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犯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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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根生提到這些的時候,眼睛裏時不時閃動著光芒,他的確渴望著改變,更渴望能擺脫自己老媽給自己安排好的生活。他甚至脫口而出,是他媽親手毀掉了他的生活——他讀書的時候,成績還是不錯的,原本努力一把,是可以有一個不錯的未來,可他媽卻因為一點兒小事就衝進了學校,讓他成為全校學生眼中的笑柄,甚至有人當麵嘲笑他沒有斷奶。
對一個未成年人而言,那絕對是一段不願意向任何人提前的過去,牛根生說出這些的時候,還是充滿了怨恨,尤其是隨著年齡的增長,對母親的恨也越來越強烈。偏偏他還不能一走了之,因為朱月娥不止一次地說過,隻要他走了,她也就沒法活下去了。
“你可能認為,她隻不過隨口那麽說說而已。”牛根生皺緊了眉頭,眼中多了一絲憤怒的小火苗,“那時的我也是那麽認為的,我喜歡的女孩,一個個都被她拆散了,所以我離家出走了。可她真的用刀架在自己的脖子裏,到現在她的脖子裏還有一道疤。對了,還有一次站在天橋上,一隻腳都跨到了外邊,如果我不照著她的意思做,她就去死。你見過這樣當媽的嗎?她能用自己的命來威脅我,所以,隻要她活著,我就不能離開她!”
說到這裏,牛根生的手狠狠地砸在了麵前的小桌板上!眼淚也不由自主地滾了出來。
他的憤怒又是無力的,換作旁人,可能也不會比牛根生的處理好多少,他自甘墮落,多少也是對自己母親的報複。
他就算是自己不想要妥協,鄰居、親戚們也會硬逼著他妥協的,畢竟那是他媽,再加上他父親過世的早,基本上是他媽辛辛苦苦一個人將他拉扯大的。無論從道德還是倫理上來說,他都沒有解脫的可能,除非朱月娥真的死了。
鄭峰當然能看出這一點兒,在那種放鬆的環境下,尋求幫助的牛根生,自然不會對鄭峰心生戒備。一個內心想要尋找光明的人,既然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無論如何都會拚盡全力的。
隻是牛根生不會想到,那根稻草,是拉他下地獄的繩索。
李逸飛雖然隱約能猜到,鄭峰肯定動用了不一般的手段對鄭峰實施了催眠和心理泄導的療法,否則,在牛根生提到這些的時候,眼睛裏不應該會那麽亢奮。
當一個生活從來都被安排好的人、除了金錢上盡量的滿足之外,剩下的隻有打罵的男人,一旦發現不單可以掌控自己的命運,還可掌握別人的生死,這樣的刺激,足以讓他一次次出手,直到被抓的那天。
原本案子可能要過一段時間才會被偵破。
發生意外的,是最後那個被襲擊的女孩——十九歲的舞廳服務員孫某,她同樣是在下班的時候被牛根生盯上了,在襲擊發生的時候,恰好有人路過。心慌的牛根生沒來及確認她是不是已經死了,慌忙逃竄,這才留了她一條性命。
麵對李逸飛提出的尖銳問題,牛根生是有些發懵的,比如說,為什麽會選擇那樣的目標。他給出的答案十分簡單,卻沒有太大的說服力:年輕的女孩防範心理弱,反抗能力不強,對他來說完全不會格成威脅。最重要的一點兒,她們從事的都不是正當職業,利用她們的貪婪就能輕易小設下陷阱。直到後來,關於專門挑紅衣女下手的消息傳出去之後,他再挑選目標才變得困難。但隻要用心,目標總是會出現的。
李逸飛定定地看著眼前這個男人,果然,牛根生的存在,再度證明了犯罪心理學的理論和現實之間,多少還是存在差異的。比如說著名的心理學家龍勃羅梭,他提出的天生犯罪人理論,利用犯罪人的頭顱構造、容貌、身體各部分的尺寸和精神狀態,論證罪犯是天生的,他們的體格和心理都和常人不同,並指出犯罪行為有遺傳性,犯罪的人一般都有犯罪的天賦。
那麽眼前的牛根生呢?他的身上顯然並不適用這一套理論——不過有一點兒是符合的,比如說,牛根生是一個很迷信的人,他堅持認為,殺了穿紅色衣服的女孩,可以給自己帶來好運。這個說法,讓李逸飛目瞪口呆。
“每一次殺完人之後,我玩遊戲的時候都會通關。”牛根生一臉的滿不在乎,“紅色會帶來好運,所以每次殺了人之後,我去買彩票都能中個小獎,這就是她們給我帶來的好運。”
這是多麽愚昧的一種想法!李逸飛自認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但是這一次,他控製不住的情緒,憤怒地反問道,“是嗎?難道你沒有聽說過,殺了一個穿紅色衣服的女人,會讓她們變成厲鬼來找你?難道你晚上睡覺的時候,真的不怕嗎?”
牛根生的眼中第一次露出了恐懼,就像是第一次聽到這樣的論斷。這樣的打擊,讓他半天回不過神來。
李逸飛冷冷地看著眼前的男人,對鄭峰更多是了一絲恨意——到底他的心底有多陰暗,居然會想出這樣的方式來報複社會?他還有一點兒人性嗎?
有些事情,一旦開了口子,就很難再堵上,尤其是牛根生這樣看起來沉默寡言的人,更是不會放過傾訴的大好機會。他侃侃而談,甚至還不忘描述每一個小小的細節。
第一次其實並沒有那麽困難,那是一個在舞廳裏伴舞的姑娘,大半夜正在路邊等車,他有些猶豫地走過去,而她,朝著他獻媚的一笑。他甚至都沒有想到,一切會來得那麽簡單——紅色旗袍式連衣裙,再加上濃濃的、廉價香水的味道,足以刺激到他的神經,而後來她大聲的責罵,更刺激到了他的神經,他根本沒有思考,就在僻靜的小巷裏,一刀結果了那個女人。而那晚的大雨,掩蓋了所有可能的線索。
接下來就是輕車熟路,他喜歡那種殺人之前的緊張感,再加上他那張看起來很老實的臉,能輕易地騙過別人的眼睛,所以作案起來並沒有那麽困難。
他是一個記憶力驚人的人,每一起案子的時間、地點都記得清清楚楚,唯獨說得含糊的是犯案的過程,他隻知道自己興奮了。用他自己的話說,就好像自己的心裏被什麽東西填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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