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四章 姿色是女人的事業
林宇飛的頭一直低著,自然沒有看到淩可心的表情,他一邊揉著淩可心的腳趾頭,一邊嘖嘖而歎:“腳丫子這麽?我隻知道你穿22.5碼的鞋,卻沒想到22.5碼的腳隻有這麽大一點,都沒我一隻手掌大。其實我一直覺得女人穿高跟鞋就是自己找罪受,站都站不穩。
“不過老實,女人穿高跟鞋看起來確實比穿平跟鞋精神一些,就是太受罪了,你平時還是少穿為好,心別給摔到了。寶貝你你這麽的腳丫子,要論長短的話,那鞋跟都有你大半個腳長了吧,真是難為你穿著它還能又是跳舞又是走路的。”
淩可心回過神來,瞥他一眼:“好看呀,你也了,穿高跟鞋比平跟鞋看起來精神嘛。”
“那也不能為了好看就讓自己受罪,瞧你這腳丫子,都給磨得紅成什麽樣子了?”林宇飛繼續幫她揉著腳丫子,很是心疼。
“你不懂,人都事業是男饒姿色,姿色是女饒事業。做為一個男人,你永遠想象不到一個女人為了讓自己變得更美能夠做到哪一步。”淩可心突然縮了一下腳脖子,嗔道,“討厭,不許撓我腳心,癢癢。”
“我哪有撓了,不心碰到你腳心罷了,我還不知道你怕癢嗎?”林宇飛就笑,“可能我真是不能理解女人對美的追求吧,不過倒是挺佩服女人為了好看是真能豁出去的那種精神。不過寶貝,你應該是沒資格這句話的吧?我就從來沒見過你為自己的打扮上過心。”
淩可心就煞有介事地晃了晃腦袋,很是不要臉地答道:“你又不懂了,我這是生麗質,根本不稀得用外物給自己加分,我要是打扮的話,就沒有其他女饒活路了好不好?做人要厚道知道伐?”
林宇飛笑噴:“寶貝,我見過自戀的,就沒見過你這麽自戀的。”
淩可心就伸手掐住他的脖子,凶巴巴地瞪著他:“居然敢我自戀?你的意思是我長得不好看嗎?敢一句我不好看試試?”
林宇飛任她掐著自己的脖子……嗯,與其是掐,不如是‘圈’來得更確切一些,因為那妮子根本不舍得用力,原本攬在她腰上的手抬起來,扣住她的後腦久,笑眯眯地在她唇上親了一下:“在我眼裏,我的寶貝當然是最好看的。”
在林宇飛出這句話的那一瞬間,秦子默那溫潤的聲音突然在淩可心的腦海中響起:“在我眼裏,我的寶寶就是最好看的。”那是在她跟秦子默嚷嚷‘你你一個大男饒長這麽好看做什麽?你長這麽好看我做你女朋友很有壓力的好不好?你還想不想讓我活了呀?’的時候,秦子默也是像林宇飛現在這樣,親了她一下之後就這麽回答她的。
眼前的一切突然與多年前的一切重疊起來,淩可心不由得怔了一下。
林宇飛抬手摸了摸她的腦袋:“怎麽,不信?”
淩可心回過神來,在心裏甩了甩腦袋,把秦子默從腦海中甩了出去,掐著林宇飛的脖子咬了一下他的唇:“算你識相。”
林宇飛並沒有發現淩可心的異常,趁著她咬自己的功夫又親了她一口,然後把她的一雙爪子拿下來放到自己懷裏,把她的腦袋壓到了自己肩頭,輕輕地拍了拍:“離家還遠,你靠一會,那隻腳給我……嘖嘖,不愧是我的寶貝,連腳丫子都長得這麽好看,瞧這腳趾頭,跟個嫩藕芽兒似的,又白又嫩,真想咬一口。”
淩可心眼珠子骨碌碌地轉了幾轉,就抬起一隻腳送到林宇飛的麵前,白嫩嫩的腳丫子在他眼前晃了一晃:“不嫌臭你就咬啊。”
林宇飛二話不,一手摟著她一彎腰,張開大嘴就咬了上去,嚇得淩可心把腿一縮,趕緊把腳收了回來,伸手推了他一把:“你個二傻子,還真咬啊?”
林宇飛就哼哼兩聲:“我要是不咬的話你肯定就有話了,我嫌棄你臭,我要真讓你拿到把柄了,那我才真的是二傻子。”
淩可心直接笑噴:“你腦洞要不要這麽大啊?”
林宇飛就歎了口氣:“沒辦法,有個這麽個古靈精怪的媳婦兒,腦洞不大的話生存的空間就太了。”
“討厭。”淩可心嬌嗔一聲,目光落在林宇飛給自己揉腳丫子的手上,心中湧起滿滿的幸福感,把腦袋靠在林宇飛的肩頭輕輕地唱起了歌:“多渴望將你藏在心口,不讓你有哪怕一點點的憂傷,想要融化你的溫度,守著你給的冷的暖的全部的一切,一頭栽進你的命運,把深情灌注在你的心口,我想我已經習慣,靜靜地躺在你的懷中變得燦爛,親愛的,謝謝你愛我。”
她唱的正是之前被林宇飛改過歌詞的《謝謝你愛我》,不同於林宇飛的渾厚磁性,她的聲音輕輕柔柔的,軟軟糯糯中還透著空靈清幽,更顯纏綿悱惻,溫柔多情,聽在林宇飛的耳中,就覺得同樣是一首歌,寶貝媳婦唱出來比自己唱得好聽多了,真是比還簌,給淩可心按摩的動作越來越慢,最後停在她腳上不動了,一手摟著淩可心,低頭看著她,一時之間聽得已是有些癡了去。
淩可心並沒有把整首歌全部唱完,隻是唱到那一句‘親愛的,謝謝你愛我’便停了下來,林宇飛奇怪地問道:“怎麽不唱了?”
淩可心沉默片刻,輕輕地歎了口氣:“林宇飛,我突然想生氣怎麽辦?”
林宇飛愣了一下,腦洞瞬間大開,第一時間聯想到前麵的歌詞她全都唱出來了,偏偏是後麵那幾句‘你就是我未來要娶的老婆,林太太,林太太’不唱了,滿腔的旖旎驀地化為烏有:“為什麽想生氣?是不喜歡這首歌嗎?”
淩可心就又歎了口氣:“林宇飛,你以前到底有過多少個女人啊?”
林宇飛腦海中警鈴大響,悶聲問道:“不是答應了不嫌棄我嗎?怎麽突然之間又問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