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爭執
回到家,徐光覺得自己疲憊不堪,原本打算洗個澡,便直接睡覺的,但是他才剛剛躺下,手機便傳來了一陣微信提示聲。
打開一看,發現是一個語音,徐光點開了語音,仔細的聽著。
“你小子最近忙什麽呢?都多久沒和我們一起打遊戲了?趕緊上線!咱們開幾把!”
聽到那人說的,徐光本來想要拒絕的,但是一想到自己的確有些時間沒有打遊戲了,手就有些癢癢,手比思想還快,徐光還沒考慮好,手就已經發出了消息。
“馬上來。”
看到這裏,徐光也沒有再繼續猶豫,他跳下了床,快速的打開了電腦,戴上耳機便直接登進了遊戲。
打了一把之後,徐光感覺剛剛熱了身,原本鋪天蓋地的睡意也已經消退了不少,看著麵前的電腦,他已經有了熬夜的準備。
隻是,還不等下一把遊戲開局,徐光就聽到了一陣爭執聲,徐光畢竟是帶著耳機,所以聽的不太真切,他本來以為自己是聽錯了,但是,一陣突如其來的撞擊聲,讓他的手忍不住顫了顫。
那是摔東西的聲音,而且就在他的隔壁。
“柳眉?這大晚上的,怎麽還在摔東西……”
徐光察覺到了不對勁兒,他摘下了耳機,那些摔東西和爭執的聲音,便紛紛的湧進了他的耳朵裏。
“滴滴。”
隊友不停的在催促著,徐光想要點擊開始,但是他實在是不放心柳眉。
“哥們兒不好意思,我鄰居好像出了什麽事兒,我得去看看!咱們周末再打吧!”
徐光快速的發了條消息之後,便走出了房間,到了客廳,他們爭執的聲音越來越清晰了,徐光清楚的聽到了一個男聲。
當下,他想要離開屋子的腳步突然頓住了,也不知道這個男的和柳眉是什麽關係,要是她的另一半,他大晚上的跑過去打斷人家,似乎有些不太好。
“嘭!”又是摔東西的聲音,徐光現在算是清醒了不少,不管那個男的是誰,大晚上的吵成這樣還摔東西,他必須去看看。
徐光推開了自家的屋門,站著一旁柳眉的家門,小心翼翼的走了過去。
柳眉的家門沒有鎖,還眯著一條縫隙,越靠近,耳邊爭執的聲音也就越來越大。
“你別給臉不要臉,你以為你是什麽好東西?都離婚了,裝什麽清高啊!老子這是給你麵子!”
那個男的聲音越來越嘹亮,徐光忍不住皺起了眉頭。
他推開了門,直接走了進去,入眼,整個客廳是滿地的狼藉,盤子碎了一地,地上還有著水漬。
“你給我滾!從我的家裏滾出去!”
柳眉的聲音壓抑著害怕,雖然還沒看見人,但是徐光已經感受到了她話語中的顫抖。
徐光是在臥室門口看見的兩個人,柳眉雙手環抱呈防禦姿態抵著牆,那個男的則是雙手抵在柳眉身體兩側。
那個男的根本就沒有想到,居然會有人突然闖進來,他被狠狠地推了一把,回過神來的時候,柳眉已經被拉倒了徐光的身後。
那個人轉過了身來,徐光這才看清楚了他的長相,是上次在餐廳碰到的那個家夥。
那人自然也認出了徐光,他伸手指著麵前的徐光,表情極為的憤怒,這已經是徐光第二次壞他的好事了,他真的沒想到,在這裏居然也能遇見徐光。
“又是你?你們兩個到底是什麽關係?大晚上的他怎麽會過來?怎麽,看得上他看不上我?就他這個窮酸樣,能給你什麽?”
那個人怒不可遏的說道,仔細的打量了一下徐光的穿著,他身上穿的都是普普通通的廉價睡衣,光是這一點,他都可以甩開徐光很多條街了。
“他人比你好,比你體貼比你溫柔!我們什麽關係你管的著嗎?”
柳眉這突如其來的一句話,讓氣氛一下子凝固了下來,徐光忍不住回頭看了她一眼,這話模棱兩可很容易讓別人誤會。
見她生氣的盯著麵前這個男人,徐光沒有多說什麽,他來這裏是為了解決問題的。
“我不知道你是誰,但是我想柳眉說的很清楚了,讓你滾出去。”徐光正視著那人。
那個人沒想到柳眉居然會這樣說,他還沒緩過來,徐光的聲音又響起,他十分生氣的伸手指著徐光,伸手拽住了徐光的領口。
“我和她之間的事還輪不到你來管!不管你和她什麽關係,你都給我離她遠點兒!”
說著,他瞪了柳眉一眼,但是把更多的憤怒都給了徐光。
那人話語中帶著帶著威脅,讓徐光心中衝上了一團無名的怒火。
“你給我鬆開,該離她遠點的人是你不是我,麻煩你搞清楚,你再不走我報警了。”
徐光被他拽著衣服領口,感覺的到麵前這個人有多大的力量,要是真和這個人打起來了,他一定被打趴下。
聽到這番話,那人有些氣憤的伸手指著徐光,上一次是這一招,這一次還是這招,那人實在是想不明白,徐光有人怎麽會這麽慫。
“小子,遇到你這種慫貨算是爺運氣不好,這次我放過你,別再讓我看見你,不然有你好看!”
他還是沒有做什麽,那個人丟下一句狠話之後便直接離開了。
看著被摔上的門,徐光和柳眉都鬆了一口氣。
“今天謝謝你啊,徐光。”
看著那個人氣憤地摔門離開,柳眉開口說道,她本來想笑一笑,但是緊張的她,根本笑不出來,她有些疲憊的在沙發上坐了下來,背靠著沙發,臉上有著許多汗珠,那人離開,柳眉整個人一下子放鬆了許多。
徐光看著她,忍不住開口問道:,“你和那個人到底是什麽關係啊,他為什麽一而再再而三的糾纏你?這都追到家裏來了。”
原本以為上次是那個男人一時興起,想要對柳眉做什麽,可這次在這裏遇見的還是他,徐光就知道,這兩人之間的關係不太一般了,隻是具體如何,也隻有當事人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