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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信不過

  快速整好東西,開回幾公裏外的加油站,向東返回70號公路,然後往西南方進入49號公路,再換89號公路。


  著並不是原路返回,抵達特拉基後轉80號州際公路,穿越太浩國家森林公園,當夜就飆到了薩克拉門托。


  沒進主城區,在城市西北部距離中心區20來公裏的柑橘高地就離開州際公路,就近找了家汽車旅館住下。


  這老美的地盤,一般城市也就中心區域有好酒店,郊區就湊合吧,能洗熱水澡就行。。


  找人,那是明天的事。


  休息前,同堂弟討論了一下。


  “要不是這地方名字奇怪,不然我都記不住。明天找教堂,這片區域應該有好幾家,但叫那個什麽會的估計就是一家,印象裏說那家夥的前妻和三個女兒一直住在那邊上……

  得花點心思找了.……

  就算找到教堂也不知道是哪一戶,估計那一圈十來戶總有。


  還得靠運氣,那家夥今年35歲上下,但我不知道他什麽時候結婚、離婚,有沒有搬到這。”


  “你說他今年就會暫時停手,五、六年後最後一次犯案,前兩年開始犯案地點從這轉到舊金山地區,兩個月前轉洛杉磯。


  那現在十有**已經結婚,而且結婚時間不長,不方便在家附近作案。


  今年之後暫停作案,可能是家庭感召?”


  聽了堂弟的話,覺得有道理。


  永強很聰明的。


  就算是個變態連環殺手,如果有了家庭的羈絆,都有可能暫時收手,然後借此徹底隱藏起來。


  堂弟又道:“完整的家庭會是犯罪分子很好的掩護,加上其前警察的身份,很容易躲過排查。


  對了二哥,那明天我們就去守株待兔?“


  這時相偉榮想到點其它事,一小會後才說:“先確定是哪家、有沒有人,拍些照片郵給警察和媒體。


  媒體要多幾家,沒多少底線,隻看重熱點、關注度的最好,用能淹死人的輿論人海戰術。”


  永強一聽,疑惑道:“這行不行?”


  笑了起來,“編故事唄,寫得精彩些,那幫子美帝無良媒體就會像蒼蠅一樣圍上去,他們才不會管是真是假。”


  “這辦法有點缺德。”


  “還行吧,對付變態殺手,又要把咱自己完全摘出去,多管閑事到這一步就不錯了!”


  剛才想到一件事,所以沒第一時間回答堂弟的話。


  記得是90年代初,金陵一所大學內發生起惡性強bao殺人案,當年技術條件有限,沒能短時間破案。


  當地公安部門一直沒有放棄,一直在追查真凶——28年之後,終於抓住了凶手,並將其繩之以法!

  死刑!


  那起案件中,凶手當初的住所距離案發學校並不遠,但其剛剛結婚不久,又和父母、妻子、弟弟住一起,大規模排查時並沒有被列為重點對象。


  剛結婚、和父母家人住一起,這就是非常好的一個掩護色!


  而這邊這個,打過越戰,當過警察,這會美國的司法機構在調查時,壓根不會把這麽個身份背景的家夥當重點懷疑對象。


  如今還沒實用的dna技術,而那個瘋子作案幾十上百起,卻連一枚指紋都沒留下,也沒讓任何受害者看到他的臉!


  人家以前就是抓賊的,反偵察絕對專業!

  正規方式不行,那隻能靠非常規手段,不管成不成,至少能把對方搞得雞飛狗跳,成為聚光燈下的人物。


  一旦成為焦點,再想靠著掩護色玩低調就不可能了。


  第二天一早,兩人不用瞎轉,去一家速食店吃早餐時,小費略微多給了點,問服務員附近哪有那家教會的教堂。


  果然,附近就一家,在兩個街區之外,很好找。


  但沒立刻過去,而是跑十公裏之外又租了兩輛車,這才各自開到教堂附近兜圈子,發現符合“當年”宣傳所說的地理概念的,就七座獨立住宅。


  兩輛車子停的遠遠成對角,先各自去走了兩趟,之後就是等著唄。


  一等就是差不多兩天,每天起早貪黑,還是搞不明白是哪家!

  16號天還沒亮又來,還換了車,這次兩人一台車,因為相偉榮懶得在這麽傻等下去。


  看了看表,人快來了。


  這會早,絕大部分人還沒起床,一會之後過來個騎自行車、三角檔上和後頭書包架上都有郵包袋子的年輕人。


  看他一家家送報紙,送過街角後,車子才跟上去。


  不急不緩,等他送到個小巷子時,兩人下車——那是個死胡同,送報紙這位昨天就是自行車停在路口,然後拿著幾份報紙走著進去再出來。


  果然,一分鍾不到,小夥子就出來了。


  天毛毛亮,巷子口還沒路燈。


  是個亞裔,一看兩個戴著著墨鏡的西裝和夾克男擋住了自己去路,有點擔心。


  這兩人似乎也是亞裔,在現在這情況下這可不是什麽好事!

  這位硬著頭皮道:“兩位先生,有什麽可以的幫忙的?”


  英語不怎麽流利,但能聽得懂。


  “亞洲留學生?”相偉榮問道。


  “印尼的。”


  “華人?”


  “嗯。”


  “這是要你幫個小忙。”一旁的永強插話道,順便敞開西裝一側,從裏頭掏了幾張美鈔,順便讓眼前的小夥子看清楚槍套內那柄大塊頭m1911a1。


  天色昏暗,深色西裝,淺色大手槍反而顯眼。


  全程英語,沒套近乎。


  “問你件事,剛才那家教堂附近,哪家住著個叫約瑟夫的白人。


  身高大約5英尺10英寸,就是178厘米左右,35歲上下,淺色頭發。


  還有,他叫什麽全名?

  不要試圖騙我們,從報紙分發站查你很容易,不會希望給自己添麻煩吧?”


  當說到“要他幫個小忙”時,這位留學生就低下了頭,這可是從其他人那聽來的自保訣竅。


  早起送報,稀奇古怪事遇到得多。


  碰到危險,別盯著對方的臉看,那會讓對方造成種“你想記住我的臉”的感覺。


  記住別人長相?


  在美帝,這麽幹很多時候不是好事!

  思想鬥陣一下,小夥子道:“教堂大門右邊第二家,那家人姓迪安傑洛,男的看著三、四十歲,叫約瑟夫。


  淺金色頭發,身高也和你們說的差不多,其他幾家人沒差不多的。”


  “很好,今天什麽事都沒發生過,明白?”


  “嗯嗯!”連連點頭。


  把錢遞給人家,沒接。


  “怎麽,收了錢怕成同夥,不擔心我們會想你小子過會就去報警,或者幹脆去找那個迪安傑洛?”


  小夥子一把接過錢,往衣兜裏一塞,道:“不會,我們什麽都不知道,什麽也沒發生!”


  “很好,記住你說的話。”相偉榮轉身走了兩步,突然轉身,道:“其實你去告訴警察也沒事,真的。”


  看著小夥子傻愣愣站在那,兩人這才開車離開。


  牌照不是租來的那個,廢車場那順來的。


  這邊小夥子掏出口袋裏的錢一看,300美元!

  能花銷很多天的,深呼吸幾下,繼續騎車送報紙。


  “明天就辭工,不來了,去洗盤子也比這後半夜開始送報紙安全!”


  這頭兩人路過那個死變態的家門口,永強問:“等著?”


  “不,去太浩湖住上兩天休休閑,到時候再回來,我信不過那個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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