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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三章 開庭!

  第六百七十三章   開庭!


  時間匆匆而過,眨眼間已過兩天。


  這兩天內,衛龍來回奔波,為了艾夢琪的清白而努力著。


  用他的話來說,如果想艾夢琪沒事,隻需自己一句話的事情罷了。


  但他卻不想這麽做,夢琪還有將來,以後還得在廣播大學讀書,如若自己利用關係直接將她弄出來,即便清白的也變成不清白了。


  而且最關鍵是,她從今以後真的是抬不起頭來了。


  早上十點,東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此時座無虛席。


  發生在自己學校這麽大的一件事,廣播大學的學生們自然也知道。


  但是除了廣播大學的學生們以外,原本是壓根就沒有人知道這件事的,但是因為葉氏國際集團的律師團隊集體出馬,在法律圈子這一邊引起了不少的轟動。


  等檢察官帶著艾夢琪出現的時候,衛龍皺了皺眉。


  顯然他發現艾夢琪瘦了許多。


  雖然整個案件都在加快了步驟,而其中不管是江慕雪還是自家老婆,在裏麵都出了很多力。


  但在拘留所呆了幾天的艾夢琪,似乎更加消瘦了。


  發現衛龍的目光,一直坐在他身邊的葉芷彤心中一歎,望著他,輕輕的說:“別擔心,等這件事過了之後,讓夢琪好好補一下吧。”


  衛龍微微一怔,心中湧起了一道暖意。


  目光柔柔的看著葉芷彤,輕點腦袋說:“有老婆在自然不擔心,誰讓咱老婆這麽美呢。”


  葉芷彤黑曜石般的大眼看著衛龍,雖然知道這貨這些甜言蜜語究竟跟幾個女孩子說過,但她還是抑製不住心中的小雀躍,輕柔的看著他說:“無厘頭,這跟我長相有什麽關係。”


  衛龍一臉嚴肅的說:“怎麽沒關係,你的一顰一笑都嚴重影響著我的心情,再說了,咱們葉仙女在此,法官也得給幾分薄麵,不是嗎?”


  “……”


  “歪理!”葉芷彤薄嗔帶笑的剜了衛龍一眼。


  不過他的心情放鬆了,這也是一件好事。


  每次見到他皺眉,自己心裏就特別不舒服。


  隨著時間的推移,場上在低聲議論著的人很快就變得肅靜起來。


  “起立!”


  “現在開審。”


  很快,書記員查詢是否所有人員到庭以及宣布法庭紀律,最後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艾夢琪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經過一輪繁瑣的步驟,案件審核終於開始。


  “艾夢琪同學,請你陳訴一下當初華夏籍常樂約你到賓館之後發生的事情!”很快,葉氏集團首席律師站起身,看著臉蛋消瘦的艾夢琪說。


  “那天……”


  許久,艾夢琪將事情經過一字不差的說了出來之後,場上的記錄員以及書記員都在記錄著什麽。


  而首席律師何峰緩緩點頭,看向審判長跟一眾陪審員說:“審判長,我的問話完畢。”


  “下麵請控方問話。”


  “艾夢琪女士,我們得到證據,從你進入賓館之後,一直就沒有人進入過賓館,如果像你所說的那樣,那麽請問對方是自己爬回去的嗎?”


  檢察院方麵站出一個人,冷冷的問道:“還是說,你根本就在說謊!”


  “我沒有!”艾夢琪麵色發白,緊張的說。


  “那怎麽解釋常樂死去的原因?”


  “審判長,下麵我想請我方證人出庭。”


  “批準。”


  很快,賓館老板就出現在了這裏。


  “請問你是賓館的老板是嗎?”


  “是的!”


  隨著控方陳述以及亮出一係列的證據,人證物證,所有人都覺得,這個案件已經是沒有什麽懸疑了。


  畢竟這麽多證據都指向了艾夢琪,估計這個學生就這樣了。


  而何峰信心滿滿的站了起來:“控方代表所說的我不同意。”


  “姑且不說我方當事人隻是一個弱女子,而常樂則是一個男子,就算錯手將他推了過去,我試問一下,究竟要多大的力度才能將一個人撞死?”


  “而且根據法醫給出的鑒定結果,受害人當天是屬於正常狀態,沒病沒痛。”


  “審判長,我想請東浦區警局法證出庭。”


  “批準!”


  不一會兒,隻見一個約莫四十多歲的中年人走到了場上。


  對審判長以及陪審員微微鞠躬後,然後就聽到了何峰的問話:“你是東浦區的法證是吧?”


  “是的。”


  “據說從案發現場,你們從中找到了一些證據?”


  “是的。”中年人微微點頭,很快就有一個警衛員拿出一個透明袋子以及一疊資料。


  “審判長,各位陪審員。”中年人見資料都發到了他們手上,然後繼續說道:“這是我們二次去到案發現場所收集的證據,在上麵發現了一點屬於草甸黑鈣土的土壤。”


  “而在東海最新發現這種土壤的則是東海最東邊的一座山脈,除此之外,就是在東北那邊有這種土壤。”


  “請問這座山脈與賓館之間的距離?”


  “大概50公裏!”


  何峰聞言,唇角微微上揚:“審判長,各位陪審團,50公裏的路程,即便是坐計程車,抑或自己開車,在東海那擁擠的道路,至少需要一個小時。”


  “也就是說,如果非要說我方當事人殺了常樂,那麽就是說他們開好房的一個小時前,我方當事人是去過那座山脈的。”


  “但是案發前一個小時,我方當事人正跟她的同學在學校裏上課,廣播大學廣播係的100多名學生可以作證。”


  聽到這話,眾人直接愣住了。


  而控方那邊則是微微皺眉,站起身說道:“或許她的鞋子早就是沾了這些泥土的呢?”


  “不可能的!”中年法證搖頭說道:“你們看一下第十三頁,那是在賓館旁邊的一座樓層天台拍到的腳印,而腳印裏麵的泥土成分中包含著雨水的成分,那麽就是說,這些泥土是當天沾到的,因為那天隻有最東方那邊是下雨,這一帶都是晴空萬裏。”


  聽到這話,陪審團以及審判長都翻開了資料的地十三頁。


  “所以說,不存在著原本就沾有泥土的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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