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拿錢救濟
飯店的後麵洗碗沒有熱水,水冷的要命,她也把身體弄壞了,再也不能懷孕了。
宮寒把身體都傷了。
他們夫妻有了錢就去醫院檢查,發現小產的時候做病了,生不了孩子。
丈夫說不管生不生,就她們兩個人。
她開始很難過,想過離開丈夫,可丈夫為了她差點尋死,後來他們一起打拚,有了現在的事業。
三十五歲那年,她生病了,查出是乳腺癌,必須開刀做手術,她雖然不願意,但聽丈夫的話還是做了手術,總算是把命保住了。
那之後丈夫要她回家休息,一個人在公司打拚。
本來以為一切都好,沒想到丈夫在公司裏麵和一個小秘書好上了,開始不回家了,開始冷落她了。
其實到了她這個年紀的女人,她也明白,身材不好了,沒有孩子做靠山,什麽什麽都沒有了,反而成了一個沒用的黃臉婆了。
她就想,丈夫隻是一時尋開心,等到在外麵累了,就回來了。
可是丈夫對她不好開始變本加厲,甚至在公司的員工麵前罵她,羞辱她,她躲在家裏不出來,以為就沒事了,結果那個小秘書高調上門,懷孕七個月了,逼著她離婚。
丈夫這時候出現,也擺出了姿態,要和她離婚,而且是必須離婚。
她不離婚,丈夫打她。
她不是舍不得那些錢,是舍不得那些年的情分。
丈夫無情,她卻不能無意。
人心都是肉長的。
可是,丈夫找人恐嚇她,聲言找人強奸她,她怕了,跑了出來。
“王律師,我該怎麽辦?我已經走投無路了。”
王美珍哭的很傷心,我喝了一口水,本打算說什麽,電話來了。
是寧致遠的電話,我接了個電話。
“在哪裏?”
寧致遠的聲音淡淡的,我說:“在公司,你在哪裏?”
“我也在你公司,小苗說你吃飯去了,我也沒吃,在哪裏?”
“出門,左轉,最大的那家,進來最裏麵的角落。”
交代清楚我掛了電話,手機關機狀態,注視著王美珍,拿了一片紙巾給王美珍,她擦了擦眼淚,吸了吸鼻子,看著我:“王律師你說我該怎麽辦?”
寧致遠來的夠快,我這邊剛剛放下手機,他就來了。
但是看我這邊有客人,沒走到這邊,而是在不遠的地方坐下了,點了一份牛排。
不用我管是最好的,我去看對方繼而說:“這要看你想怎麽辦?我是律師,我隻會打官司,主意你自己拿。
不過在沒有受理你這件案子之前,出於女性的立場來說,如果我是你,我會堅決離婚。
還要拿走我應得的,你丈夫名下財產的全部。”
“全部?”
王美珍怔了一瞬,想了想說:“可是我什麽都沒有,離婚的話,他們要我淨身出戶。”
“王女士,我覺得你沒有繼續讀書,是很遺憾的一件事情,但是這不意味著你要忽略法律對每位女性的保護。
你丈夫婚內出軌,犯了重婚罪。
根據我國刑法的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道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如果構成重婚罪,被處以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你要有你丈夫重婚罪的證據才行,要是沒有的話,也隻能賠償,不能把你丈夫怎麽樣。
不過,你丈夫和那個女人這麽猖狂,他們應該在人前已經以夫妻相稱了,如果能夠證明他們以夫妻關係同居,並在人前承認夫妻關係,涉嫌構成重婚罪,也是重婚罪。
離婚,你們結婚這麽多年,十八歲嫁給他,要跟他一起打拚,二十年來你兢兢業業,你可以把青春給他糟蹋,但憑什麽給另外那個女人呢,隻因為她年輕漂亮,會生孩子?
試問,你這些曾經都不會麽?
得不到他的人,他的心,那就抓牢他的錢,讓他像條狗一樣跪在你麵前,看看那個小三是如何模樣。
你告訴那小三,你男人睡她的錢都是你給的,沒有你,她的孩子都活不了。”
“可是孩子可以繼承一切。”
“你不等孩子出生,拿下所有財產,小三的孩子,有什麽繼承你的財產。”
“可我沒有能力啊!”
王美珍和所有的女人都一樣,在丈夫的身下習慣了,都懼怕脫離丈夫,如同是脫離了這個世界一樣,而我並不認同。
“王女士,離婚案的官司我的收費標準是六千到六萬不等,而你的官司涉及到財產糾紛,百分之一收取費用。
你如果願意,官司我來打,但是你要考慮好,不要打到一半的時候退縮了。
我是覺得,與其你跪下來祈求,不如看著另外的人跪下來。
好了,我的話說完了,是不是要打,你隨時來找我,這次我請你,下次希望是王女士請我。
我還有其他的客人,失陪了。”
起身我去了寧致遠那邊,坐下的時候寧致遠抬頭看我,一塊牛肉放到了嘴裏,跟著問我:“如果是我婚內出軌,你打算怎麽對付我?”
“一走了之。”
“錢呢?”
“我自己有。”
“……”
寧致遠低了低頭,王美珍一直沒走,後來還是哭的很傷心,而她走的時候看見我還是走了過來,而後告訴我,這場官司她要打。
我擦了擦嘴:“王女士,這是我的電話,你在要起訴你丈夫之前,最好拿到證據,他打你的,小三欺負侮辱你的,你丈夫和小三進進出出以夫妻相稱的。
你記住,不要暴露小三懷孕的事情,因為這一點,不在你離婚的範圍內。
你丈夫的錢有多少,你最好找人評估,而且以你的名義,馬上凍結你丈夫賬麵所有財產,你可以申請法律保護。
以免你丈夫轉移財產。
你還要查清楚,你丈夫在外地,或者是本地一共有多少房產,一套房子,一輛車都不要漏掉。
這裏有三萬塊錢……”
我從包裏拿出三萬元現金,是我從公司帶出來的。
是我上次的酬金。
“你拿著,請一位有些名氣的私家偵探,兩萬塊足夠了,剩下的好好去打扮。
你有很多的珠寶首飾,不喜歡的賣掉,用來打官司用。
要讓小三知道,你活的比她好。
在案件審理之後,你要本著,我不殺人,但是人活著比死了更悲的想法,這樣,你才贏了!
記住,丈夫可以是別人的,孩子可以不生,但是尊嚴是你自己的,你如果不給自己尊嚴,別人也不會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