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3章 人性的冷酷
姚鞏是“畏罪自絕”,他死於司馬權、沈炯明等些罪徒的前頭,“後來居上”地開啟了由晏遲主導的這一場血腥清算的序幕,因楊氏的供認,一應知悉姚鞏奸殺繼母的人證都被送至了刑部,又因姚鞏還自認了叛敵謀逆的同謀大罪,作為司馬權等的從犯,刑部官員並無權主審姚鞏一案,而他認罪之後“自刎”之前,還將他如何偽造公賬侵吞國財瞞天過海的行為一筆筆書寫清楚,又交出了本薄以供勘較,龔佑及葛宏這才察覺度支司的管序竟存在如此讓人瞠目的漏洞,這兩位中樞重臣就先不懷疑姚鞏是蒙冤抱屈為人所栽汙滅口,更不要說司馬儀也心灰意冷放棄了抵賴,承認了要脅姚鞏以權謀私的罪行。
姚鞏的罪鑿確實,那麽他寫的認罪書,樁樁件件當然都是確實了。
姚鞏供認司馬權黨徒之中仍有附逆叛敵的從犯,羿青所率衛部中亦存居心不死的罪徒,隻他卻並沒有指名道姓的將這些隱匿在暗處的共犯確認,非他不願如實供認,而稱他並不知詳實,這也不會引起眾朝臣的質疑。
司馬儀既然是用威脅逼迫這樣的手段才令得姚鞏利用他的“才能”挪吞度支司的財物,可見並不將姚鞏當為心腹,縱然因為抓住了姚鞏的把柄後,為令其佐助沈炯明等謗害湘王,不得已才泄露了一些計劃,使姚鞏猜到了暫時漏網的黨孽還會作亂,可姚鞏的確可能不知詳實,更不要說司馬權、司馬儀落網之後,連他們都不再能發號施令,指使黨孽接下來的行動,這些黨孽便更難一一察獲落網了。
而隨著刑期將近,司馬權等罪徒在明知供認出黨孽也難以得到寬敕的前提下,哪怕隻是為了苟延殘喘,當然也會選擇閉嘴緘默——他們定然以為湘王未將黨孽一網打盡徹底杜絕隱患前,當會延後行刑。
審是審不出什麽了,晏遲又哪會讓司馬權等在囚獄裏拖延時日?
行刑當日,臨安城萬千百姓擁圍刑場,親眼目睹了司馬權等人命喪鍘刀。
又自然會因這一件事案,哄然議論一段。
可百姓們的生活畢竟是遠離權場的,當北風一日漸更一日森涼,先是家裏的老人與稚兒必需得靠冬衣禦寒了,一年又將過去,市坊間的議論,就開始轉為“今冬的柴炭每擔耗錢幾何”“哪家的襖絮更便價”“熏臘得準備了,要不今年咱們兩家再合買半頭豬”……
他們不再關心那些顫顫兢兢的官員,又有哪幾家門第突然就富貴不再,刑場上的鍘刀會落在誰的脖子上,便是還有去看熱鬧的,多半也鬧不清被處刑的人犯了哪些罪行。
有人亡,則有人興,有獲罪的官員就有升遷的臣公,廟堂之上的血雨腥風波及不到市井田陌。
晏遲一直有條不紊的,一樁樁察獲“莫須有”名單上的那些人一件件死有餘辜的罪鑿,隻這些人,卻也不大多。
有衛以來,素重文治,律法罪條對於文臣而言大不嚴厲,又那些曾經謗害過東平公的官員,雖多品行不端,自然也不是個個都會去犯十惡不赦之罪,慢說受賄行賄這樣的罪行遠不至於處斬,便是有殺傷人命的——比如沈炯明的一個姻親裘南事,將家中一個良雇“失手”打死了,按現行的律法,也不過是處笞杖之刑罷了,官職是肯定保不住了,除非晏遲下令將其杖死,否則人頭還是安穩的。
晏大王本人並沒有多少法治觀念,但則刑部的官員是聽令於祁誠,如果晏遲讓執刑的吏員下死手,瞞不過祁誠這刑部尚書,關鍵時候,與祁誠起爭執當然是有害無益的。
所以對於裘南事,晏遲暫時未動。
芳期卻走訪了被裘南事失手打死那良雇的家人,她這日回來卻有些悶悶不樂。
“死者當年才十五、六歲,受雇於裘家的小廝,服侍的是裘南事的小兒子,那裘小郎雖是庶出,生母卻很得裘南事寵愛,裘南事自己把裘小郎慣縱得任性不羈,從未約束過裘小郎出門逛玩,仆從們自然不會違逆裘小郎的指令,死者有回跟裘小郎出門,裘小郎便結識了一個民家的小娘子,兩人竟然一見鍾情,私下交換了定情信物,裘小郎先是打算遊說他的生母說服裘南事去提親,那姬妾一問,就道小娘子跟裘小郎並非門當戶對,拒絕了兒子的請求。
裘小郎竟然和那小娘子私奔了,不知去向,裘南事怒不可竭把氣撒在仆從們身上,非要讓仆從們交待出裘小郎的去向,死者並不知情,竟活活被打死了,這哪裏是失手?
可死者的父母,因為事後得了裘南事的賠償,非但不怨裘南事心狠手辣,竟還連稱是自家兒子躥掇得裘小郎違抗父母之命,該領主家的責罰,他們才是理虧的一方,哪敢再生埋怨。”
“王妃是打算利用輿情重處裘南事?”晏遲問。
芳期一臉的鬱氣:“難道行不通?”
“慢說祁誠,恐怕連葛大尹都不會讚同法外施刑。”晏遲很有耐心的解釋:“輿情影響律懲的事雖說並非沒有,可一但形成慣例,那麽能夠掌控輿情的人就將淩駕律法之上,沒人能保證在輿情之爭這場戰役中誰能成為勝者,成為勝者的人究竟是何品性,不可測的因素過多,所以才需要可測的律條法則做為一個相對穩定的框架。”
“但這算什麽律法啊?一個人被活活打死了,他的父母若不為他申告,殺人凶手就能逍遙法外?!”芳期很激動。
晏遲卻仍然冷靜:“這是製定法律的範疇了,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實則這一學說申張的是萬物皆為平等,不存尊卑,所以道家才不能成為帝治王道的綱掣,士人們雖可雜學廣納,但科舉一途還是等遵從儒學,親親尊尊有序,實際上就是尊卑貴賤有別。
衛太祖,嚴禁買良為奴,從律法上保證良籍因為遭逢生計困境淪為賤籍這一政措,實則已經極其仁道了,雖則主人毆殺良雇依律刑責更輕,這和普通情況的故殺、誤殺等均有差異,可畢竟,一但觸律,且被證實罪鑿,官職必定不保,並不是太多人會因為與一介雇傭過不去,就拿自己的仕途為賭注,裘南事,隻是一個例外。”
晏遲也想到芳期仍然會意難平,他根本不用去打量芳期的神色了,繼續道:“就算律法不公,欲從根本上糾正,也不能因為某人某案掀生的輿情,必須更定律條,即為變法。王妃,你可知變法有多不易?主持變法的臣公,所修訂的新法萬一有所紕漏,那臣公就會以身殉法,且新法未必是對世情必生真正有利。
君主往往承擔的壓力更重於臣公,因為才學的不如,見識的不及,君主往往就會多疑,再是寬仁,不至於因疑而殺臣屬,但多數都會因為心生搖擺而舉棋不定。龍椅之下的廟堂,從來都是一方戰場,君主曖昧,底下的臣公就會刀戈相向,他們會逼得君主取舍,不管誰輸誰贏,變法多半都會半途而廢了。”
所以變法,還真是比篡位更加困難的事。
芳期眼角都發痛了:“我就是生氣,別的人也就罷了,為何死者的父母竟然還能這般的……”
“貧窮之人,往往最可恨。”晏遲走過來,他擋住了窗紙,因為芳期一直看著窗紙的方向,晏遲不想讓她再回避真實的世情和人性:“一個生活富足的人,他更有餘地。而越是貧困的人,為了一粥一飯,甚至都可以殺人越貨!有的人為了活下去,賣兒鬻女,甚至殺妻滅子,做這些事的人,大多不會是仍處於優渥的人。
死者的父母他們生活於困苦,生兒育女於他們而言,無非就是防老而已,兒子惹了禍,被人毆殺,一文錢不得賠償他們當然是不甘的,憤怒的,可如果有人賠付足夠了養老錢,他們就想,目的達到了,就是這麽簡單。”
芳期呆怔了。
“布衣百姓並非全是良善,他們其中的一部分,也比禽獸更殘忍,隻不過以他們的能耐,至多就是禍害子女,禍害不了更多人,這樣看來,傷害性才不那麽大而已。王妃,任何一個時世,都無法實現均富,總是會有尊卑,也總是會有不公的,所以真的不用對人性期望過高,尤其是那些,與王妃與我們並無瓜葛的人。”
他會讓裘南事人頭落地,但並不是為了那個被裘南事毆殺的良雇申張正義。
晏遲很想再冷酷一些,最終,他挑了挑眉,吞下了一些話,說另一件事。
“張氏及子女已經回到了思州。”
芳期的兩排睫毛忽然抬起。
“這件事我是讓辛遙之操辦的,辛遙之自己沒往思州,讓辛九護送,張馳直到現在才篤定他是真看走了眼,因為親耳聽聞他的女兒說了始末,張氏既然回到了本家,不管今後嫁不嫁人,總歸在本家是不會再尋死讓她的父母及家人抱憾自責了,而張弛固然會提防我這個總是言而無信的人,對辛遙之卻是隻記恩情的。”
這是一件好事。
“有張撫使鎮守思州,大理國總不足為患了吧?”芳期問。
晏遲本來想點頭,但並沒有點頭。
大理國不足為患,一直不足為患,不是因為張弛鎮守思州,而是因為遼國根本不可能派兵穿越西夏領域直抵大衛的西陲,沒有援兵,大理國哪會成為衛國的威脅?他之所以願意把張氏母子送歸思州,且讓張弛與辛遙之奠定聯係,無非是,因為芳期。
你在意的人,我總是會予以關照的。
這些人中甚至包括了蟬音。
但晏遲卻不想告訴芳期。
如果你不能感受我的情意,我就算不想放走你,也希望你的負擔比我少。
恨比愛輕鬆。
我是這樣認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