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平淡的生活
陳初陽看著她,等她數落夠了才開口說:“頌謠姐覺得他僅僅的對不起我嗎?其實我有沒有父親無所謂,這些年早就不關心這些了。”
“那你還說那話。”
“那話是為我媽說的,我媽不怪他,但我過不去,她一個二十一歲的女孩子,沒結婚生子,家裏人不管她,她一個人把我養大,才三十八歲就去世了,為什麽?”
樂頌謠沉默了,自從她知道了陳初陽的存在,就看過那些調查的資料,自然清楚他母子兩的情況。
陳初陽的母親林韻,舞蹈學院還沒畢業,就懷孕生子,失去了繼續上大學的機會,也失去了好工作的機會。
那個年代是計劃經濟還沒完全改革完的時代,大學生是不允許結婚的,畢業後是分配製的工作,你沒畢業就沒安排,隻能去工廠做工人。
而一個學舞蹈的女孩,未婚先孕去工廠打工是怎麽狀況,不說累,就是閑言碎語的口水,都能淹死你。
林韻的父母受不了這些,斷絕了父女關係,陳初陽有外公外婆,還有舅舅小姨,可他從小就沒得到過這些人的承認。
林韻與其說是貧窮勞累病死的,不如說是抑鬱死的,陳初陽很愛母親,自然對陳林恨之入骨。
沉默了良久,樂頌謠幽幽的說:“他後悔了,真的。”
陳初陽看一眼她,知道她說的是誰,平靜的回答道:“後悔有用嗎,如果有用,那殺人犯就不用槍斃了。”
樂頌謠慢慢的坐下,無力的說:“小陽,他是你父親,就算你不承認,也是你父親。”
“我知道,我也不否認他是我血緣上的父親,但僅僅是血緣罷了,我的親人隻有兩個,我媽跟花雨姐。”
樂頌謠沉默了,她知道淩花雨的存在,這不是秘密,可此時不是關注這的時候,她隻是心疼的望著陳初陽無法回答。
相顧無言,明白勸不了對方,她隻好回去,臨走前回頭問了一句:“小陽還認我是姐姐嗎?”
陳初陽沉默了一下,點點頭說:“你是好女孩,你要是願意當我姐我認。”
“好,你是我弟弟,上一輩的事我不管了,你是我弟弟是咱們的事。”
樂頌謠走了,陳初陽雖說有些失落,但很快就調整好心態,第二天就上街去找工作。
淩花雨的話他可不敢忘,本來是答應去申海市的,但男人的自尊心,讓他不想依賴對方,總要混出點樣子來才行,不然那配得上喜歡人家啊。
很快就被他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位於東杭市南郊的一家辦公家具廠,需要一個采購員,工作不累,工資不高但也不低。
不僅夠他生活,還有富餘補充營養。
一千八的工資在屬於不上不下的哪一類,東杭市是經濟發達地區,要
是在內地,幾百塊錢的工資多了去。
也是這工作有些特殊,采購員的外快空間太大了,私企的老板為了讓采購員不要亂伸手,多會給高點工資,算是另類的高薪養廉吧。
工廠不大,也就十幾個工人,老板自己身兼跑業務,財務是老板的妹妹,采購是他,其他的全是工人了。
這年頭做這一塊業務的采購還很輕鬆,因為經濟大潮剛剛開始沒多少年,辦公家具最發達的是粵省。
但采購原材料不用去那裏,大宗的采購電話聯係,粵省的廠家每年都會寄圖冊給各地的廠家。
采購員按照自己工廠生產需要,挑選相似度最大的材料,打電話給對方就行,貨到付款,不用擔心對方收錢不寄貨。
零散的材料本地就有,都是一些大批發商開的,蹬著三輪車自己去挑就是。
這一行的學問就是,采購員要懂得挑選,不僅是質量問題,許多客戶的訂單,不一定能找到相同的材料,所以就要找相似的。
第一天上班,他跟著要辭職的老采購員跑,認識一下周邊的批發店老板。
再跟著去廠房跟木工師傅交流一番,什麽樣的材料能替代,他發現自己記憶力好了好幾倍,兩天時間他就基本掌握了要領。
第三天自己上路,挑了一下材料回來,老采購檢查後高興的拍著他的肩膀說:“行啊小陽,這麽快就上手了,看來我可以回家去了。”
原來,這家夥急著走,老板一時間找不到合適的人接手,正好他來求職,一問高中畢業,行啊,那正好啊。
以前是混日子根本沒去找工作,這回下定決心去找,哪會找不到。
別看他才高中畢業,大舜國還沒到學士碩士滿地走的時候。
剛剛停止大學生包分配沒兩年,擴招的大學生還沒畢業,畢業的大學生幾乎都被搶走了,高中生其實算有文化的了。
要知道,原本的大學升學率,幾乎是二十比一,能考上大學的都是人才,就連自費生都要看成績。
他是沒考上,但起碼已經高中畢業,現在初中小學畢業,出來幹活打工的人不少,他這自然算是有文化的。
“陽哥,晚上有空嗎,咱們去夜市玩吧。”
來這三天了,工廠裏的工人也都認識了,七位女工清一色的二十歲以下,一對姐妹是贛省的,長相甜美,性格爽利很招人喜歡。
陳初陽是本地人,自然成了陪伴逛街的首選人員。
微微一笑,他的性子說不上外向,但也不內向,隻是不會主動罷了,有人叫他玩。一般他都會去的,除非沒空那另說。
“好啊蕊兒,妮子嘴饞了吧,就知道這丫頭想吃串了。”
兩女孩姐姐叫田蕊,十八歲,妹妹田妮小兩歲,陳初陽第
一天來上班,去廠房時田妮就主動打招呼。
這妹子天真單純,毫無心機的樣子,讓大家都很喜歡她。
由於大部分工人都是外來務工的,廠裏包吃包住,故而陳初陽除了早飯在家吃,其他的兩餐也是在這吃。
反正不吃老板也不會算錢給你,能省一餐是一餐,要不是從家裏過來太遠,到了這差不多就要上班了,他連早飯都會在這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