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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我在八零喜當媽9

  婆媳兩一起往家裏走,村長忽然從後麵追了過來。


  “王春香。”


  方夢月跟李香娟回頭,見到是村長,便站在原地等他。


  “王春香,振華媳婦,振華他在鎮上喝酒鬧事,被帶到派出所去了,你們快點去鎮上吧。”


  “村長,你沒有聽錯吧,我家振華那麽乖,怎麽會喝酒鬧事?”


  方夢月下意識的不敢相信。


  “我沒有聽錯,你們快去鎮上看看是什麽情況。”


  “媽,我先回家一趟。”


  李香娟當機立斷回家拿錢。


  “好,我在村口等你。”


  方夢月叫上村長趕緊帶她去村口,順便問了問村裏有沒有三輪車,可以送她去,她可以給錢。


  村長說有是有,不過就是不好借。


  “村長,你看我跟我兒媳婦兩個弱女子,等我們徒步去到鎮上的時候,估計天都黑了,您是村長德高望重,您就幫幫忙吧,俗話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您這可是功德一件,將來必定有福報。”


  方夢月笑著恭維村長。


  “哎,好吧,我幫你去說說,不過畢竟三輪車是他自己家裏的東西,借不借東西要看他心情。”


  “謝謝村長,村長出馬,一定能行。”


  方夢月跟著村長來到了村子裏的王大富家裏,王大富算是村子裏比較有錢的人了,在這個年代,能買的起一輛小三輪的人,可以稱的上是村子裏的土豪一霸了。


  方夢月看到王大富大約三十歲左右,比她年齡要小,於是親切的喊他“富豪弟”。


  村長幫忙說了好話,方夢月也拍了馬屁,但是王大富說什麽也不肯借。


  好話說盡,王大富仍然拒絕,方夢月隻好跟村長離開。


  “媽,你在這裏幹什麽?”


  李香娟拿了錢回來,聽到村民說村長帶著她婆婆來了王大富家裏,於是她也跟了過來。


  “我是想租王大富家裏的三輪車帶我們去鎮上,可是他不願意出租。”


  從村子裏走到鎮上,不停歇的都要走兩個小時。


  現在什麽情況都沒有弄清楚,村長也隻是從電話裏聽到派出所打來的電話說王振華打架被抓了,但是王振華有沒有受傷,因為什麽事情打架也沒有說,這不免讓人擔心。


  這個時候,方夢月才會覺得,交通不發達真的是很傷腦筋。


  王大富突然間改口。


  “唉,算了,就當我做了件好事吧,我帶你們去鎮上。”


  王大富為了自己的這輛小三輪還專門在院子一腳搭建了一個帳篷,為這輛小三輪遮風擋雨。


  此時,王大富把車子推到了院子外麵。


  “大富哥,謝謝你。”


  李香娟麵上一喜,先坐到了三路車上,接著拉方夢月上來。


  方夢月上來後,跟李香娟各坐一邊,這樣才能平衡,不至於翻車。


  “先說好,給你兩塊錢拉這一趟。”


  李香娟一聽到居然要兩塊錢,瞬間喊道:“媽。”


  太多了,兩塊錢真的


  太多了。


  “王大媽,不用客氣,就當我是做好事,免費帶你們到鎮上。”


  王大富也吃驚不少,不過兩塊錢雖然多,但是他更想在李香娟麵前留一個好印象。


  王大富是什麽心思,方夢月一看就知道,所以才不惜花費兩塊錢打斷他的心思。


  如果這一次坐車不給錢,就算是欠了他一個人情,到時候王大富就會拿一個人情要求李香娟報恩。


  人情債,那就是債啊!比什麽債都要難以償還,往往重如泰山,能將人活活壓倒。


  所以欠別人什麽都好,但唯獨不能欠別人的人情。


  到了鎮上的派出所後,方夢月自己拿出了兩塊錢給王大富。


  王大富一開始還不肯收,直到方夢月說:“是我給你你不收的,到時候別給我說些有的沒的,我可不欠你什麽。”


  方夢月這一番話,終於令王大富收下了車費。


  王大富還說要等他們一起回到村子裏,方夢月直接拉著李香娟走進派出所。


  “不用了,或許我們會在鎮上住一晚上,你自己先回去。”


  “媽,我把兩塊錢還給你吧,怎麽能讓你來出錢。”


  李香娟說著就要掏錢還給方夢月。


  “我們是一家人,還分什麽你的我的,我們現在齊心協力把振華從派出所弄出來要緊。”


  說到振華,李香娟才沒有堅持將錢還給方夢月。


  兩人走到派出所一問情況,才知道原來是王振華被工廠解雇了,在外麵多喝了幾杯酒,越想越氣,又正好看到從廠裏下班在外麵請客吃飯的組長,兩人一番理論到最後雙方都下了手。


  不過好在兩人隻是鼻青眼腫,並沒有誰被打到住院。


  但是這件事也嚴重影響了鎮上的安寧,於是派出所把兩人都抓了進來。


  方夢月跟李香娟去看望關在派出所裏麵的王振華時,隻見他垂頭喪氣的坐在角落裏。


  “振華。”


  李香娟抓站鐵欄,擔心的叫王振華。


  王振華抬起頭,看到自己媳婦跟自己的媽都來了。


  王振華身子一顫,倏地雙膝下跪。


  “媽,媳婦,我對不起你們。”


  “知道錯了就好,我們這就帶你回去。”


  方夢月什麽話也沒說,就算要教育兒子,也不是當著這麽多人的麵,在大庭廣眾之下。


  況且方夢月也知道,王振華平時老實本分,如果不是失去了工作,又看到組長在請客吃飯,心中也不會憤憤的找組長理論。


  在這個年代,都是國營企業,能在國營工廠上班是人人都羨慕的工作,這就是這個年代的“鐵飯碗”。


  這不是二十一世紀,沒有了工作,隨便就能找到工作,在這個年代,想要找到工廠上班,是很困難的。


  當初王振華也是費了很大的勁,再加上自己爭氣,才能進的了這個工廠上班。


  王振華每個月拿幾百的工資,讓村子裏的人都好羨慕,這麽爭氣的兒子,一度讓王春香驕傲,逢人就誇兒子爭氣。


  王振華失去了工作,也不敢回家,生怕媳婦跟媽對他失望,便隻有借酒消愁。


  李香娟交了一些錢給派出所,王振華又對派出所保證以後不會再犯這種事,派出所才放王振華回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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