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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五章大劍的過往

  迪妮莎的個子很高,足有一米八,作為一名經常訓練的戰士,無論是小腹還是大腿,都有種充滿力量與活力的緊致感。


  她的皮膚很白,腿也很長,屬於可以玩好幾年的那種。


  如果不是李白開始修行後,個頭還躥了一躥,可能比她還矮了個一兩厘米,站在一塊,別說劍仙的瀟灑氣度了,隻剩下滑稽了。


  不過此刻,倒顯得相得益彰,讓一眾觀眾們狂呼“放開那個姑娘,讓我來。”


  他們的覺得李白純粹是占著茅坑不拉屎,天下單身狗那麽多,像他這種人生贏家,就應該麵對fff團的火焰,永久沉淪在單身狗的怒火之中。


  兩人的耳畔是呼嘯的風聲,她揮舞著劍柄猶如惡龍之首的水晶大劍,舞了個劍花,隨即又和三叉戟大劍一同交叉相疊,背在了身後。


  她坐了下來,輕聲道:“劍不錯,如果放在我的家鄉,至少也是傳說級的神器,就這麽給我,不後悔?我記得,你那個小女朋友也是用大劍的吧?”


  李白笑了笑,沒說什麽。


  其實確實有點心疼,不過迪妮莎這幾天的守護,值得這樣的報酬,他不喜歡欠別人的,他相信,木蘭也會理解他的做法的。


  她攏起雙腿,輕聲道:“我給你講個故事吧——是關於我自己的故事,有興趣聽嗎?”


  “當然。”李白晃了晃手中的酒葫蘆,笑著說了一個她聽不懂的梗,“我有酒,你有故事,相得益彰。”


  “我是組織裏第77期182號戰士,聽起來是不是很像工坊裏貼著標簽生產出來的戰爭兵器?”迪妮莎自嘲道,“其實也沒錯,我們就是兵器。”


  “報廢了之後,連回爐的資格都沒有的兵器。”


  李白皺了皺眉,輕輕拍了拍她的肩膀,沒有說話。


  “組織在我們很小的時候,就將我們帶上了島,具體的記憶已經很淡了,我隻記得,是一名穿黑色鬥篷的女性大劍做的。後來,組織裏的研究員將妖魔也就是你們口中的魔種的血肉注入我們的體內……最初的時候,組織裏的戰士大多選擇男性,像你們曾經遇見過的伊斯力,就是其中之一。”


  “但問題是,男性戰士太容易覺醒了,他們隻需要一點點刺激,就容易化作失控的妖魔,所以,等到組織清理掉了絕大多數的男性大劍後,便是我們女性大劍的時代了。”


  “當年隨我一同注射妖魔血肉的同期訓練生有三百多人,後來真正成為大劍的,隻有三十六個,其餘的,都被淘汰了,我不知道她們的結局,但反正,自那之後,我再也沒見過她們了。”


  “到了現在,同期的戰士就隻剩下我,伊妮莉和拉花娜了——克蕾雅是後來被我帶回來,本來不想讓她成為戰士的,可那孩子,真的很執拗啊。”


  “不過也是,亂世之中,沒有足夠強大的力量的孤兒,是沒有立足之地的。”


  迪妮莎長歎了一口氣:“而成了戰士.……戰士的宿命就是覺醒或死亡,你改變了我的命運,或許對你而言,隻是舉手之勞,但我……真的很感謝你呢。”


  李白皺了皺眉,問道:“你就沒想過,有朝一日,將你們的那個組織,消滅掉?”


  迪妮莎搖了搖頭:“那些離散於戰爭的孤女,就是沒了組織,也注定會迎來更加悲慘的命運,起碼,組織給了我們一個活下去的機會。而且組織雖然明麵上實力並不算太強,但一定有它隱藏的底牌,當初,像伊斯力那樣強大的戰士,在成為覺醒者後,仍舊不敢去找組織的麻煩。”


  “要知道,覺醒者啊,都是一群最擅長趨利避害的家夥。”


  李白點了點頭,重重地灌了一大口烈酒,歎道:“這個故事,聽起來有些沉重啊,我也給你講個故事吧,關於白狐與白龍的故事。”


  他輕輕拍了拍屁股下麵的這頭大蜈蚣。


  “你也聽聽。”
……

  天山南


  黑壓壓的唐騎沉默著前行著,密密麻麻的唐軍步卒列隊前行,行軍隊列裏,沒有交頭接耳,隻有壓抑的沉默,令人窒息。


  郭虔瑾騎在戰馬上,有些擔憂地望向了北方的長城,輕歎道:“但願你們能守住吧。”


  他似乎想到了某個有趣的家夥,輕笑道:“李太白,當初老夫果真沒看錯你。”


  “活下來,為了那些無可替代的人們。”


  “也為了大唐。”


  他撥馬向前奔去,親衛的騎兵頓時一陣煙緊隨他離去。


  這一戰,郭虔瑾和李靖的目的就是一戰定鼎西域,大唐的戰車已經無法支撐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了,這也是李恪之所以要兵行險著的原因所在。


  俗話說,兵馬未動,糧草先行。


  在這個時代,大軍出征,勞師動眾,所需靡費的錢糧遠非常人所能想象的,比如郭虔瑾所率這一萬鐵騎連人帶馬的花銷,足以武裝起數萬精銳的唐軍步卒。


  這裏說的還是裝備精良的唐朝府兵。


  若是換成大食人那種提著一杆削尖的長矛,一麵木盾就得上戰場的步卒,幾十萬都不在話下。


  比如西方的騎士老爺們,個個兒都需要配備兩三名騎士扈從,兩匹用來馱武器鎧甲的挽馬,全套的板甲還有內襯的鎖子甲。


  而一套精致的全身板甲,價值抵得上數十頭耕牛,就算進獻給一些大公爵都是相當體麵的禮物了。這也是之所以,一些中世紀影片裏,大貴族的城堡中,總會擺放幾件全身板甲,作為收藏。


  許多騎士,更是將他的的鎧甲當作傳家之寶,代代傳承給子嗣。


  打仗,就是在燒錢。


  騎兵更是在燒錢。


  如果不是無論是西方的騎士團還是唐朝的府兵,一般都會自備鎧甲與戰馬,任哪個王朝也武裝不起這麽龐大的鐵騎洪流。


  這一點《木蘭辭》中也有體現,“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


  就是府兵在戰前,自備戰馬。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像那些黥麵的刑徒一樣,啥也不帶,那就別怪帶軍的將領分給你一些破銅爛鐵,讓你當普通輕步兵了。


  府兵製度的流氓性.……哦不,優越性,可見一斑。


  但遊牧民族不同。


  遊牧民在遊牧的過程,其實就已經可以算作是行軍,那些背負著長弓與彎刀,弓馬嫻熟,騎術極佳的北夷牧民,放到哪裏,都算得上是精銳輕騎了。


  與打小勝在馬屁股上的遊牧民相比,農耕民族的騎兵唯一的優點就是裝備與紀律性,但要想維持這支騎兵的裝備與紀律性,就需要他們脫產,進行訓練,開銷極大。


  與幾乎毫無成本,任何一個北夷成年男子都可以充當的北夷輕騎相比,唐國就是在燒錢,來換北夷人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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