相關文件或者介紹信,武帝一群人衣服衣服是老百姓,證件證件沒有,又不亮明身份,也難怪人家不認識。
劉徹吃了個啞巴虧,隻好再找地方。
費了不少事,終於找到一家客棧,客棧老板是個老頭,見到有客人來十分警惕,荒山野嶺的,平時生意不多,忽然來了一群外地人,自然要問清楚來曆。
身份證:沒有
介紹信:沒有
哪裏人:不告訴你
叫什麽名字:不告訴你
有沒有親屬在本地:沒有
再仔細一看,一個個衣服裏邊鼓鼓囊囊的,看起來不是砍刀就是狼牙棒。
來者不善啊!
老頭也是個老江湖,開客棧這麽多年,走南闖北的什麽人都見過,卻從來沒有見過這種隊伍,既不是軍隊,也不是打獵的,難道是—匪徒?
既然身份不明,又來者不善,為了避免夜長夢多,老頭決定,把他們攆走。
來者都是客,請神容易送神難,既然人家都進門了,再想攆走,有些名不正言不順,但是大敵當前,老頭也顧不上麵子了,攆走的辦法很多,老頭選擇了非常凶猛的一種:不給水喝,不給飯吃。
要水沒有,要尿有一壺,你們喝不喝,這就是客棧老板對武帝說的原話。
千年以來,太平盛世,敢當麵讓皇帝喝自己尿的獨此一家。
劉徹雖說也是個混世魔王,但是人在屋簷下,又想保持低調,所以雖然被老頭一頓羞辱,竟然忍住沒有發火,等老頭走了,才喊過來兩個手下,讓他們去聽聽,老頭是不是有想法。
老頭的確有想法!
在他看來,這幫家夥被罵成這樣還不走,肯定是一幫匪徒,多半是來圖財害命的,時間就在今天晚上。
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既然你們想來害我,還不如我先發製人,把你們捆了報官!
於是他召集了幾十個夥計,菜刀鐮刀?頭一應俱全,就等半夜三更睡熟了,給他們來個一鍋端。
老頭這麽想,老板娘卻不這麽想,女人看男人的眼光和男人看男人是完全兩回事,在她看來,這幫小子雖說身份來曆不明,但是一個個器宇軒昂,細皮嫩肉,怎麽看也不是滿臉橫肉戴大金鏈子的匪徒,多半是京城裏哪家的少爺出來遊玩的,不好意思說明身份,如果老頭真要和他們開戰,一來不見得打的過,二來說不定會惹出麻煩。
但是老頭又是個倔脾氣,他認定的死裏別人怎麽勸都沒有用,何況人已經召集起來了,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要想阻止他們,隻有一個辦法:酒!
喝醉了什麽事都忘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