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悔婚
這一邊,布置完善的婚禮卻成了一個沒有嘉賓,沒有新人的空殼。
淩弘一大早親自帶上了淩辛恒去了瞿家,手上備了不少賠償禮。
原本還在大廳吃著早點的瞿謙一看到親家公,高興的放下了筷子,快步走上去迎接淩弘,他是怎麽看這個女婿怎麽順眼。
“怎麽一大早就過來了?要不要一起過來吃早點?”
淩弘看著熱情的瞿謙,頓時有種心虛的感覺,他抿了抿唇,頓了三秒開口道:
“瞿總,真不好意思,我這兒子從小被他媽媽給寵壞了,昨天晚上突然跟我說他不想結婚了,我在家裏罵也罵了,打也打了,這小子還是鐵了心的不結婚,實在沒有辦法,我也就隻好厚著老臉過來了。”
聽完淩弘的一番話,瞿謙原本和善的臉瞬間就變了個樣,皺著眉頭冰冷地看著跟前的兩人。
“怎麽,淩總的意思是想悔婚嗎?”
如今的場麵淩弘早已預料,雖然心懷愧疚,但他畢竟是靈石集團的總裁,即使是道歉,依舊有著不向任何人低頭的強盛。
“是的,瞿總,辛恒說他喜歡的一直都是瞿萌,所以婚禮可以照舊,但是我們希望結婚對象是瞿萌。”
淩辛恒站在一旁,看著父親的背影有種回到小時候的感覺,還是那麽高大,一直站在他身前保護著他。
他很慶幸,自己能有這樣理解他的父親。
瞿謙臉色陰沉,本就因為花月季的去世而對瞿萌厭惡不少,而今自己所看好的女婿竟然也因為瞿萌而和自己女兒悔婚,說到底,她也不過是曾經和花月季一起領養的女兒罷了,和自己沒有絲毫的血緣關係。
真是個掃把星!
瞿謙恨恨地咬著牙,如果當初沒有領養瞿萌就不會有這麽多事情,自己心愛的女人也就不會離自己而去了。
“下午五點的婚禮已經邀請了所有商業界巨頭,甚至z市幾家知名媒體都會過來,淩總說不結婚就不結婚嗎?自己兒子鬧小孩子脾氣怎麽淩總也跟著一起胡鬧了?通告和邀請函上寫的是你的兒子淩辛恒和我的女兒瞿司芷結婚,突然換成了瞿萌讓我們司芷怎麽辦?難道是我們司芷配不上你兒子嗎?!”
瞿謙咄咄逼人,並不退讓。
與此同時,瞿司芷也從臥室出來了,聽到父親的言論頓時臉色一變,不可思議地看著淩辛恒,她萬萬沒有想到自己昨晚才把照片交給他,而今天他居然真的敢來悔婚!
淩辛恒,沒想到你就這麽不想和我結婚!
淩辛恒看到瞿司芷充滿恨意的眼神,心中坦蕩,如若不是她用影響瞿萌名譽的照片威脅自己,自己又怎麽會同意這場婚事?
“淩辛恒,你不覺得你這麽做很自私嗎?”
瞿司芷惡狠狠地瞪著淩辛恒,心中又恨又痛。
這麽好的男人,為什麽偏偏隻愛瞿萌那個女人,為什麽不愛自己?
下午五點就要結婚了,為什麽他寧願得罪所有人都不和自己結婚……
瞿司芷心中含痛,淚水不由彌漫眼眶。
看著女兒難過的樣子,瞿謙心中亦不是滋味,對淩辛恒的怒意也就更加濃烈,敵意彰顯。
“淩辛恒,我不知道你到底是怎麽想的,但是你這樣傷害我的女兒我是不會輕易放過你的!”
此言一出,淩弘也不甘示弱,原本他是打算過來好言致歉的,然而瞿謙卻如此咄咄逼人,讓他也沒有了好脾氣。
“他爸還在這裏,瞿總這麽說是不是有點不太好?畢竟這是年輕人的事情,咱們長輩的也不用伸這麽長的手,辛恒說不想娶,那我們隻好抱歉了。”
淩弘淡淡說道,言語中雖然有致歉的意思,可是態度卻十分強硬。
這瞿謙真當他淩弘好欺負嗎?
居然敢當著自己麵叫囂不會放過淩辛恒!
“淩辛恒,你自己想清楚,下午賓客可不是平常人,況且還有知名媒體,如果我們今天不結婚,對誰都不好。”
“恐怕,是對你不好吧。”
淩辛恒冷冷說道,沒有絲毫愧疚之意,他的心中隻有深深的厭惡。
如果不是瞿司芷,自己也不會傷害到小萌,也就不用忍受這麽久沒有她的煎熬。
“嗬,恐怕現在就算是你想娶瞿萌都不可能了,你知道她現在跟誰在一起嗎?L.Q集團總裁,龍哲瀚!”
瞿司芷蒼涼地笑著,就算她得不到這個男人,她也不會眼睜睜看著他和自己最厭惡的女兒在一起,而現在,瞿萌和龍哲瀚勾搭在一起,縱使淩辛恒再怎麽折騰也是無濟於事,他若還不放手,麵對的可是Z市商業界的帝王,以卵擊石,勝敗分明。
你不要我,也得不到瞿萌!
淩辛恒看著瞿司芷的眼眸,嘴角揚起一個好看的弧度。
“小萌和我說了,是龍哲瀚纏著她,她會和龍哲瀚說清楚,以後我們也會一直幸福地走下去。”
說話的淩辛恒臉上洋溢著幸福,生生刺痛了站在對立麵的瞿司芷。
瞿司芷雙全緊握,暗自咬牙。
這個男人,就像風箏一樣。
瞿謙看著女兒失落的神情,心中自然心疼,可是對方說不結婚就不結婚,就算是自己也確實無能為力,畢竟靈石集團也不是一個普通的集團,實力和自己相差無幾,如今這麽一鬧,兩家集團從今以後便隻能處於對立位置了。
“請你們走。”
瞿謙下了逐客令,大手一揮,怒目瞋視著這一對父子。
淩弘亦是沒了好臉色,抿著唇冷著臉,這一回,算是和瞿家杠上了。
淩辛恒淡淡瞥了眼落淚的瞿司芷,冷笑掛於唇邊。
真是個虛偽的女人。
“瞿伯,瞿司芷做了什麽事情,她自己心中有數。”
淩辛恒的確燒了瞿司芷汙蔑瞿萌威脅他的證據,畢竟那種照片被人看見總歸是不好的,但是自己和瞿司芷的通話錄音卻是在手機裏,為的就是這一刻。
他要把瞿司芷對瞿萌所有的陰險一點一點的還給她。
這是她,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