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下凡渡劫1
秦梓恒來到地府,順著火紅色彼岸花的指引走過黃泉路,在三生石旁駐足,抬手拂過萬年多前詠荷在三生石上刻下的他的名字,感歎世事變遷。
他走過奈何橋,見了孟婆,喝下孟婆湯,暫時忘卻一切過往,投入輪回道。
天上十八日,人間十八年。轉眼,秦梓恒在人間“長大成年”。
凡人的秦梓恒沒有了仙氣,長相倒與過去無異,輪廓依然棱角分明,身材高大筆挺,舉手投足溫文儒雅。
秦風和常虹梟珂隱去身形立於人界上空,靜靜看著熬夜苦讀詩書的秦梓恒,皆皆歎了口氣。
秦風歎的是他現在的身世,他本來是名門之後,有錢人家的公子哥,還有個指腹為婚的未婚妻,二人青梅竹馬,情投意合。後來八歲那年,父親在朝中遭人陷害,落了個滿門抄斬,他雖然被家丁偷梁換柱救出,但那女方家人怕被牽連,也就否認了親事,不與他相認。
秦風有時會氣狠狠地想,那個家丁怎麽那麽多事,不讓他被砍頭,否則爹爹早回來了!
常虹梟珂笑道:“那麽容易死還曆什麽劫?”
秦梓恒八歲那年,改名換姓隨家丁逃回鄉下,他苟且偷生,寒窗苦讀十載,為的是有朝一日能金榜題名,在朝中謀一官職,徹查父親關於貪汙受賄之案,揪出幕後陷害者,為父親報仇,為國為民除害。
另外……八歲那年與未婚妻於柔柔離別時,她說:“我等你。”衝著這三個字,他承諾:“金榜題名之時,便是我去你家提親之日。”
“恒兒。”窗外,是對他有救命之恩的家丁秦楊。秦楊是個四五十歲的和藹老頭兒,鬢角發白,背部有些佝僂。
“爹。”秦梓恒應聲,連忙放下書本,下床去為他開門。
秦梓恒離開被窩,熟睡的小家夥被攪醒,它頂著一身白絨絨的毛發伸了個懶腰,在被窩裏重新尋個舒服的睡姿躺下,然後睜著兩顆圓圓的貓眼看著大半夜來敲門的秦老頭。
“爹這麽晚怎麽還沒睡下?”秦梓恒瞧了一眼天,看圓月已升至頭頂,明亮得可以當燈照。整座院子孤零零地陷入淒冷月華中,不遠處幾座民居都已熄了燈,到處陷入一片寧靜,隻餘蟲鳴,看來夜已深。
“明兒就要上京趕考了,爹給你收拾點東西。”說著,秦楊步入狹窄的小土屋,將手裏準備好的書簍放在地上,翻著書簍介紹道:“這裏麵啊,日常藥品和用品都有,防蚊蟲的,擦傷的,鬧肚子的,上火的,暈船的等等我都一一作了記號,還有,這個是我前幾天山裏剛砍下的竹子做的水壺。”他老臉堆笑,向他展示自己的木雕工藝。
“不用麻煩了爹,”秦梓恒握住他還在翻書簍的粗糙老手,“這裏離京城不遠,我很快便考完回來了。”
“要的要的!一個人出門在外,一定要考慮周全。”
“好。”雖不是親爹,但他一直將他視如己出。為了他不擔心,他選擇乖乖聽話。
得到答應,秦楊這才滿意,“那我先歇下了,你不要熬太晚,明兒還早起趕路呢。”
“我知道了,爹。”
送走秦楊,秦梓恒回到被窩裏,繼續捧起書本。熬夜看書已成習慣。看主人回來,小白貓立刻起身,鑽進他懷裏,蹭了蹭他。
“阿白,去玩。”他一手捧書,一手揉了揉白貓的頭,大掌握住它脖子之下的身軀,將它放在枕頭上,自己則是繼續借著微弱的油燈光看著書。
鄉下土地多,但基本都做了菜園和農田和豬圈,所以他的房間特別窄小,隻有一張炕和一個書櫃,但這不妨礙他的生活,他有書便足夠了。另外,他還有隻小寵物,自打有記憶開始,這隻小白貓便一直跟在他屁股後麵,十八年如一日。
除卻書和貓,若說他還有珍貴的寶貝,便要算上他脖子上戴的一塊紅玉。玉身通體火紅,水滴形狀,由一根紅繩係著,打從有記憶開始,玉便存在了,連親生爹娘也不知道玉哪來的。
這玉卻也神奇,能辟邪驅惡,能逢凶化吉,每每遇上什麽危險,玉總會發出微光,護他不受傷害。
起初爹娘擔心是妖物,後來秘密請得道法師鑒定,才知道是神物。但這神物是怎麽來的呢?誰也說不清,法師也不甚了解,隻說:“既是有緣,便收好罷。”
被喚作“阿白”的小貓不甘被冷落,從枕頭上跳起來,一蹦一跳跳回他懷裏,偏要躺他懷裏睡,秦梓恒拿它沒轍,隻好由著它去,豈知那貓還不安分,竟張口咬著他的袖子往床頭拉。
他知道,它在催他睡覺了。他讀書讀了十幾年,這個動作它便做了十幾年,年複一年日複一日,夜夜提醒他該休息。他真要懷疑這隻小東西是不是修煉成精了,它不止聽得懂他說話,也會催他睡覺叫他起床。
鄉下窮,他們村沒幾戶人家,也就沒有人打更報時,他們家也沒有計算時間的沙漏,要知道什麽時辰,問問阿白便知道。所以當阿白催了,他便合上書,吹滅油燈,脫下外衣鑽進被窩裏,摟著阿白一起進入夢鄉。他早就習慣阿白成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
詠荷也已經習慣白天變成白貓守著他,晚上便施法令他睡得香沉,再變回人形與他相擁而眠。
“喵~”變回人形的詠荷衝著他睡沉了的睡顏學貓叫,得意洋洋地用發絲搔搔他的臉,看他因癢而抓了抓臉,卻不會醒來。
凡人的他若是知道十八年來一直陪他睡覺的不是貓而是個大活人,不知會不會被嚇壞呢?
詠荷習慣性鑽進他懷裏,將他的手放在自己腰上,自己也摟著他舒舒服服沉入夢鄉。在天亮之前,又率先醒來,變成貓咪的模樣,喵喵喵地叫他起床。
“阿白……早啊。”他睡眼惺忪,揉揉詠荷的貓頭,打個哈欠便起身穿戴整齊,外出洗漱,爾後回來抱著她上廚房吃飯去。
詠荷不是真貓,肯定不吃擱地上的食物,一開始她就喜歡爬在飯桌上搶他的粥和饅頭,但那時候秦梓恒還小,不懂事,所以不介意,倒是他爹娘,常常說他:“你愛小動物我們不反對,但動物髒啊!你怎麽能吃它吃過的東西?”
詠荷聽得懂他爹娘的話,明白他們的擔心,所以隻偶爾兩人獨處時會為了玩而搶他食物,久而久之,秦梓恒也習慣了,以至於長大後的現在,他竟養成和一隻貓同吃一個饅頭的習慣。
對於目前的生活,詠荷很滿足。心情開朗了,病痛也就少了,很意外這次撐了十八天沒有發病,才可以在人間陪他十八年。原本以為分手後便沒有機會再靠近他,虧得遇上他要曆劫,這才白白賺了個“十八年”朝夕相處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