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 女人的懲罰
孟浪和馬剛說了半天的話,馬剛雖然聽不是太懂,但心裏麵通暢了許多,作為一名死囚犯,在臨死前的一段時期,心裏頭會很焦躁的,而他正因為焦躁不堪,才會絕食,才會要求見孟浪。
“孟律師,我想明白了,失去的東西才是最寶貴的,我殺了人,就該判處死刑,不然,人家受害人也不願意,既然終究要死,不如死的痛痛快快,吃好喝好,再上路,謝謝孟律師你來看我。”馬剛的目光明亮起來,看著孟浪說道。
“好了,把心放平靜,你的人生很短暫,但是如果能讓別人引以為戒,你也為社會作出了貢獻,你回頭告訴你父親,在你臨執行死刑前,讓他過來見你一眼。”孟浪對他說。
馬剛聽了,想了一會兒說道:“我不太想見他。”
“為什麽?”孟浪問。
馬剛道:“如果不是他,我不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如果他來了,我肯定要與他爭吵,我上路心情也不痛快。”
孟浪看他一眼道:“他好歹是你父親,還有什麽解不開的疙瘩?到這個時候,再大的疙瘩也應當解開了,再見上一麵吧,這是你的權利,如果你放棄了,就可惜了。”
馬剛聽了這話,才答應下來。
孟浪離開了看守所,與一名死囚犯對話,他心裏頭也是不平靜的,當一個人明知道自己會死的情況下,他真實的心境什麽樣子的?
這跟病死還不同,如果一個人得了絕症,他的心裏頭跟死囚犯一樣絕望,但是死囚犯卻是健健康康的人,卻是要麵臨死亡的降臨,他心裏頭會怎麽想?
馬剛或許給他提供了答案,但是他真正的心境,別人是感受不到的,得了絕症的人在臨死的時候會處於昏迷不覺狀態,而死囚犯在臨死之前腦袋卻是十分清醒的。
以前是槍決,當冰冷的槍口對著他們腦袋的時候,他們心裏頭會想什麽?現在槍決已經很少見了,基本上都是注射死刑,注射前會先打麻醉讓人失去知覺,然後再注入毒素十幾秒內就死亡了。
雖然注射死刑比槍決人道了許多,但是當他們被抬上注射死刑的台架上時,他們的心情豈不是與冰冷的槍口頂在他們腦後時一樣的感覺?
過了沒多久,孟浪就聽說最高法的命令下來了,馬剛在一天上午,吃完早飯,執行死刑的法官來到了看守所,把他從看守所裏頭提了出來,向他驗明了正身,出示了最高法的執行死刑命令,然後押著他上了囚車。
囚車載著他,拉著警笛聲來到了野外,然後在囚車上結束了他的生命,聽執行法官講,他臨死前的最後一句話是:“二十年後,老子還是一條好漢。”
還是沒有走出好漢的情結,或許陶國的傳統文化影響的太深了,他沒辦法擺脫傳統文化對他的影響,雖然他隻是小學文化。
孟浪得知後唏噓不已。
朱女士敲詐勒索的案件開庭了。
檢察院還是將她和趙女士起訴到了法院。
孟浪很想將朱女士給辯護成無罪,然而事情卻很難,無論警察局還是檢察院都是抱著死板的教條,固執地認為朱女士和趙女士就是在敲詐那個曹某。
庭審很激烈,因為朱女士和趙女士都不認為自己是在犯罪。
公訴人先訊問了朱女士。
“你在偵查機關的供述是否屬實?”
“屬實。”
“你把案發當天的情況講一講。”
“曹某與我是同事,他老是騷擾我,沒事就給我發微信,在辦公室沒人的時候,就故意跟我走近,有時還動手動腳的,我很煩他,但因為大家都是同事,不好太給他臉色看,免得弄得人盡皆知,但他還是不知收斂。
老趙跟我關係很好,我把這事告訴她了,她也很討厭曹某。我跟她商量半天,就想出一個辦法來整治他一下。這樣過了沒多久,我和老趙一起住進了旅館,我給曹某發微信告知他自己現在旅館,問他過來不過來,他一聽,就高興地答應了。
很快他就來到我在旅館的房間,我假裝很高興,他就上來動手動腳,我心裏頭就忍著,等到事後,再懲治他。我就跟他發生了性關係,發生完後,我就跟老趙講了,想著要利用這個事問他要錢,我們商量著要多少,最後確定問他要五萬塊錢,這五萬塊錢算作是我的損失費,因為他老是騷擾我,現在又跟我發生了性關係,我問他要五萬塊錢不多。
第二天一大早,老趙過來了,假裝知道我們之間的事,她跟曹某去談判,不料曹某是個鐵公雞,一毛不撥,居然一分錢也不願意給我,我知道後就不願意,跑過去跟他講,要是他不給我五萬塊錢,我就要告他搶奸。他還是不願意,說一分錢也不給我,我願意去哪告,就去哪告,他不怕,我當時氣急了,就報了警,我根本沒想著要犯什麽罪,後來警察局把我抓起來,完全是抓錯了,我沒有犯罪。”
朱女士說了大半天,否認自己犯罪,公訴人聽了,便又問她:“你既然非常討厭曹某,那又為什麽跟他發生性關係?”
朱女士道:“我跟他發生性關係的目的是想懲治他一下,讓他以後不再騷擾我。”
“他騷擾你,你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去懲治他,為什麽會想跟他發生性關係來懲治他?用這種辦法能懲治到男人嗎?”
公訴人一這樣說,引的法庭其他人員心裏頭不禁暗笑,公訴人說的沒錯,通過跟男人發生性關係的辦法來懲治男人,這得是多大的腦洞啊?除非男人是一個非常不喜歡女人的人。
“我就是想通過跟他發生性關係,然後問他要錢,讓他出點血來懲治他。”朱女士忙說。
公訴人道:“那還是在敲詐勒索他嗎?跟他發生完關係,問他要錢,不給錢就威脅說他搶奸,事情不就是這樣嗎?”
“我沒有敲詐他,我問他要錢是我應得的,我說要告他搶奸,隻是說說,想讓他給錢,我報警後也沒有告他搶奸。”朱女士解釋說。