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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一十一章 埋下隱患

  項鏈自然就是指的沈楓給他們的‘報酬’,那個不僅是純金的,更是十分的精致,在這種地方就是寶貝一般。


  女孩都是喜歡美,即便在這貧窮的地方也不例外,她知道家裏有個金光閃閃的金項鏈,便趁著家裏人不注意偷偷地戴了出去。


  但卻被村裏一個遊手好閑的混混搶走了,混混整天無所事事,別人都靠雙手勞動,他整天偷雞摸狗。


  若不是看在他躺在病床上的母親無人照顧的份上,或許早就被趕出村子了。


  “啪!”中年婦女一耳光扇在了古娜的臉上,留下了五個鮮紅的指印。


  “媽,對不起。”


  古娜即便被打也趕緊認錯,這個項鏈非常重要,它可以換取一個家族一個冬天的物資,今年的收成本來就不好,幾乎都要靠那個項鏈活下去了。


  “跟我走,把項鏈要回來!”中年婦女抓著自己的女兒氣衝衝地走了出去……


  過了十多分鍾,古娜就跟她的母親折返了回來,原來那個人搶走了項鏈之後沒有在家停留,直接騎馬逃離了村子。


  “你去叫卡布力,我也去找幾個人,我們連夜去鎮子,爭取把人給我截回來。”中年婦女趕緊說道。


  “好。”


  就在古娜想要行動的時候,沈楓懶懶地睜開了眼睛道:“沒用的,他怎麽會想不到你們會去堵截,肯定去了很遠很遠,而且你們也找不到的地方。”


  “那怎麽辦?我們的東西就這麽沒了?”中年婦女有些著急了。


  “我這還有一塊金子,你們就當什麽事情都沒發生過吧。”沈楓隨手又從天魔戒懷中拿出了一個金鐲子。


  這個鐲子雖然沒有之前的那個精致,但分量比項鏈要足,反正他們也是按照分量算錢。


  母女二人有些詫異地看著沈楓,他們沒想到沈楓像是變戲法一樣,又變出了一個金鐲子。


  “睡覺吧,我困了。”沈楓繼續躺下睡著了……


  淩晨時分,天剛蒙蒙亮。


  “呼呼呼……”荒原之中狂風怒號,狂風夾雜著雪花在空中飄落。


  再這樣的荒原之中,一人一馬正在荒原之中馳騁。


  這人正是搶了古娜項鏈的混混,這人賊眉鼠眼,中等身材,身體還算是健壯。


  此時他滿身風霜在大雪之中已經馬不停蹄地趕了差不多一夜的路。


  他繞過了好幾個集鎮,來到距離村子差不多一百五十公裏遠的最大的一個集鎮之外。


  “嗷嗚!”一陣狼嚎聲傳入了耳中,這聲音在風雪交加的荒原之上回蕩,顯得特別的滲人。


  聽見了狼嚎聲後,他渾身一振,趕緊從懷中掏出了一把破舊的短獵槍防身,然後催促胯下的馬匹迅速前進,鎮子已經在不遠處了,並能夠看到微弱的燈光。


  這時,兩個渾身披著灰白色毛發的荒原狼擋住了去路。


  “滾開!”混混大吼一聲。“砰,砰”兩槍就將麵前的荒原狼放倒在了雪地裏。


  這獵槍十分的破舊,兩發子彈過後就必須要填彈。


  於是他一邊填彈一邊策馬狂奔……馬匹已經奔波一路,根本沒有了力氣。


  沒跑多遠又有一群狼狼圍了上來,齜牙咧嘴地看著一人一馬,眼底閃過了幽綠色的光芒。


  現在已經到了食物匱乏的時候,狼群也是饑腸轆轆!


  “完蛋了!”混混有些絕望之際,一陣馬蹄聲從集鎮方向傳來。


  緊接著,“砰!砰!”幾聲槍響,狼群看著一隊人馬過來,趕緊跑開了。


  那隊正是集鎮的民兵隊,這裏野獸狼群眾多,必須二十四小時有人看著才行。


  等人馬趕過來,為首的一個男子對混混問道:“你什麽人?”


  “大哥,我是塔克村的村民,有事要見默克老板。”混混趕緊自報身份。


  默克老板是集鎮的隱形老大,集鎮裏一半的產業都是他的,包括收購村民的獵物的生意,也算是這裏的土皇帝。


  “就你,還想見默克老板?”為首男子十分不屑地道,“哪裏來的滾回哪裏去。”


  說著,這隊人馬正要返回鎮子的時候,混混趕緊從兜裏掏出了一些錢塞入了為首男子兜裏,“麻煩您通報一聲,我真的有事要見他。”


  “行。”混混跟著民兵隊浩浩蕩蕩地走進了集鎮。


  這個集鎮是方圓幾百公裏內最大的鎮子,鎮裏的建築和街道也是非常的整齊,店鋪也是一家挨著一家。


  混混看著這些店鋪,又摸了摸懷中的金項鏈,“等老子有錢了,也開個店,再也不回那個破村子了。”


  在民兵隊的帶領之下,混混來到了一個‘豪宅’前。


  這個豪宅隻是一個大一點的院子,也是整個鎮子最好的建築。


  “我是默克老板的管家,老板正在睡覺,有什麽事情跟我說就行了。”一個五六十歲的老者對混混笑了笑道。


  “我就要見默克老板,我有東西要給他。”


  “有東西我也可以幫你轉交。”管家再次笑道。


  “不行,我還是要親自見默克老板。”混混似乎十分倔強,不見兔子不撒鷹他不會輕易把東西拿出來。


  “這一大清早的,老板正在睡覺,我轉交會比較好一點,而且老板昨晚喝了不少酒,不知道什麽時候能醒過來。”管家勸說道。


  “這……”混混有些猶豫了,他做賊心虛,害怕節外生枝,萬一古娜帶著人追上來就糟了。


  “那行。”混混小心翼翼地從懷中拿出了一個那個金項鏈。


  管家看見項鏈之後,眼前瞬間一亮,金子的分量和工藝在這裏根本沒有的。


  “稍等,我這就去叫老板,去去就來。”管家對著他笑了笑,然後對著身後的夥計使了一個眼色眼色。


  “給這個小哥倒上好酒好吃好喝照看著,千萬別怠慢。”


  “是,管家。”夥計笑了笑,立刻好生招待。


  說著,管家趕緊拿著項鏈進屋去了。


  混混看著吃喝端上來,臉上露出了喜色開始大吃大喝起來,這裏的食物比村子裏的好多了,而且他在村裏也是吃了上頓沒下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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