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夢婷的身世
助理看了一下時間,猶豫道,“現在已經很晚了,估計公寓已經門禁了,你估計出不去了。”
“沒事,我跟冷輕說一下,跟她說說。”說著,夢婷就給冷輕發了信息。
看到夢婷的消息以後,冷輕沒有說什麽,隻是讓門房給她放行了,她懶得跟夢婷多說什麽。
回到家以後,夢婷一臉欣喜地坐在沙發上,夢母卻一臉憂愁,“怎麽了,媽,難道我好不容易回家一次,你不高興嗎?”
“唉,你回家我當然高興了,隻是這二房前兩天生了一個男孩,我之前一直覺得她懷的是個女孩,就放鬆了警惕,根本沒想什麽,結果生了一個男孩。”夢母歎氣道。她壓根沒有想到二房還留了這麽一手。
聽了這件事情以後,夢婷安慰道,“媽,沒事的,你不用擔心,就算是個兒子,他也才出生,以後怎麽樣還不知道呢。”
“現在夢家還沒有定下來繼承人,二房突然生了一個兒子,我害怕夢家遲早會變成他們二房的。”夢母擔憂地說著。
“媽,沒事,你還有我呢,有我在,夢家就絕對不會落到二房的手裏麵。”夢婷百般安慰著夢家。
夢母緊緊地拉住自己的女兒的手臂,“夢婷啊,你可一定要爭氣,一定要抓住了慕司塵,隻有你得到慕家兒媳的身份,夢家才是我們的。”
夢婷點頭,她知道,夢家絕對不能落到二房的手裏麵。
“對了媽,你認不認識張導啊。”夢婷仿佛不經意間問道,“我一直很喜歡張導的作品,希望有時間能跟他合作,這次聽說他又要拍新戲了,我想去選角。”
夢母知道夢婷在外一直受委屈,不僅處處被林風晚壓一頭,還不受冷輕待見。
她的女兒,應該是最優秀最閃耀的才對!
她一直很愧疚沒能幫到夢婷什麽,這次夢婷隻是委婉地表達了一下,她立刻明白了夢婷的意思。
“雖然我不認識,但是你叔叔應該認識,我到時候問問他,讓他托關係也得幫你拿到一個角色,你怎麽能去選角呢?應該直接把你定為女主角才是呀。”夢母說道,“那個冷輕也不知道怎麽搞的,想嫁給你叔叔還不討好著點你,這以後可是一家人呢。”
“媽……以冷輕的家世、為人,根本就不配嫁給叔叔,叔叔怎麽會喜歡上一個二婚的女人呢……女人最重要的不就是貞潔嘛。”夢婷抱怨道。
“你說的也是……不過這事是你叔叔跟冷輕之間的,我們管不了,當下我還是先讓你叔叔搞定你選角的事情吧。”夢母說著,拿出手機發了一條短信給夢叔叔。
發完之後,又對夢婷叮囑道:“下次再見到你叔叔,可千萬別說冷輕的不好了,她留著還有用處。”
的確留著還有用處,所以先不用管她。
“放心,媽,我明白的。”夢婷乖巧地點頭。
“對了,我有個東西要給你。”夢母像是突然想起什麽似的,急匆匆上了樓,下來之後,她捧著一個白色的盒子,遞給夢婷,朝她點了點下巴,“打開看看。”
夢婷打開,發現是一隻手鐲,而且她是識貨的,知道這隻手鐲做工很精美,定是不俗之物,她受寵若驚:“媽……這怎麽好意思……”
“別這麽客氣,這是你的生日禮物,你身上沒一件貴重首飾,這是媽去拍賣會專門為你尋的。”夢母慈祥地笑道。
夢婷聽著這話,覺得很感動,她身上確實沒一件貴重首飾,她的首飾都是她代言的產品,為了宣傳所以一直戴著。
不僅是這個原因,更因為……
“媽……很感謝你這幾年一直都把我當親生女兒看待。”在這個世上,對夢婷最好的就是夢母了,“當年的我跟親生父母走丟,是你把我帶回了夢家,還給了我這麽好的生活,媽,我真的要謝謝你。”
夢母卻臉色微變,無奈道:“那麽早之前的事情,還提它做什麽,既然我把你帶了回來,我就會把你當親生女兒看待。”
沒錯,夢婷其實不是夢母的親生女兒,而是抱養的。
提起這件事,夢母的臉上也滿是懷念之色:“當年我的親生女兒不幸墜崖,當時你父親是準備接女兒回到夢家的,但親生女兒枉死,我不知道該怎麽辦,幸好這個時候你出現了。”
夢母的神色很溫柔,她握住夢婷的手,“當年第一眼看見你,我就覺得這孩子很合我眼緣,其實不是你要感謝我,是我要感謝你,你幫了我,沒有你的話,我真不知道該怎麽辦。”
上天帶走了她的親生女兒,卻還給了她這麽優秀的人一個夢婷。
夢婷來到夢家,並沒有因為這裏富裕悠閑的生活而變得慵懶,尖酸,刻薄,而是積極努力,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樣子,還去外國參加了女團,這正是夢母想要看到的樣子。
這件事是她們兩人之間的秘密,除了對方之外,不能跟任何人提起。
“那我先回房間了。”夢婷說道,“如果叔叔那邊有消息了,就告訴我。”
夢母點點頭,擦去眼角的淚。
樓梯口上,夢婷看著夢母一臉動容的神色,表情複雜。
其實她隱瞞了一些細節,她騙了夢母,夢母不知道的是,當初她見到夢母和夢家親生女兒之後,很羨慕夢母的穿著和氣質,覺得她一定是個貴婦,見夢母的親生女兒穿著華麗可愛,心生嫉妒,才出了此計。
她家裏又太窮,雖然是原生家庭,親生父母,但她卻對父母沒有一點感情,所以她才設計跟父母走丟。
接下來,她嘴上說著一起玩,把夢母的親生女兒約了出來,再把她推下一個高坡,待她慘死後,她也不急,慢慢等夢母發現這件事。
等夢母發現親生女兒死了,悲痛欲絕且又無力回天的時候,她再到夢母麵前裝可憐。
在絕望的時候突然出現一個漂亮的孩子,跟自己的孩子年齡相仿,且這孩子走丟了,自己又恰好死了女兒,這不是緣分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