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七五章 製度(下)
而高原所設計的內閣製度,從理論上說,確實是解決君相之爭的最好辦法,一來是明確劃分了君相的權力,各付其責,各司其權,互不幹涉;二來取消了國相開府治事的權力,以內閣取代了國相府,但內閣是直接對國君付責,內閣首相僅僅隻是內閣的最高官員,並不能決定內閣官員,或六部官員的任免權,從而也就無法控製內閣和六部,失去了掌控朝中大權的機會,但國相仍然有獨立處理軍國大事,並監督官員們實施的權力,可以說行政權力並沒有被削弱,當然那些一心想獨掌大權的野心家是除外的;三來國君用不著過多的幹涉國相行政,隻要控製好了最後的行政批閱權和人事任免權,就能夠牢牢的控製權力,不必擔心被權臣架空。因此可以說是各得其所。
盡管淳於博和張良都知道,不存在絕對完美的製度,因為再好的製度也是有空子可鑽,同時也需要由人來執行,如果執行不到位,再好的製度也沒有用。
但從製度上來說,高原製定的這一套內閣製度,確實是相對最完善的行政管理製度,那怕是一個才智平庸的君主,隻要不是完全弱智,依照著這一套製度進行實施下去,都不會有太大的問題,而如果是遇到有為之君,則可以充份的發揮這一套製度的優勢,充份放權,到是能夠有一番大做為。
雖然淳於博和張良都是見多識廣的人,但對這樣的一套製度,兩人也找不出一點問題來。因此淳於博點了點頭,道:“武安君,我看這內閣製度完全可行。”
張良也道:“是啊,想不到主公竟然能夠想出這樣一套製度來,實在是令人佩服。”
高原笑了一笑,內閣製度可是中國古代經過了一千多年的發展,並且不斷的完善才製定出來的行政管理製度,從明初就開始,到明中期基本完善,然後一直運行到淸末,又不斷的修補完善,前後接近五百年,是中國古代持續最長的政治官職製度,而明淸兩代,都沒有出現過能夠架空皇帝,撐控朝中大權的權臣存在,無論是明朝的嚴嵩、張居政,還是淸朝的和坤,都沒能夠真正的架空皇帝,撐控住實權,實行了內閣製度,自然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
而在這個時代,內閣製度雖然是一個極為先進的政治製度,不過仍然在這個時代的社會發展範圍以內。
不過實行內閣製度,僅僅隻是高原製定的新的官職製度的一部份,還有其他的很多內容,
在內閣以外,設置禦史台,付責監督、監查文武官員的行為、施政,禦史台的官員由君主直接任免,並隻對君主負責,設禦史大夫一名,為禦史台的最高官員;下設巡察禦史,每郡設一名巡察禦史,主要付責主管巡察地方政務,官員行為;另設禦史若幹。
設立監察機構,是每個國家都會做的,因此高原設立這樣一個機構,也是無可厚非的事情。
另外高原還設立了一些其他機構,做為對六部工能不足的補充,分別是太仆,掌管宗廟祭祀;宗正,掌管王室宗族事務;內府,掌管王宮的財政;大鴻臚,掌管外交事務;大理寺,掌管審問官員的刑審;中郎將,付責王宮、王城的警衛;衛尉,付責各部、司官署守衛。錦衣衛,付責情報收集。
這些機構有些是現在各國己有,有些則是新設立,未必都要馬上建立起來,高原隻是將機構的名稱和職能先確定下來,等到需要的時候,再逐步建立。六部加上這些機構,基本可以覆蓋一個國家的所有事務。
而另外一個重要的內容就是將官職分為職、階、爵三種。
“職”也就是官員俱體付責的事務,掌握的實際權力,向內閣、六部、其他機構,均屬於“職” 的範圍。
“階” 則是表示官員的等級高低,也就是衡量官員大小的標準和俸碌高底,但並無俱實職責。在這裏高原引入了九品官階製度,將官員的等級分為九品,而毎品又分正從兩級,每級又分上下兩等,因此實際是將官員的等級擴大為三十六級,而每一級都還有相應的官階名稱,並分為文階官和武階官。
文階官
正一品上 太師 下 太博
從一品上 司徒 下 司空
正二品上 金紫光祿大夫 下 銀青榮祿大夫
從二品上 光祿大夫 下 榮祿大夫
正三品上 資德大夫 下 資善大夫
從三品上 正奉大夫 下 通奉大夫
正四品上 正議大夫 下 通議大夫
從四品上 大中大夫 下 少中大夫
正五品上 中議大夫 下 中順大夫
從五品上 朝請大夫 下 朝散大夫
正六品上 奉政大夫 下 奉議大夫
從六品上 奉直大夫 下 奉訓大夫
正七品上 承德仕 下 承直仕
從七品上 承務仕 下 承務仕
正八品上 文林仕 下 翰林仕
從八品上 從事仕 下 承事仕
正九品上 授職仕 下 修職仕
從九品上 登佐仕 下 議佐仕
武散官
正一品上 龍虎衛上將軍 下 金吾衛上將軍
從一品上 奉國上將軍 下 輔國上將軍
正二品上 驃騎大將軍 下 車騎大將軍
從二品上 驍騎大將軍 下 飛騎大將軍
正三品上 征東將軍 下 征西將軍
從三品上 征南將軍 下 征北將軍
正四品上 衛國將軍 下 安國將軍
從四品上 鎮國將軍 下 定國將軍
正五品上 廣威將軍 下 明威將軍
從五品上 宣威將軍 下 信威將軍
正六品上 前將軍 下 後將軍
從六品上 左將軍 下 右將軍
正七品上 承信校尉 下 昭信校尉
從七品上 忠武校尉 下 忠顯校尉
正八品上 忠勇校尉 下 忠翊校尉
從八品上 修武尉 下 敦武尉
正九品上 保義尉 下 進義尉
從九品上 進勇尉 下 進威尉
因此以後一般的官員通常都會有兩個官名,一個職官,為官員的俱體職責;一個階官,為官員的級別高低。官職和官階都是不能世襲的
“爵” 則是一種榮謄稱號,並無實權,但可以和官階相對應,而爵位既可以授與官員,做為對官員額外的加封,當然也加一份俸碌,或者是在官員離休之後的恩賜封號;也可以授與普通百姓,商人,世族,以獎勵他們對國家做出的貢獻,相當於提高了他們的政治地位,並享有一定的特權;而且爵位還分為兩種,一種是可以世襲,另一種是不能世襲的。
“爵” 分為五級,即:公候伯子男。而每級又毎為三等,其中候伯子男四爵,分為亭、鄉、縣三等,以候爵為例,即為分亭候、鄉候、縣候;而公爵則分為縣、郡、國三等。共計是十五級爵位。最高的國公為正一品,最低的亭男為從五品下。
雖然爵位沒有實權,也不算階官,但由於公候伯子男這五爵的稱號深入人心,因此還是有相當大的吸引力的。而這也是高原稱王的好處,如果高原還是武安君,肯定不能使用“公候伯子男” 做為爵位的稱號。
將官員的職、階、爵分開,是中國古代職官製度的一項重大進步,使官員的職權利更為完善和分明,要比以前的職、階、爵一體要好的多,雖然在另一時空裏,這一製度是到漢朝中期才完成,不過高原現在也毫不客氣的先使用出來。
在地方上,仍然是主要釆用郡縣製度,不過在一些重要的地區,還設立州一級,比郡小,比縣大,但不直接管轄縣。因此實際是分為郡、州、縣三級,郡的最高官員為郡守,正三品;州的最高官員為太守,正四品;縣的最高官員為縣令,正五品。
各郡、州、縣的官員付責各地區的軍政財事務,本來高原也考慮過,把地方的軍政財事務分開,削弱地方的權力,但現在並不是天下統一的太平時節,而是四足鼎立,因此為了提高地方的行政效率,高原決定還是釆用軍政財一體化的地方製度。
而相對於官職製度,軍事方麵的製度改變就要小得多,因為高原入主代郡以後,就建立了一套新的軍事體係,這套體係到現在還基本能夠使用,用不著做太大的改變,隻要進行一些局部調整就可以了。主要的改變在兩點,一是軍隊的編製進行重新代分;二是軍隊的官職級別要和新設立的官職級別相適應。
不過首先設置的還是中央的軍事管理機構,以前實際是由高原直接付責軍務,而現在要設立一個正式的機構了。因此高原在朝中設置大將軍府,級別與六部並列,平時歸為內閣管理,和兵部一起管理軍政軍務,但在戰爭時期,大將軍府則直接對高原付責,由經驗豐富的老將出任大將軍,平時付責選拔將領,考核訓練軍隊,軍隊換防等事務;戰時付責製定戰術、調派兵力,征集編製軍隊等事務。
軍隊的編製仍然是以軍團為主,但軍團的名稱不在使用地名,而是使用數字,而且每個軍團下設軍級編製,每個軍團下轄五到七個軍,每個軍的人數在五千到八千人,以下再分為千長、五佰長、佰長、五什長,什長、伍長等。軍團的最高官員稱為主將,為正三品;軍的最高官員為正將,為正四品;以下次依次類推。
以前編製的幾個軍團中,代郡軍團將分拆為第一、二軍團,駐守靈壽地區,保衛都城的安全,上穀軍團改為第三軍團,駐守東陽郡;雁門軍團改為第四軍團,駐守雁門、雲中;雲中軍團改為第五軍團,駐守漁陽、巨鹿,另外再擴編第六軍團,駐守代郡。
平時各軍團分別駐守各地,在戰爭時期則由幾個軍團聯合組成軍隊,由大將軍府派遣主帥統領。或是由一個軍團為主,從其他軍團中抽調部份軍隊。
另外在新都靈壽還設立禁衛軍、護衛軍、威寧軍三軍,禁衛軍付責保衛王宮、王城的安全;護衛軍付責保衛各部、司官署安全;威寧軍付責靈壽城內的其他地區,以及周邊的村鎮安全。
整個官職製度,高原足足寫了三大冊,可以說基本包含了所有的方麵,僅僅隻是沒有包括王宮裏的製度,其實高原對王宮製度也有一些考慮,隻是王宮製度不可能和外臣商議,因此高原才沒有拿出來,等著回到後宅之後,再和妻妾們商議。
但就是這樣,淳於博和張良還是足花了近半個時辰,才把所有的製度完全看完。而在看完之後,兩人除了對高原設計的內閣製度十分佩服以後,而對其他的製度也都沒有異議,也可以看得出來,高原確實是花了相當的心血,才製定了這樣一套相對十分完善的官職製度。兩人基本沒有什麽異議,認為完全可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